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病保险报销多少?怎么算?


宁波大病保险报销多少?怎么算?
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1.职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不包含特殊药品费用,下同)起付线从3000元调整为5000元,5000元(含)至2万元,大病保险支付80%;2万元(含)至最高限额50万元(含)部分 , 大病保险支付90% 。
2.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从1.8万元调整为2万元,2万元(含)至最高限额50万元(含)部分,大病保险支付70% 。
3.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含医疗统筹)人员发生的特殊药品费用起付线从1.8万元调整为2万元,2万元(含)至最高限额50万元(含)部分,大病保险支付70% 。
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

宁波大病保险报销多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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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比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张大妈因患心脏病 , 年度内第一次在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 , 共发生医疗费10万元,其中自费药10000元 , 乙类药经计算需先自付1500元、医疗服务项目及材料经计算需个人先自付7500元,三甲医院起付线1200元 , 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按比例自付21890元 。
张大妈的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是这样计算的:
乙类医疗费个人按比例先行自付费用:1500元(乙类药自付)+7500元(医疗服务项目及材料自付)=9000元 。
三级医院起付线:1200元 。
进入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按比例自付:21890元 。
大病保险资金可支付8463元:乙类先自付9000元+起付线自付1200元+进入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按比例自付21890元=大病合规医疗费用32090元 。(32090元-大病起付标准20000元)×70%=8463元 。
这样,张大妈这次住院 , 大病保险资金可以支付8463元 。今后,如果张大妈年度内还发生住院 , 累计的合规医疗费用仍可继续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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