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开票被客户投诉税务局 税务局举报方式有哪些,如何举报税务人员

一、怎样向税务局投诉企业
书面投诉、口头投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纳税人进行书面投诉的,可以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并在投诉材料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被投诉单位的名称或者被投诉个人的姓名及其所在单位;(三)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4)投诉人签名或盖章 。第十六条纳税人口头投诉的,应当说明第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内容,由记录投诉的人员填写《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登记表》表格,交投诉人核实或者向投诉人宣读,并经投诉人确认 。有条件的,可以签字盖章 。第十七条国税机关可以通过告知纳税人的方式记录投诉内容 。第十八条有条件的税务机关可以接受电子邮件形式的投诉申请 。纳税人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投诉的,适用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扩展数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九条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事项范围为:涉嫌偷税、漏税、骗税、虚开发票、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第十条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都应当受理 。举报人不愿提供姓名、身份、单位、住址、联系方式,或者不愿公开举报的,税务机关应当尊重并为其保密 。检举人至少应当提供被检举人的姓名、住址、税收违法线索等信息 。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举报中心受理实名举报时,应检察官要求,应向检察官出具书面回执 。第十一条接受举报的税务人员应当礼貌待人,耐心细致,正确引导,认真负责 。鼓励检察官尽可能提供书面举报材料 。接受口头报告时,要如实记录报告事项,交由检察官阅读或向检察官宣读,确认无误后签名或盖章 。举报人不愿意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受理举报人的税务人员记录在案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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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怎么向国税局举报?
1.举报咨询电话:12366“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为适应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的需要,于2001年向信息产业部申请批准的全国税务机关专用电话号码 。2366的主要服务功能包括:税务咨询服务,主要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征管法规、涉税信息等咨询查询服务;办税指南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的程序和手续提供咨询服务 。2.信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邮政编码:100053扩展信息一、举报受理范围稽查局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事项范围为:涉嫌偷税、漏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发票、非法取得发票、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二 。举报事项的处理稽查局收到举报信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转送被举报人所在省(市)地方税务稽查局 。三 。填写报告内容1 。检举人至少应当提供被检举人的姓名、住址、税收违法线索等信息 。2.举报人举报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举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参考:百度百科-12366
三、怎么向税务部门投诉
可以去税务局投诉,也可以拨打税务局的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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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怎样投诉税务局最管用
1.通过税务局网站投诉;2.通过12 345投诉;3.申请行政管理
打12345,打12366向政府举报,向上级税务局举报,向纪委举报,向反贪局举报 。
五、举报税务局打什么电话
最近,Xi安奔驰漏油事件引发的最大问题是金融服务费的收取 。从这种强硬的收费操作模式来看,已经引起了奔驰4S店偷税漏税的嫌疑,一下子把4S店这个行业推到了风口浪尖 。今天,应为大家整理了十种容易被判定为“偷税漏税”的行为 。下面给会计伙伴们整理一下,谨防出错,仅供参考!1.商品以“预付款”的形式销售 。产品(商品)发出时,销售收入没有按时结转,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大于销项税 。在实际操作中,正确的做法是,企业预收购货方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现销售时,根据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应作相应处理 。如果预收账款不多,预收账款也可以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2.原材料的转移和磨账(企业之间的应收应付账款通过协议相互抵消而不是产品购销业务中的货币资金流动)不记“其他业务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提“销项税额” 。3.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销项税 。例如,在收取和接受违约金的情况下,大多数企业在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来抵消财务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 。任何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都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4.回扣销售 。返利是指厂商为了占领市场,经营业务所做的努力 。
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 。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5.视同销售不记收入 。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6.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会计准则,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应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7.公司资产、股东资产混同 。实践中,存在着大量股东资产与企业资产混同的现象,例如股东个人账户用作公司收付款、公司账户与股东账户互相交易等 。当出现财产混同,公司的财产有可能被隐匿或转移或被股东个人私吞 。8.流动资产损失 。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9.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费用 。10.盘盈的固定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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