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一、如果是合同诈骗罪能够合解吗
不可以 。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是不可以和解的 。对于构成的犯罪,这种情况并不能说双方能够私自和解的,这个必须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合同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 , 这个就由不得当事人的决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二、合同诈骗罪的特征是什么
1、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
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应当以签订合同时行为人的资信或货源清况作依据 。比如签订购销合同时 , 供货方既没有实物储备,也没有货物来源,利用一些单位急于购买紧俏或便宜物资的心理,虚构货源,骗取信任,接受合同预付款或定金后,逾期又不履行合同,就可以认定为没有实际履约能力 。
要区别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签约时虽无实际履约能力,但签约之前与他人有购买同一标的物的要约或合同,签约后因原订合同的一方毁约,致使后一个合同不能履行的,可视为有一定的合同履行能力;另一种是行为人签约时根本没有履约能力,仅仅是在签约后才去与第三方签订相同内容的购销合同,事实上又未兑现,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行为人具备履约能力 。
如果不看签约时的实际履约能力,仅仅根据签约后的履行表现来作判断,很容易使犯罪分子蒙混过关 。当然 , 还要注意区别根本无履行合同能力与有部分履行合同能力的界限,只有完全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才能以诈骗罪论处 。
2、采取欺骗手段 。
欺骗手段绝大多数是作为,而不可能是单纯的不作为 。欺骗手段表现为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虚构事实,是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信任 。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假冒订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书、制造合法身份、履约能力的假象;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 。
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的其他事实 。
3、使与之签订合同的人产生错误认识 。
这种错误认识是指对能够引起处分财产的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而不是泛指受骗者对案件的一切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在合同诈骗犯罪中,受骗者的错误认识是由于行骗者的行骗行为所引起的 , 在时间顺序上 , 欺骗在先,是受骗者产生错误认识的原因 。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在后,是欺骗的结果 。
如果他人错误认识在先,行为人利用他人的错误认识取得财物,只能作为民事纠纷而不能作为诈骗犯罪处理 。如果行为人虽然采取了欺骗手段 , 他人认识上也存在错误 , 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错误地处分了财产,但欺骗手段与错误认识之间缺乏因果联系 , 也不能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
【如果是合同诈骗罪能够合解吗】4、被骗人自愿地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交付财物或者行为人(或第三人)直接非法占有他人因履约而交付的财物 。
合同诈骗罪指的是在签订或者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的财物,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 合同诈骗罪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签订合同的时候 , 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且是采取欺骗的手段来进行签订合同 。合同诈骗罪在立案以后是不能够和解处理的 。
推荐阅读
- 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通常怎样处罚判刑
- 老年人合理膳食 关心老人从合理膳食开始
- 跤的组词 跤怎么组词
- 老人养身秘方 四大妙招帮助老人保养
- 聚众持械劫狱罪怎么量刑? 劫持犯什么罪
- 别具一格格字的意思 别具一格格字的解释
- 构成故意杀人犯罪是怎样量刑处罚
- 碧字组词 碧怎么组词
-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怎么量刑?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怎么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