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预缴税款流程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在哪里找,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流程

一、在电子税务局里面怎么找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跨地区涉税事项申报表是纳税人为跨省临时生产经营活动开具的 。最好按照一个项目两个合同申请两个报表 。如果一个合同是另一个合同的补充 , 也可以填写一个报表 。报告日期可根据合同规定的执行期限(取消了180天的限制) 。建设期超过申报日期的 , 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 。

外经证预缴税款流程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在哪里找,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流程

文章插图
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具体操作步骤是什么?
跨区域涉税事项检查具体操作步骤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 , 【我要缴税】——【税源信息报告】335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第二步:填写申请表第三步:预览提交页面预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 , 看是否有误 。如果信息有误 , 请返回上一步填写 。如果确认 , 请单击提交按钮 。第四步:审核点击【提交】按钮 , 提交跨区域涉税事项的申报信息 , 需要税务局人员进行审核 。纳税人可以在【我的已办事项】中查看审核进度 。点击“查看我的申请材料”可查看刚填写的表格信息 , 点击“取消申请”可在审批通过前取消跨区域涉税事项申请 。第五步:税务局人员审批完成后 , 可以在“我的已办事项”中看到“已受理通过”的状态 。跨区涉税事项资料包(外省来本省经营):业务背景:外省市企业到达经营地后 , 需要以自然人身份登录e税 , 通过e税局绑定外省跨区域报表 。对于不相关的跨区域报表:跨区域报表的查询和关联 。对于相关的跨区域申报 , 自然人可以实现查阅登记、查看报表、提前备案、查询申报结果、纳税、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等功能 。纳税人方面:1 。报告与其他省份有关的跨区域问题;1.登录电子税务局 , 选择个人纳税 , 确认登录信息 , 点击确定进入 。登录后 , 点击我要缴税 , 点击其他服务 , 选择【跨区域涉税套餐(外省来本省操作)】 。2.点击外省无关跨区域事件报告 , 选择报告出具日期 , 输入外省社会信用代码和法定名称 , 点击查询按钮 。3.点击〖关联绑定〗按钮 , 提示是否要将该报表与涉税贷方代码xxx关联 , 点击〖关联〗按钮 。提示关联成功 。2.检查和登记 。关联成功后 , 点击其他省份相关跨区域事件的报告 。选择报告的起止日期 , 点击【查询】 。找到需要注册年检的外省企业信息 , 点击注册按钮 。2.跳转到跨区域涉税事项检查界面 , 勾选要检查的记录 , 点击下一步3 , 进入上传附件数据界面 , 上传数据与否 , 点击下一步4 , 进入预览提交界面5 , 点击提交 , 检查提交成功 。等待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审核 。6.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 。在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涉税事项包(外省来本省操作)】中 , 状态已更改为:已上报检查但未反馈 。点击查看报告表单 , 查看跨区域检查信息 。接下来 , 你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需求 , 办理一系列后续业务 。税端:1 。出发地主管税务机关到140平台 , 在所有待处理项目下找到申请 , 并接受申请 。2.进入受理页面 , 验证信息正确 , 然后点击物品进行结算 。如果有问题 , 可以拒绝 。3.输入隶属关系 , 主管税务局和主管税务所 , 点击下一步 , 然后点击确定 。至此 , 跨区域涉税事项已成功送检 。
三、什么情况下应该申请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国发〔2017〕103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前不出具相关证明 , 改为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 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而是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 是否实行跨区域涉税稽查管理 ,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分机1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 应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二是纳税人跨地区经营合同延期 , 可以向经营地或者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延长检验管理有效期 。三 。跨区域稽查管理事项的报告、稽查、延伸、反馈等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在机构所在地和经营地税务机关之间实时传递和共享 。4.纳税人首次在营业地办理涉税事项时 , 应当向营业地税务机关申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检查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界定跨区域涉税稽查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外经证预缴税款流程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在哪里找,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流程

文章插图
四 , 
电子税务局营业税相关事项反馈表在哪里可以找到?
咨询记录2021年11月4日回答 。
f. context(” wywContentAnswerPayChatList-3817925417 “ , [{“content”:null , ” ctype”:1 , ” type”:1} , {“content”:null , ” ctype”:1 , ” type” :2 });
【外经证预缴税款流程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在哪里找,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流程】管理地税事务
项反馈表在电子税务局里哪个地方能找到
直接在电子税务局右上角搜索栏录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五、怎么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核销?可以带上合同、完税证明、外经证明、去税务局直接核销 。税清算以后才可以核销的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 , 应当结清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 , 向经营地的国税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 经营地的国税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 。《刑法修正案(七)》第3条对刑法第201条作出修正 , 原条文的规定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 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 ,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 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 。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进行的修改 , 增加了虚开发票罪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刑法206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刑法207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刑法208条)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刑法209条第1款)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刑法209条第2款)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209条第3款)非法出售发票罪(刑法209条第4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规定》第209条 第4款 非法出售发票罪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涉税犯罪
六、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如何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请参考如下文件资料:问:我省纳税人在省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如何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填报和报验事项?答:根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的通知》(湘国税发〔2017〕133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 纳税人在本省范围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 应直接向外出经营地的主管国税机关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相关事项 , 实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电子化管理 , 取消纸质打印 。外出经营地的主管国税机关通过金税三期优化版系统将相应电子信息推送给纳税人机构注册地主管国税机关 。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纳税服务部门)应及时确认纳税人相关《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信息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 纳税人在本省范围内跨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 取消经营地报验跨区域涉税事项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起正式实施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