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退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退税需要的资料:退税申请表、报关单、出口销售发票、购货发票、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单、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产品税证明、出口收汇核销单等资料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申请留抵退税的纳税人 , 应当在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起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下简称申报期)内 , 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 , 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至《退(抵)税申请表》(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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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退税需提交哪些资料
办理退税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 。海关申报单 。报关单是进出口企业在货物进出口时填写的单据 , 以便海关查验放行 。2.出口销售发票 。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写的单据 。它是对外购买的主要凭证 , 也是出口企业会计部门作出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采购发票 。采购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应商、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 , 是否为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 , 从而划分计算采购成本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 。5.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 , 以到岸价结算的 , 还应附出口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从事进口加工复出口产品的企业 , 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合同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和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口成本金额和已纳税额 。7.产品税证明 。8.出口收汇核销单 。9.其他与出口退税相关的材料 。信息:申请退税条件:根据39号公告第八条规定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 ,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免税额: (一)自2019年4月起 , 连续6个月(季度纳税 , 连续两个季度)的增量免税额大于零 , 且第6个月的增量免税额不低于50万元;(二)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3)申请退税前36个月 , 不存在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四)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未因偷税受到税务机关两次以上处罚;(五)自2019年4月1日起 , 未享受“征退”和“征退”政策 。来源:百度百科-退税
三、办理退税需要哪些东西
1.向税务局申请出口退税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 。出口货物税收专用缴款书、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货物出口发票、出口货物明细账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退税汇总报关单、出口退税购券清单、出口货物退税清单和预审疑点反馈表等 。2.多缴税 。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理由、依据、期限、退税金额等 。2.《退税申请审批表》的统一格式文本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其复印件 。4.财务报表 。5.申请退(免)税时应同时提交完税凭证、减(免)税证明(减(免)税批准文件或《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6.税务机关根据不同退税项目要求纳税人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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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退税手续要准备什么?
出口退税需要准备的材料:1 。报关单是进出口企业在货物进出口时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 以便海关验放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买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写的单据 。它是对外购买的主要凭证 , 也是出口企业会计部门根据此帐户作出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采购发票采购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应商、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 , 是否为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 , 从而划分计算采购成本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 。对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的自制产品 , 如按到岸价结算 , 还应附出口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从事进口加工复出口产品的企业 , 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合同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和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口成本金额和已纳税额 。7.产品税征收证明 。出口收汇核销单 。9.其他出口退税相关材料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1 。领取登记表的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出口产品经营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后 , 应在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申报受理退税登记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 , 按照登记表及相关要求填写 , 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 , 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 , 受理登记 。3.签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的税务机关收到企业的正式申请 , 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 , 向企业签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时 , 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信息:条件:1 。必须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范围内的货物 。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 , 以及征收消费税的烟、酒、化妆品等11类消费品 。这一条件是必要的 , 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退还或免除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货物的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 。
【一般办税人员承担什么责任 办理增值税退税需要哪些资料,一般纳税人每个月的报税流程】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 , 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所谓出口 , 即输出关口 , 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 。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 , 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 , 除另有规定者外 , 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 , 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 , 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 , 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 , 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 , 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 , 才能办理退(免)税 。也就是说 , 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 , 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 , 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 , 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 , 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按照现行规定 , 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 , 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国家规定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必须要同时具备以上4个条件 。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 下同)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 , 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税
五、如何办理增值税退税?纳税人申请退税 , 应向主管税务局(所)提出申请 。(一)审批范围1.各区地方税务局(包括蛇口地方税务局 , 下同)(1)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政策性退税;(2)各区地方税务局工作过失造成的误征退税;(3)征管范围内因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税目税率错误等失误造成的退税;(4)征管范围内企业所得税(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下同)汇算清缴退税;(5)委托代征单位征收税款后纳税人申请退还已经在委托代征单位多缴纳的税款的退税和跨区从事建筑安装劳务或开发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申请退还当年度在工程或项目所在地征管税务局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和代征的各项税款的退税;(6)检查中发现应退税 。2.稽查局(包括第一、二、三、四、五、六、七稽查局 , 下同)(1)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政策性退税;(2)征管范围内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3) 征管范围内因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税目税率错误等失误造成的退税;(4)检查中发现应退税;(5)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 。(二)政策性退税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 , 并提供以下资料:1.《退税申请审批表》(ZS052);2.纳税申报表原件、复印件;3.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4.税务机关批准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批文的原件、复印件或批准申请人购买国产设备抵扣税款批复的原件、复印件;5.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 , 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 。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 , 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 , 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底(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5月底)之前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 , 并提供以下资料:1.《退税申请审批表》;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3.纳税人报关的会计决算报表、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和年终申报表原件、复印件;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 , 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 。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 , 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 , 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四)检查中发现应退税税务局在税务检查中发现应退税的 , 在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一式两份)时通知纳税人填写《退税申请审批表》 , 连同《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如下有关文书资料到本税务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申请办理退税 。纳税人应向税收宣传窗口提供的有关文书资料:1.《税务处理决定书》原件、复印件;2.已缴纳税款凭证原件、复印件;3.《退税申请审批表》;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 , 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 。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 , 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 , 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五)误征退税纳税人应向征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 , 并提供以下资料:1.《退税申请审批表》;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 , 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 。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 , 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 , 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六)纳税人因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科目税率错误等失误申请退税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 , 并提供以下资料:1.《退税申请审批表》;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 , 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 。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 , 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 , 填开《税务文书受理回执》连同所有证件资料原件退还纳税人 。(七)委托代征单位征收税款后纳税人申请退还已经在委托代征单位多缴纳的税款的退税和跨区从事建筑安装劳务或开发销售不动产的纳税人申请退还当年在工程或项目所在地征管税务局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和代征的各项税款纳税人应向征管税务局(所)税收宣传咨询窗口提出退税申请 , 并提供以下资料:1.《退税申请审批表》(ZS052); 2.完税凭证等已缴税款证明原件、复印件;3.申报表原件、复印件;4.纳税人书面申请或其他说明材料;税收宣传咨询窗口对纳税人提交的文书、证件资料进行核对 , 核对无误的予以受理 。在纳税人提供的复印件上加盖“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印章 , 在完税凭证原件上加盖“已申请办理退税”字样印章生产企业、封装企业或软件产品生产企业 , 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 , 按8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该项投资的 , 追缴己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办理此类型的再投资退税 , 可比照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的程序 , 由主管税务局初审后报市局企业所得税处审核 , 经批准后按照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的程序办理退税手续 。
六、如何办理增值税退税纳税人申请退税 , 应向主管税务局(所)提出申请 。审批范围:各区地方税务局(包括蛇口地方税务局 , 下同)(1)征管范围内的纳税人的政策性退税;(2)各区地方税务局工作过失造成的误征退税;(3)征管范围内因纳税人填写申报表错误、计算错误、适用税种税目税率错误等失误造成的退税;(4)征管范围内企业所得税(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 下同)汇算清缴退税 。扩展资料: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实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 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 , 退税率为15% 。2002年8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 ,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 , 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为34万元 , 货已验收入库 。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 。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 。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 , 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 , 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7%-15%)=2(万元)(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00×(17%-15%)-2=2(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2)-6=-21(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5%=15(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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