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么量刑?

【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么量刑?】

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么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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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么量刑
犯非法吸收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单位犯前款罪的 ,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存款是指存入金融机构保管并可以由其利用的货币资金或有价证券,它是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 。根据我国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 , 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则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 。从事吸收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不仅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 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同时,还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 。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
3、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 , 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这里的单位,既可以是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不能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是其他非金融机构 。
4、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过失不构成本罪 。有的金融机构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利率提高而吸收了大量公众存款,由于利率不是该金融机构故意抬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属于其故意实施,因此不构成本罪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违反了国家对金融管理的制度,也会让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只要有此行为就可以追究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此罪的主观要件是属于故意,如果是属于过失一般是不会按此罪来进行判决的,所以,不同的犯罪情形会做出不同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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