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纳税所得额是什么?应税所得率是什么?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取得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依照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各种费用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扣除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和以前年度允许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到 。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已在当期收付的,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应税所得率对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或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计算应税所得时采用的一个标准是应税所得占总收入或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这是计算应税所得的尺度和标准 。调整部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展开数据应税所得率=(应税收入/销售收入),即应税收入与销售收入的比值,所得税负担率即应税收入与销售收入的比值 。应税所得率是在计算已批准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应纳税所得额)时预先确定的比率,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与其营业收入的比率 。比例根据各行业实际销售利润率或营业利润率计算 。这不是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38号)规定,按照核定征收办法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可以按照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应纳税额,以便申报纳税 。以上清楚地表明,应税所得率不是税率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占其应纳税所得额的比例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无论是查账征收企业还是核定征收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25%,经税务局认定为小型微利的,可减征20%,因此将应税所得率等同于税率是错误的 。调整部分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是对我国经济发展客观需要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认: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允许扣除的项目数后的余额 。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应纳税所得额的正确计算与成本费用核算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税负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往往与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算的会计收入(会计利润)不一致 。当企业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与有关税收法规不一致时,应按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参考:应税所得百度百科网站链接应税所得率百度百科网站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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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是税务机关用来核定企业所得税计算的指标 。注:该指标不是计算出来的,而是由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事先确定的 。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征收方式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纳税所得率或:成本费用(1-应纳税所得率)应纳税所得率;税务机关确定企业应税所得率的过程:一、典型调查 。县(市、区)地税机关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企业利润水平的变化,每年组织典型户调查 。典型户的选取应具有代表性,调查应覆盖不同行业、地段和规模,所用数据应真实可靠,反映企业真实经营成果,通过典型调查掌握不同行业、规模户的行业特点和平均利润率,确定不同行业、规模地方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额 。二是分户计量 。主管征收机关根据县(市、区)地方税务机关确定的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额范围,对本地区经批准征收税款的纳税人进行逐户计算,填写《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测算表》,报县(市、区)地方税务机关 。三是确定应税所得率或应税金额 。县(市、区)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主管税务征收机关报送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测算表》,结合典型调查,确定每个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并填写具体意见 。但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范围:工业、交通运输、商业7-20%建筑业、房地产开发10-20%餐饮服务业10-25%娱乐业20-40%其他行业10-30% 。
三、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与税基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企业所得税负水平的重要指标,是企业所得税法的核心 。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0% 。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15% 。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对于PE溢价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在40%左右 。本回答由富花提供,富花是杜小曼金融的信贷平台 。度小满金融将切实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号召,全力支持小微生产经营 。大多数小微业主选择花钱来满足小微企业的周转需求 。据悉,度小满金融70%的信贷用户是小微企业主 。截至目前,度小满金融已携手数十家金融合作伙伴,为小微企业主提供数千亿贷款,资金周转找度小满金融,大品牌更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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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税所得率是什么意思应税所得率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与销售收入的比率,而所得税负担率就是应纳税所得额与销售收入的比率 。应税所得率是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应纳所得税额)时预先规定的比例,是企业应纳税的所得额占其经营收入的比例 。该比例根据各个行业的实际销售利润率或者经营利润率等情况分别测算得出 。核定征收企业的应税所得率调整,既关系到纳税人税收负担能力和持续发展问题,同时也关系到国家税收能否及时、足额入库和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有效防止偷税、漏税问题 。因此,应税所得率的确定必须与纳税人的盈利水平相匹配,如果应税所得率定得过高,纳税人的实际税负会过重;如果定得太低,核定征收就演变成了一种税收优惠 。为准确确定纳税人的盈利水平,我们对各行业的利润率多渠道进行了测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纳税人申请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银行账户,并在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 。汇算清缴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
五、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什么意思这个,与行业和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规模、聘用人员数等都有关,各个企业的应税所得率是不一样的,具体看税务机关的核定结果了 。
六、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税所得率是什么意思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 。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三节 扣 除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二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第二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第三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第三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第三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条 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第三十七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 。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第三十九条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五条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第四十六条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第四十七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第四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第四十九条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第五十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第五十一条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一)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二)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该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营运结余主要用于符合该法人设立目的的事业; (五)终止后的剩余财产不归属任何个人或者营利组织; (六)不经营与其设立目的无关的业务; (七)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捐赠者不以任何形式参与社会团体财产的分配; (九)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等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六)项所称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第五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七)项所称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第五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五十八条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六)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六十一条 从事开采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的企业,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前发生的费用和有关固定资产的折耗、折旧方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二)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第六十三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四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第六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六十六条 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改建的固定资产延长使用年限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外,应当适当延长折旧年限 。第六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第七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第七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第七十三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 。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所称资产的净值和第十九条所称财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第七十五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在重组过程中,应当在交易发生时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相关资产应当按照交易价格重新确定计税基础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应税所得率通俗讲就是利润率 。是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时用的,用收入乘以应税所得率再乘以税率就是应交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也就是说按年度进行汇算并清缴就是汇算清缴 。
【增值税征收率和税率的区别 应税所得率是哪个文件,应税所得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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