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会计难在哪里 推行涉税信息共享难在哪里,涉税风险

一、当前税收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
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管理理念亟待更新 。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作为一种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引入我国税收管理实践的时间并不长,税务人员对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的学习和理解还有一个过程 。税收管理还停留在原有的思维模式上,风险管理还没有广泛应用到税收征管中,纳税人与纳税义务人法律地位平等的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建立起来 。纳税人忽视税法遵从和风险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 。税收征管程序需要规范 。现行的税收征管程序是建立在原有的“34字征管模式”基础上的,在新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体制下已经显得陈旧和不完善 。税源管理缺位问题明显,重点税源管理程序不细化,中小税源管理程序过于复杂 。纳税评估法律地位不明确,纳税评估质量不高,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不到位,税收征管稽查协调不到位,制约了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税源分类管理有待完善 。《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规定了户管与管事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但在实际征管工作中,税务管理人员仍习惯于属地划分、定户管理的方法,税源管理责任划分不够科学 。对所有纳税人均衡安排征管力量,导致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等高风险领域管理力量不足 。征管力量比例较低,一些复杂的涉税事项管理水平较低 。信息税水平有待提高 。信息化税收管理为税源管理提供支持 。“全面、及时、准确”的六字数据采集要求无法落实,现有数据质量水平不高;政府等第三方配合不够,第三方信息共享平台未建立,内外部涉税信息比较困难;数据分析的指标很多,没有建立统一的数据分析模型,缺乏统一的数据分析应用平台 。传统的分析方法已不能适应信息化税收管理的新形势 。税源管理运行机制有待加强 。由于税源管理的运行机制还处于探索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对互动机制的完善还不够 。对内,目前税源互动机制不够顺畅,衔接不紧密,影响了其应有的有效性 。对外,税务部门与政府部门之间缺乏信息交流,部分部门对税收救助和保护不够重视,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不愿提供涉税信息,增加了税源监控的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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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前我市税收管理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
一、当前基层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税收征管不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目前,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着税收管理要求高、管理人员平均素质低的现象 。税收征管工作流于表面,管理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制约,税收征管质量亟待提高 。(二)组织结构问题影响税收征管的整体效率 。一是上级税务机关各项管理任务分散,基层税务机关疲于应付,降低了工作效率,增加了税务管理人员和纳税人的负担 。二是各环节协调不够 。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业务衔接不畅,没有形成有机联动,阻碍了税收征管的整体效率 。(三)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税收征管效率低下 。目前基层分支机构涉税数据量虽大,但分散、不规范、不真实,甚至存在大量垃圾信息,难以通过监控相关涉税信息准确评估和防范纳税人风险 。另外,现行的税收征管软件是在原有征管模式的基础上开发的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已经不适应现在的操作模式,有的工作流程发生了变化;各种税务插件软件互不关联,无法综合利用 。在实施过程中,结果是税收征管效率没有太大提高,增加了基层干部的工作量和纳税人的麻烦 。(四)税收基础管理不扎实,管理质量不高 。一些税务管理人员重视申报和征收环节,而忽视后续管理 。申报后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甚至有把事情办好的想法,基础管理工作被轻视 。双户口管理对起征点以上的住户管理严格,对起征点以下的住户和临界起征点的住户管理宽松,未能完全执法 。(5)征管队伍的素质和责任心亟待提高 。日常工作中,有些干部不想太辛苦,只想过得去 。他们“懒、懒、散”,工作热情逐渐下降 。一些干部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合作观念、责任观念、效率观念在弱化,学习精神、进取精神、务实精神、创新能力在下降 。工作质量和效率达不到相关要求 。二 。基层税收征管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一)征管队伍素质不符合工作要求 。一是税务管理员比例低 。以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地税局为例,在职干部职工94人,直接从事税务管理的26人,占27% 。全情负责10894户,人均419户 。管理户多,征管难度大 。二是业务素质低,个别税务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的变化一知半解,看似懂非懂;征管流程不熟悉,程序意识淡薄;缺乏企业财务会计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难以胜任目前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收分析等需要综合知识的工作 。(2)税务管理员工作负担过重 。在征管过程中,各种日常管理、申报征收、各种调查工作占据了管理员1/3的工作量 。其中,程序性事务性工作占用的精力更多,阶段性、突击性任务占总工作量的比例更高 。为了完成各级下达的阶段性、突击性任务,税务管理人员往往要顾此失彼,正常的税务工作受到冲击 。日常检查和其他工作
