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你是纳税人你认为应该如何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工作?
Sohu.com多云/9广告大概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艳福女2018 . 12 . 28订阅 。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明确2019年起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消息一经发布,便引起了朋友们的关注 。面对这项即将实施的惠民政策,很多人关心的是复杂的申请流程 。纳税人应如何享受「专属扣除」政策?毕竟事关切身利益~下面小编又要开始关注个税了 。针对纳税人常问的问题,做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50个答案 。把小板凳挪上来 。1.税务APP进不去怎么办?一般来说,税务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者连接的服务停机维护 。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 。如果可以正常访问其他在线信息,很可能是税务APP服务器停机维护 。最近各省税务局都在进行国税和地税合并的工作,所以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配合关机进行数据发布 。2018年12月22日至26日,浙江、宁波停运;其他后续省市也会根据国地税整合的需要,发布必要的停机数据 。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 。APP登录页面也会显示宕机的时间,可以恢复 。请在此时间后再次登录 。不便之处请谅解 。2.哪里可以下载扣税的电子模板?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门户网站下载,也可以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任意一条专项附加扣除条目,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3.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中国境内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住房的,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贷款利息实际发生当年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利息抵扣 。4.租金怎么扣?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的纳税人发生的住房租赁费用,可按以下标准扣除: (一)扣除标准为直辖市、省会(首府)、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区户籍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户籍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税务APP系统怎么下载?如何注册等操作?1.如何下载税务APP?为方便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道:(1)苹果APPStore苹果APPStore上的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 。可以在APPStore搜索“个人所得税”,点击“获取”下载 。(二)安卓终端应用(1)各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 。广大纳税人可以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的入口跳转到自然人纳税服务网站,然后扫描下载手机APP的代码 。(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 。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 。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未来会有更多的应用市场上架 。广大纳税人可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 。如果下载应用市场有问题,推荐给我们
(2)大厅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在任一办税服务厅登记其个人证件信息,并在办税服务厅人员核实其个人证件一致后,发放注册码 。纳税人选择该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姓名等信息,验证后填写账号、手机号,短信验证后完成注册 。6.2018年第四季度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计税,但年度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为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具体计算方法为: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根据财税〔2018〕98号文件所附新的月度税率表,求出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对于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不足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不足5000元的差额”,找到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上述方法对余额进行计税 。7.怎么扣孩子的教育费?按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8.个人所得税年度代扣所得税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怎么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项、第(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4)在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况下,纳税人需要进行最后的汇算清缴 。纳税人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其工作或受雇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元,多退少补 。9.个人所得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扣除 。如何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住房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房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房贷利息抵扣 。在实践中,纳税人可以咨询他们所借款的银行 。
10、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1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12、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13、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14、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不可以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5、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6、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不可以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17、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18、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19、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0、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内容 。2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2、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3、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仍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 。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4、请问企业是否要留存员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2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26、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27、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 。28、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 。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29、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应当如何操作?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30、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2、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33、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 。34、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 。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35、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36、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相关政策发布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37、员工提供的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是否真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 。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38、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9、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40、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41、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42、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3、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4、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纳税人确有延期缴税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办理 。45、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6、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是否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47、如果自然人是直接提交专项扣除材料给分局,那么分局会把资料再传给扣缴义务人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不会再告知扣缴义务人相关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8、专项附加扣除证明怎么提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9、招一个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招一个境外员工在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工作,为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的,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外员工在境外工作,一般属于非居民个人,其取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般不在境内缴税,不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0、预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发现预缴申报有错,多缴纳了,是可以当期办理退税还是等办理了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补?区分具体情形办理:如果是由于申报错误、与实际不符而导致多缴的,可以选择当期办理更正申报申请退税;如果是未及时报送或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多缴税款的,由于居民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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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信息表如何导出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哪里下载?答: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纳税人,提供了多种渠道可以下载模板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或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也可以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下载 。通过扣缴客户端下载时,扣缴义务人需在登录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
三、享受专项扣除政策的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在哪里下载?个税师(1+x个税计算)证书有什么特点?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或电子税务局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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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人所得税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怎么计算?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
五、企业可以查员工的纳税情况吗?在与其他公司合作的时候,肯定是希望能够将对方的底细调查的一清二楚,以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有些人对于该公司的纳税情况有一定的好奇,想要清楚具体纳税情况,能否查询其他公司的纳税情况?华律网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其他公司的纳税情况能否查询查询其他公司的纳税情,需要依法办理 。一般不可以随便查询其他公司的纳税情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的具体营业收入等属于商业秘密,除国家另外规定外,不予查询 。除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因调查案件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查询以下内容:(1)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秘密的;(2)属于纳税人商业秘密的;(3)属于个人隐私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公开发布的事项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定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6条规定,抵押权人、质权人可以请求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欠税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5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
六、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请问如何打印个人所得税税单1、可以通过当地税务局的门户网站申请查询、打印;(1)、百度搜索所在地的税务局 。(2)、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 。(3)、点击进入电子税票 。(4)、点击进入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就可以查询或者打印了 。每个地方税务网站会有略微不同,大体流程都是一样的 。2、自助办税终端登录,选择电子税收票证选项进行办理;3、办税服务厅的窗口排队办理;扩展资料: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明细查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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