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持有假币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持有假币罪的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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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
持有假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
2、客观要件
持有假币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
所谓持有,是指控制、掌握伪造的货币的行为 。具体来说,它既可以是行为人把伪造的货币带在身上、藏在家中或其他地方 , 也可以是把伪造的货币委托他人保管 , 处于自己支配的范围之内 。不管行为人持有伪造的货币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只要能证明行为人确实掌握、控制了一定数额的伪造的货币,即符合本罪的行为特征 。
所谓使用,是指将伪造的货币冒充真币而予以流通的行为 。一般来说,接受货币的对方并不知该货币属于伪造的货币,因此这种使用带有欺骗的性质 。至于使用的具体方法,可以多种多样 。如有的用以购买商品,有的用之偿还债务,有的借予他人,甚至有的充当赌资等 。具体使用方法不影响本罪的行为方式特征 。
3、主体要件
【构成持有假币罪的要件有哪些?】持有假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其持有、使用伪造货币的行为都可构成本罪 。
4、主观要件
持有假币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 即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仍非法持有与使用 , 如受他人的蒙蔽、欺骗误以为是货币而为之携带或保管的,在出卖商品、经济往来等活动中误收了伪造的货币后不知道而持有或使用的等 , 因不具有本罪故意而不构成本罪 。但误收后发现为伪造的货币仍继续持有或使用的,仍可构成本罪而按本罪论处 。
所谓明知 , 既包括对伪造的货币的确知,即完全知道所持有、使用的货币是伪造的,也包括对伪造的货币的可能知,即对持有、使用的货币虽然不能完全肯定是伪造的,但却知道其有可能是伪造的 。至于犯罪的动机则多种多样,但不能出于走私、伪造、出售、购买、运输以及金融工作人员出于购买及以假币换取真币等罪的故意,否则应构成他罪,而不是本罪 。
另外 , 明知他人持有的是伪造的货币,而代为收藏,对于他人则是本罪的故意,而对于收藏的人,则由于不具有实际上的支配与控制力 , 因此,其故意的内容则是帮助他人窝藏赃物,构成犯罪的,应以窝藏赃物罪论处 。
无论是非法运输、制造、出售,还是非法持有假币的行为,犯罪行为所针对的假币都是伪造的货币,并不包括变造的货币,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运输、制造、出售、持有中的任何一个行为 , 并且假币的数额达到了犯罪的标准时,就会被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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