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关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公安立案追诉标准是怎么规定】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3、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 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案情 , 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
4、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
推荐阅读
- 如何开一个高效率的会议? 如何开一个高效率的会议
- 什么是ER图? ER图的解释
- light怎么读 light的意思
- 一般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是怎么判刑的?
- 教你如何做职场上有魅力的女人
- 故意伤害行为涉嫌成立犯罪的怎么样判罚
- 逆在文言文中是否有掩护的意思 逆在文言文中存在掩护的解释吗
- 揭秘最容易被潜规则的职场女性
- 半圆的面积公式是什么 半圆的面积公式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