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1.《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 , 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 , 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
单位和个人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范围内采矿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第四十条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 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
【关于非法采矿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都有哪些】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推荐阅读
- 减肥有9大误区 你知道吗?
-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分别是什么意思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具体是什么意思
- 有关盗伐林木案立案追诉标准如何认定
- 被打怎么让对方赔钱 被打了怎样要求对方赔钱?
- 梢的拼音 梢的造句
- 认识10个错误瘦身常识 瘦身小常识
- 如何将打包好的文件上传至服务器? 打包好的文件怎么放服务器
- 特岗三年服务期满后能考哪些考试 特岗服务器三年怎么走
- 在铜陵拆迁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在铜陵拆迁赔偿纠纷怎么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