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第十一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最高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犯罪有哪些解释】(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
推荐阅读
- 小便带血刺痛是怎么回事 小便带血刺痛是什么引起的
- 懵怎么读 懵的读法
-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最新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 刑事中非法采矿犯罪的公安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
- 卵泡发育慢慢治疗好吗? 卵泡发育慢慢治疗好吗能怀孕吗
- 嗫嚅怎么读 嗫嚅含义
- 菟怎么读 菟如何读
- 阻碍解救被拐卖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 如何利用服务器提高游戏速度? 做服务器怎么对游戏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