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调整项目包括哪些?
一、工资薪金的纳税调整对于本年应计而未实际支付的职工工资部分,应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整增加纳税额 。国有企业计提的工资超过上级批准的数额,超出部分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二 。职工福利费的纳税调整职工福利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各种福利性质的费用,如取暖补贴、员工防暑降温费、员工艰苦补贴、员工食堂补贴、员工交通补贴等 。企业收取的,应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否则,将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三 。工会经费的纳税调整企业拨入的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计提的工会经费未实际拨付的,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四 。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一般企业,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当期不予扣除,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对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员工培训费应单独核算,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 。五、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超过部分,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不及物动词捐赠支出的纳税调整直接向受赠单位捐赠,已列入营业外支出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不足年度利润总额12%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 。利息支出的纳税调整如果支付的利息超过按同期金融机构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则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八 。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的纳税调整 。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下年纳税年度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药品制造、饮料制造(不含白酒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准予扣除;超出部分允许结转下年纳税年度扣除 。九 。利息支出的纳税调整支付给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超过按同期金融机构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的,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支付给关联方超过规定的关联方贷款金额标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用贷款购买固定资产发生的利息支出,在财务费用中一次性支付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无发票支付利息不得税前扣除,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十、其他事项的纳税调整1 。所列个人商业保险不得税前扣除,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超标的,超出部分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3.如果支付的跨年度租金等费用在支付年度一次性扣除或属于上年度的费用在本年度扣除,不属于本年度的部分要加税 。4.如果本年未实际支付预提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5.如果在最终结算和支付时尚未获得合法票据
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的,不得在税前扣除折旧,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7.购入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货物,应一次性计入费用,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当年应扣除的折旧,未扣除可抵扣折旧的,可减免税) 。8.收到不符合非应税收入条件的财政补贴、补助、贷款贴息、直接减免或返还的各种税款(不含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或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9.将货物、财产和劳务用于捐赠、偿还债务、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利润分配的,不视为销售,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10.如果资产损失在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的情况下税前扣除,将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外支出中收取的行政罚款和税务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11.从费用中取得的不合格发票,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1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13.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以前年度费用中所列项目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已经增加的,本年度允许扣除的折旧视同减税处理 。来源:百度百科-个税调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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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事项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调整事项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的调整;查补企业流转税,调整账目;资产减值准备分析;暂估货物的纳税调整;职工福利费的调整;公司税调整;折旧调整 。
三、关于汇算清缴中纳税调整项目
一、工资薪金的纳税调整对于本年应计而未实际支付的职工工资部分,应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整增加纳税额 。国有企业计提的工资超过上级批准的数额,超出部分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二 。职工福利费的纳税调整职工福利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各种福利性质的费用,如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生活困难补贴、职工食堂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企业收取的,应在“应付职工薪酬——岗位工资”中支付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纳税调整事项有哪些,企业所得税调整事项】工福利费”科目核算,否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三、工会经费的纳税调整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计提的工会经费未实际拨缴的,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四、职工教育经费的纳税调整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不得在当期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 。五、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六、捐赠支出的纳税调整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直接向受赠单位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利息支出的纳税调整支付的利息超出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纳税调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九、利息费用的纳税调整支付给非金融企业的利息支出,超出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支付给关联方的借款利息超过规定的关联方借款额度标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用借款购买固定资产发生的利息支出一次性在财务费用中列支的,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支付利息没有取得发票,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十、其他事项的纳税调整1、列支的个人商业保险,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超标准列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支付的跨年度租金等费用一次性在支付年度扣除或者属于以前年度费用在本年度扣除的,对不属本年度的部分,做纳税调增处理 。4、计提的各种费用本年度未实际支付的,企业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估价入库材料、商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仍未取得合法票据的,已结转成本的部分税前不允许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多计提的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投入的房屋、建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按评估价值入账并计提折旧,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票据,其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用财政专项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其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7、购入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一次性计入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减除当年应扣除的折旧,若不减除可扣除折旧可做纳税调减处理) 。8、收到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直接减免、返还的各种税收(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或者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9、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未视同销售处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发生资产损失未向税务机关申报即在税前扣除的,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行政罚款、税收滞纳金,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1、费用支出中取得不合格发票,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2、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3、以前年度费用中列支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物品按照税法规定已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本年度允许扣除的折旧做纳税调减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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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的项目有哪些?如何调整,可以详细解答吗,我是新手一、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收入类项目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所得税额,但中途转让所得应计税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支出类项目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 。2.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缴纳的职工工会经费,要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 。4.五险一金: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5.利息支出: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的部分;(3)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具体比例是: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 。6.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的0.5% 。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 。特别注意国税函[2010]79号第八条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营业)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产生时间性差异 。8.罚款、罚金、滞纳金:(1)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2)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务,均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9.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而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 。编辑于 2020-07-23被提问者采纳TA的回答是否帮助到你了?能够帮助到你是知道答主们最快乐的事啦!
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特别纳税调整包括哪些内容?1、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2、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3、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安排 。4、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5、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资料: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与原税法相比,新税法在很多方面有突出的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最近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说:“从长远来看,新税法对内、外资企业会产生六个方面的积极影响 。” 一是使内、外资企业站在公平的竞争起跑线上 。新税法从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五个方面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各类企业的所得税待遇一致,使内、外资企业在公平的税收制度环境下平等竞争 。二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投资能力 。新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对企业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实行汇总纳税,这就使得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在汇总后计算所得,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新税法采用25%的法定税率,在国际上处于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税后盈余,从而增加投资动力 。新税法提高了内资企业在工资薪金、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方面的扣除比例,同时在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方面不再强调单位价值量和残值比例的最低限,有利于企业的成本、费用得到及时、足额补偿,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再生产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六、纳税调整具体是指什么?哪些项目需要调整?简单地说,缴纳企业所得税绝对不是这样计算:利润总额×税率 。而是:(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税率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纳税调整差异共六大类50项 。一、收入差异1,收入确认2,接受捐赠3,会员费、资格保证金4,投资收益5,逾期两年应付未付款项二、成本差异6,存货成本计价7,盘亏、毁损8,工资薪金支出9,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10,固定资产计价、折旧、减值、维修、盘亏、毁损、报废11,无形资产计价、减值12,境外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三、费用差异13,坏帐损失及坏帐准备14,存货跌价准备15,总机构管理费16,技术开发费17,交际应酬费18,无形资产摊销19,开办费摊销20,社会保障费21,佣金支出22,保险费支出23,外方资本不到位借款费用24,非金融机构贷款利息费用四、损益差异25,违法经营的罚款26,没收财物的损失27,税收滞纳金、罚款28,企业负担个人所得税款29,对外捐赠30,支付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31,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32,国债利息33,股权投资初始成本、期末计价34,股权投资差额摊销35,短期投资跌价准备36,长期投资减值准备37,税后股息38,股权转让收益39,境外投资收益40,再投资退税五、其他差异41,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42,弥补亏损43,国产设备投资抵免44,会计差错更正45,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46,关联方交易47,债务重组48,非货币性交易六、报备文件49,各类报备文件50,专项所得税审计报告如果对其中某项不太清楚,可以在百度知道中我们讨论 。如果要我专门回答,在问题的前面加上“财神本姓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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