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般都会被退回补充侦查吗


刑事案件一般都会被退回补充侦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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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案件一般都会被退回补充侦查吗?
刑事案件一般不会被退回补充侦查,需要补充侦查的,才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
《刑事诉讼法》
【刑事案件一般都会被退回补充侦查吗】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 , 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 , 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二、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 ,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 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三、刑事案件定罪证据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四、刑事案件的定罪证据有哪些类型?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
可见 , 法律没有规定过刑事案件必须要有退回补充侦查的这一程序 , 事实上,公安机关也是确认相关调查工作不存在任何问题的才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检察院的审查,确认构成刑事犯罪,侦查过程等各方面也都完全合法的,会依法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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