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部门 商标权质押登记在哪里查,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一、商标权质押登记如何办理呢?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登记 。商标质押登记申请人为商标质押合同的出质人和质权人 。出质人和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如我们在新乐康的知识产权) 。第一步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提交以下文件:(1)按要求提交《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和质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发证机关确认盖章为准);(3)质押合同复印件(外文文本附中文译本一份,以中文为准);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地址;(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三)质押商标和质押期限;(四)商标专用权质押价值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4)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五)委托代理人登记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由申请人共同)的授权委托书;(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如果上述文件不真实,申请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 。没有补正或者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齐全、申请程序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予以受理 。受理日期为申请日期 。第三步: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登记 。符合注册条件的,由商标局注册签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的合法所有人;(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注册之日起生效 。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部门 商标权质押登记在哪里查,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二、商标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
商标权质押登记申请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 。质押登记申请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交 。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
三、如何在商标权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
商标质押登记机构办理商标质押登记的方式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和质权人均应到商标局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根据《物权法》第188条规定,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四、商标权质押登记如何办理?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登记 。商标质押登记申请人为商标质押合同的出质人和质权人 。出质人和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如我们在新乐康的知识产权) 。第一步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提交以下文件:(1)按要求提交《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和质权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发证机关确认盖章为准);(3)质押合同复印件(外文文本附中文译本一份,以中文为准);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地址;(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三)质押商标和质押期限;(四)商标专用权质押价值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4)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五)委托代理人登记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由申请人共同)的授权委托书;(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如果上述文件不真实,申请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 。没有补正或者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齐全、申请程序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予以受理 。受理日期为申请日期 。第三步: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登记 。符合注册条件的,由商标局注册签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的合法所有人;(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注册之日起生效 。希望能帮到你!
五、商标权质押要办理质押登记吗?没办理的话是否生效?
可以,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注册之日起生效 。质押登记申请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交 。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质权自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人:a.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人应为已签订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和质权人 。b.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时,一般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到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申请手续 。c、申请商标质押登记,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委托 。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内容和权限 。做
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申请商标专用权质合同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A、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其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A、申请质押原因,B、申请质押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名称、法人代表、地址并加盖申请人章戳,C、质押商标名称、注册证号,商标有效期,D、质押商标的权属状况,E、质押的价值,F、质押的期限等;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C、主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外文文本需附中文译本1份);D、质押商标所有权证明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包括续展、变更、转让情况):E、代理人权限委托书;F、商标局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或材料 。(3)申请登记的时间要求和审查期限: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协议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应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4)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如:出质人不是商标权合法所有人的;商标权归属不明确的;没有缴纳登记费等),商标局不予登记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撤销登记:A、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B、登记后发现有不应予以登记事由的;C、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D、双方当事人申请撤销的 。
六、怎么办理商标权质押?一、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 1、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是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2、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一般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向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申请手续 。3、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委托 。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和权限 。二、申请商标专用权质合同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1、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其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质押原因,(2)申请质押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名称、法人代表、地址并加盖申请人章戳,(3)质押商标名称、注册证号,商标有效期,(4)质押商标的权属状况,(5)质押的价值,(6)质押的期限等;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主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外文文本需附中文译本1份); 4、质押商标所有权证明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包括续展、变更、转让情况): 5、代理人权限委托书; 6、商标局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或材料 。三、申请登记的时间要求和审查期限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协议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 登记机关应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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