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税务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税务登记需要哪些资料,办理税务申报都需要什么资料

一、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
税务登记证要求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相关合同、章程和协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二)相关合同、章程和协议;(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已与营业执照合并为一个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扩展材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纳税人报送的证件、资料齐全,税务登记表内容符合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按日办理并核发税务登记证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资料不齐全或者税务登记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通知其补正或者重新填写 。第十六条税务登记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或者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税务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税务登记需要哪些资料,办理税务申报都需要什么资料

文章插图
二、公司税务登记如何办理 需要啥材料
税务登记所需的信息1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2.相关合同、章程和协议;3.银行账户证明;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
【办理税务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税务登记需要哪些资料,办理税务申报都需要什么资料】三、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企业税务登记证需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或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合同等合法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租赁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分别提供相应证明;(四)相关合同、章程和协议的复印件;(五)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8)还应提供企业重组改制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复印件 。(10)汽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表;生产设备和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的名称、产品标准和用途 。(11)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商务部门批准的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综上,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 。
办理税务证需要什么资料 办税务登记需要哪些资料,办理税务申报都需要什么资料

文章插图
四、税务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登记程序(一)办理税务登记的条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并准备相关证件和资料:营业执照、相关合同、章程、协议、银行账户、户口本、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名单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先从办税窗口或办税服务厅指定的其他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签名或盖章后,连同其他证件、资料一并交付“税务登记窗口”进行申报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1 。变更税务登记所需材料: (一)变更税务登记书面申请;(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原件 。2.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应填写的表格:(1) 《税务登记表》一式三份;(2)《税务信息录入表》复印件1份;(3)《变更税务登记申报表》复印件1份 。
五、税务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1.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2.第三方扣税协议及开户证明;3.法人、财务、收票、收税人员,需完成“广东税务”APP实名认证;4.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新纳税人套餐”,填写公司信息 。
六、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带什么手续?
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1 .营业执照或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 。2.相关合同、章程和协议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信息:税务登记证的主要用户:1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从有关部门 。
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税务登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