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时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起诉


土地征收时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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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时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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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征收时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起诉?
准备好行政诉讼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后,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
《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 , 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
二、房屋拆迁纠纷提起行政诉讼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
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
3、如需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应递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受委托人为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致法院函;
4、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等证据材料 。
三、房屋拆迁纠纷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土地征收时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起诉】(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
四、政府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作出房屋拆迁决定?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房屋拆迁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提起行政诉讼特别简单 , 但是,行政诉讼中被告方是行政机关,法律性质比较特殊,而且 , 行政诉讼也不是短时间之内就可以结案的,在行政诉讼期间,征地单位没有权利直接对房屋进行强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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