【工业企业会计难在哪里 推行涉税信息共享难在哪里,涉税风险】,可操作性不强,影响了征收管理质量的增强,税收征管手段和法制一定程度上滞后于时代的发展,税收管理员有时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征管基础工作不扎实 。一方面,原有的一些征管制度和工作流程在一定程度上已不适应当前工作的形势和要求,税源监控、纳税服务、纳税评估也都不断赋予了新的内涵,出现了新的变化和提出了新的要求 。另一方面,征管基础工作的不扎实,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的位和人员以可乘之机,同时我们的税务干部也存在很大的执法风险 。(五)在依托征管软件实施税源监控过程中 。一方面,现行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对计算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单纯依靠机器去加强基础工作,事实上没管好;另一方面,由于弱化了人的作用,丢弃了原来“管户制”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干部责任心呈淡化趋势,没能很好地利用科技手段,及时完善征管基础工作,管理实际效果差,执法风险大量存在 。
三、如何解决税收风险管理的难点问题(一)统一思想,强化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识 。针对风险管理工作的战略规划和部署开展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税务干部税源专业化管理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和学习,统一认识,转变征管理念,要将税收风险应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来抓,要对此项工作充满信心及肯定,应对人员应理性、客观的面对风险任务 。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必须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而风险应对工作则是保障风险管理工作高效顺畅运行的中心环节,基层税源管理部门必须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实行专业化管理,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提高工作成效 。(二)加强应对能力素质教育 。要将提高应对人员综合素质能力作为提升应对质效的核心环节来抓,没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做好风险应对工作就是一句空话 。做好此项工作,一是要加强税收风险应对方法及技巧的业务技能培训,要让风险应对人员掌握纳税提醒、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的流程、方法 。二是要更新、提高计算机操作、税收法律法规、涉税财务知识等内容,跟上纳税人发展的脚步,增强税务干部的业务权威性,确保风险应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针对税收风险管理的总构架开展全流程业务综合培训,让应对人员清楚数据来源、分析过程及疑点成因,使应对人员更好的掌握应对案件的来龙去脉 。四是培养一批综合业务能力较强是税务干部作为基层应对案件的初审人员,把好审核的第一道关口,从审核提醒作为提升应对质量的突破口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风险应对机制 。一是建立统一的税收风险应对标准及操作指南,确保风险应对工作标准化,增强基层风险应对工作的规范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为不同风险等级的应对案件施行差异化分级、分类管理的应对措施及策略提供有效指引 。二是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内控机制,规范风险应对流程,加强风险应对事中管理,事后复审,以及对应对结果的监督评价,完善体系建设 。(四)重视数据搜集、管理工作,发挥风险管理平台分析识别能力 。一是严把自身征管数据质量关,确保纳税人基础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加强数据录入岗位的质量考核 。二是加强风险管理平台的模型建设工作,分析、研究现有数据之间的逻辑勾稽关系,提高数据利用率,提升税收风险识别精准度,为应对工作做好指向作用 。同时对已发布的模型进行指向准确率测算,不仅对有疑点的数值进行等级排序,对模型的适用性及重要性也进行排序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保障综合治税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沟通工作,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数据分析,多层次进行税源监控,有效推进第三方涉税数据的分析运用,切实提高风险应对质效 。四是因地制宜做好预警值采集工作,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做出符合实际的预警值 。(五)加强推送部门的税源掌控能力 。定期让税源管理部门上报风险计划及税源管理情况,由推送部门对风险税源进行统一管理及风险等级排序,并由推送部门下达应对任务 。