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的适用对象是什么人 适用拘传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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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拘传使用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 ,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
对被告人采取、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由院长决定;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 , 可以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
第一百四十八条 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 , 可以拘传 。
拘传被告人,应当由院长签发拘传票,由司法警察执行 , 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
拘传被告人 , 应当出示拘传票 。对抗拒拘传的被告人,可以使用戒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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