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1.《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 ,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
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刑法非法采矿犯罪的司法解释会怎么规定】第四十条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 , 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推荐阅读
- 什么是亚甲基蓝溶液有何用途 甲基蓝溶液解释
- 嵇康怎么读嵇康读音是什么 嵇康的简介
- 饮水机消毒用什么消毒液
- 法律中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定罪量刑幅度是多少
- 房产纠纷律师收费多少 房产纠纷请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 声乐的演唱方法 声乐的演唱方法有哪些
- 跋字的形近字是什么 跋字的形近字有哪些
- 嫌疑人构成逃税罪会判多长时间
- 男人每天要说的谎话 男人经常说的谎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