这样不仅能提升应对案件的高度及执行力,同时削弱了基层税务机关对风险税源的自我掌控能力,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六)实行多元化、递进式风险应对方式,完善应对手段及技术 。一是针对疑点问题多少不同,户数大小不同,疑点排除的难易程度不同等情况,做好事前应对计划,找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式,提高应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做好涉疑纳税人的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在排疑之前向纳税人发放《纳税提醒函》,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辅导、提示提醒,提供给纳税人自我修正的机会 。三是做好疑点问题延伸检查和应对案件拓展工作,对除疑点外的其他涉税情况进行延伸检查,落实“重点应对,全面排查”的工作要求;并对在应对过程中发现的其他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进行拓展检查,保障整体涉税环节合法、规范 。四是对风险等级不同的疑点户采取不同频率和不同深度的应对方式,做好全流程、递进式应对工作,纳税提醒、约谈、核查和税务稽查应对措施递进选择 。五是增加风险应对结果建议,对企业存在的风险点,或容易发生涉税违法问题的风险点进行应对结果建议 。提升纳税人税收风险危机意识、防范意识,将税收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风险应对工作的同时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使税收风险应对过程成为税收宣传、纳税辅导和接收税法咨询的过程,引导纳税人在今后的工作中自我纠正错误,提高税法遵从度 。(七)加强风险应对成果统计和分析工作 。一是加强风险应对工作贡献率和命中率的统计工作 。无论是哪一级的推送任务,以及何种方式产生的应对任务,均属于税源专业化管理内容中的风险应对成效,都应该反映到风险应对成果统计之中,如只针对风险平台内的推送任务作为应对成效统计,包含面过于狭窄,难以全面体现风险应对成效 。二是做好应对结果分析工作,找出有问题案件的典型性、普遍性规律,集中力量围绕风险较大的问题开展专题税收风险分析,提出征管建议,预防再次发生此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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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加强税源管理的几点思考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区域经济突飞猛进,规模经济不断壮大,为我省地方税收培植了丰厚的税收源泉 。同时,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经济税源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特征,单凭传统的税收征管方式很难适应当前的税源管理 。笔者从事多年的基层税收管理工作,就如何加强税源管理进行了一番思考,提出一些看法和观点供大家交流探讨 。一、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问题一:税源管理机构职能“缺位” 。在新一论征管改革中,随着征、管、查分离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税务专管员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管户”为主逐渐过渡到以“管事”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人情税”和“关系税”,有利于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改革的方向是对的 。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两少一多”现象:税收管理员下户调查研究的少了,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缴税情况及税收结构进行认真分析的少了,依靠纳税户自行申报来掌握税源、指导征收的多了 。如申报不实,出了偷漏税问题则由稽查部门去处理 。这样一来,在税源的管理上便出现了“空档”,管事与管户在相当程度上脱了节 。由于征、管、查之间始终处于变动磨合的状态,未达到统一和规范,税源管理的职能存在“缺位”现象 。办税大厅征收人员不再下户,就表征税,被动接受纳税人的申报资料,并不能主动收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税源变动情况;基层分局(所)的税收管理员对税源控管乏力,由过去的专管员下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变成了远离企业、坐看报表的静态管理,对辖区内的税源底数不清,户籍不明,造成大户管不细、小户漏管多,“疏于管理、责任淡化”的问题凸现 。问题二:税源管理手段相对滞后 。在当前税源管理过程中,单一地以实现税收的多少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和非重点税源,工作重心侧重于重点税源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非重点户、非重点税源、某些行业、某些区域及工作环节的管理,造成税源管理“头重脚轻”,征管基础薄弱,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传统的税源管理手段相继取消而丧失,而新的信息管理手段又未到位,基层税务干部普遍感到茫然和无所适从 。有的被动地等待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寄希望于省局为他们提供“一步到位”的办法和手段 。虽然近些年加大了信息化的建设,实现了征管业务流程微机管理,但目前税源管理系统只能完成一些基本的统计工作,对税源的状况不能运用大量的信息数据库进行调研、分析和预测 。此外,还建立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税源监控网络和管理监控机制,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传递渠道单一、滞后 。