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插图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立案
1、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有关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有哪些】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
3、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 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案情,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
4、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以上情形,即应对其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
推荐阅读
- 发踪指示的意思 词语发踪指示的意思
- 青春期孩子减肥误区 盲目减肥易得厌食症
- 工伤赔偿哪些是由单位承担责任 工伤赔偿哪些是由单位承担
- 玉楼赴召的意思 词语玉楼赴召的意思
- 扇枕温席的意思 词语扇枕温席的意思
- 番泻叶减肥方法千万别尝试 伤害身体还没效果
- 车祸误工费损失赔偿金怎么算 发生车祸误工费怎么赔偿
-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怎么样追究法律责任
- 祁奚举午的意思 词语祁奚举午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