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怎样缴纳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怎样缴纳出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怎样缴纳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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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 , 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 。
(1)发起人的范围 。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 。
(2)发起人的资格 。我国规定,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才能充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
(3)发起人的最低限额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 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 5人 。
(4)发起人的出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既可以用货币 , 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 但是必须评估作价 , 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 。发起人如果是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那么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九条规定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 ,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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