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哪些项目可以抵扣?
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如下:成本、费用、折旧.但有些费用是有限制的,比如:年净销售(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不超过净销售(营业)收入的5;年销售(营业)净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广告费用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广告费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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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哪些费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企业按规定使用或出售的固定资产折旧、存货以及按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等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扣除折旧: (一)除房屋、建筑物外尚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四)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单独计价;(七)其他不得扣除折旧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企业按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从摊销费用中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费用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2)自创商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4)其他不能扣除摊销费用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分期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改造费用;(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造支出;(三)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4)其他应视为长期待摊费用的费用 。第十五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六条企业转让资产时,资产净值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扩展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债务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三)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二)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经营收入;(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收入;(4)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三、企业所得税哪些项目可以抵扣?
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如下:成本、费用、折旧.但有些费用是有限制的,比如:年净销售(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及以下的,不超过净销售(营业)收入的5;年销售(营业)净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广告费用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广告费用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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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哪些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分别能抵扣多少?
所有费用都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但是火车票、飞机票这些需要实名认证的,必须是公司名下的员工,还可以交一些材料费 。企业按规定使用或出售的固定资产折旧、存货以及按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等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扣除折旧: (一)除房屋、建筑物外尚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四)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作为固定资产的土地单独计价;(七)其他不得扣除折旧的固定资产 。延伸信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比如职工福利费的范围,财务部门和税函有相关规定且不一致,而国家税务总局在回答税务问题时明确,按照税函的文件办理所得税;在会计处理上,根据财政部财通的文件 。不一致的,按照税法的标准执行 。在实践中,还必须注意税法优先原则在其他方面的体现 。比如合同中写明股权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但这部分费用由对方承担 。在实践中,如果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仍然会找个人承担责任 。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五、哪些费用发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如车辆使用费、差旅费、招待费、保险费等 。以及相应的财务费用可以从企业所得税中扣除 。
六、关于企业所得税可抵扣项目
1、这个问题应该属于《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
007〕39号)所注明的“2007年3月16日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年度起,实行“两免三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仅仅只对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实行“三免三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没有“两免三减半”);根据以上规定,“B、该企业从2005年开始经营,应当计算享受税收政策优惠的期限,该公司2005年度,2006年度可享受免税优惠,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正确的 。同时,A、该企业2008年至2009年应缴企业所得税=(90+100)*25%*50%=23.75万元、C、从2010年度开始,不再享受税收减免优惠也是正确的 。2、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A、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属于免税收入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B、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60万元,属于资本性支出,记入固定资产,通过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方式,在投入使用后分期扣除,其他A、C、D均可在税前扣除; 4、该企业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补交的所得税税额:(100-10+60+10)×25%=40万元,已经预缴25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15万元(40-24),所以选择B;这里需要说明的是,2010年利润总额是1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计算所得额时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其次,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60万元,属于固定资产,属于资本性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第三,违法经营罚款10万元,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5、2008-201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90万元、100万元、160万元(调整后),合计350万元,三年应交纳企业所得税:(90+100)万元×25%×50%+160万元×25%=63.75万元 。补充: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企业所得税有哪些 哪些可以抵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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