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表证汗之不及 下失序致误

太阳病本应当汗,但要汗之得法,仲景在《伤寒论》第一首方剂桂枝汤“方后注”中名言,太阳病发汗应“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 。”这就要求 , 太阳病发汗有两个条件:第一要汗出周身,不能只是局部出汗 , 否则发汗不彻,病邪不去;第二,要微似有汗,不可大汗,否则将有可能伤气耗阴或亡阳 , 酿患无穷 。仲景之论看似平淡,其实恰恰点中了临床治外感病之要害,太阳病汗之不当,当今临证屡见不鲜 , 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甚重,所以有必要对《伤寒论》中太阳病误汗之原文进行总结分析,引以为鉴 。
太阳表证过汗
【太阳表证汗之不及 下失序致误】太阳表证固当用汗法治之,然使用汗法应得当,以“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 , 否则“病必不除”(12条) 。发汗太过,不但损伤阴津 , 而且耗损阳气,呈现诸多虚损证候 。如汗后阴阳两虚;汗后气津两伤;汗后营血亏虚,筋脉失养,汗后邪气入里化热,壅塞肺气;汗后心阳亏虚,神不守舍 。发汗太过,致寒热错杂,水饮食滞内停之痞证 。综上所述,太阳病发汗太过多致虚证,以心、脾、肾阳虚多见 。
太阳表证汗之不及
表证当汗 , 汗之太过,固可损伤正气,使病邪传里,造成变证 。而若汗之不及,同样会使病邪不去,或留于皮表而不去使表证久不得解,或入里传化而导致变证 。如呈现阳明里证,或导致太阳、阳明二阳合病 。
汗法误用
太阳病根据邪气的性质和感邪的轻重不同,其治虽皆可用汗法,但太阳伤寒宜辛温峻汗、太阳中风宜解肌缓汗、太阳温病宜辛凉解表、太阳轻证则宜小汗或微汗 。若误用之 , 则同样会造成变证 。如太阳温病误用辛温发汗,则会形成风温证;它如太阳病误用“火疗”劫汗,可致火热熏蒸、扰神、迫血妄行及过汗亡阳之诸多变证 。若是用大青龙汤、麻黄汤等发汗峻剂误发虚人之寒,则会导致亡阳阴竭的后果,正如《伤寒论》38条所说:“若汗出恶风者 , 不可服之(大青龙汤),服之则厥逆,筋惕肉咽,此为逆也 。”
太阳表证汗下失序致误
太阳表证发汗不当,再复用下法,或先下之不解 , 再复用下法,也是常见的误治原因,导致种种“坏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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