问题三:部门协调配合不得力 。从外部来看,涉及税源管理最紧密的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地税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不能进行有效的信息传递,更谈不上信息高度共享 。从内部来看,征、管、查三部门、机关科(股)室之间、上级局与下级局之间在强化税源管理方面还存在工作脱节,协调配合不畅,没有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良性税源管理机制,适应现代税源管理的监控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 。问题四:税源管理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困扰基层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征管力量不足,城乡税源管理人力资源分配不合理,存在基层税源少、人员多,而城区或重点税源单位税收任务重、人员少;机关管理人员多、一线税源管理人员少等不合理现象 。基层税源管理人员应付事务性工作繁重,很难集中精力开展税源控管,以致对纳税人的信息掌握不全 。同时存在部分地区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不到位,税收管理员日常工作存在任务不明、目标不清、考核不到位的问题 。税收管理员业务水平参次不齐,适应现代税收征管的工作能力和税收执法水平不高,工作缺乏主动,不能很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问题五:经济出现多元化,增加了税源管理的难度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知识经济与网络时代的来临,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接轨,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长期并存,使纳税主体呈现多元化;混合经济、网上交易、资产重组等加剧,使征税对象呈现多元化;经济主体经营活动的多样性,使其收入来源也呈多元化,增加了纳税环节确认难度,税源监管的复杂性与日俱增 。而税务机关对这些变化的应对措施相对滞后,使税源管理工作陷于被动 。二、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 今年,省局把税源管理作为三大重点工作之一,提得高度可见,重要性之强 。要全面提高税源控管水平,必须改变传统的监控思维模式,树立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通过人机结合强化对税源的管理和监控 。(一)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全面建立税源管理体系 。按照加强管理、讲求效率和有利于服务的原则,科学设置基层税源管理机构,合理调整征管职能,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 。按照以事定岗、以岗定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岗责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征、管、查三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各环节、岗位之间职责交叉或缺位,三部门应加强业务衔接,既要分工,又要协作;既要制约,又要协调,凝集征、管、查合力,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提高税源管理的整体效能 。搞好征管信息系统前、后台的业务整合与衔接,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防止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保证征管业务流程衔接紧密、运转高效 。县(区)局管理股应为专门的税源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税源的收集、汇总、分析,监督指导基层分局(所)加强税源管理;稽查局、办税服务厅作为税源监控的辅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纳税人的税源采集及税收征管相关情况的反馈工作 。基层分局(所)为税源管理的主力军,经常深入到纳税单位进行税源调查分析,监控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掌握一些非常规性的税源变化情况,特别要加强对改制企业、有偷税嫌疑的企业、漏征漏管户、新办户、停(歇)业户、注销户、非正常户等纳税人的监控工作,减少税收死角 。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税收管理员,对某一地区、某一行业的税源进行专项检查、调查、预测、分析和控管,将税源监控置于征管之中,在征管中寻找税源、监控税源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征管、税政、法制、发票、计财、信息中心、监查审计等部门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特长和职能功效,积极为基层部门强化税源管理提供指导、帮助和监督,多渠道多领域地实现税源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方位地构建税源管理体系 。(二)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到实处 。1、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充实税收管理员队伍 。县(区)级局、基层分局要综合考虑所管辖的税源数量、税源结构、税源地域分布、税源发展趋势、基层人员数量与素质等因素,按照税源管理的需要,结合起征点提高,农村税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的特点,重新整合优化税收管理员队伍,科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先保证对大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较低企业以及城区等重点税源户的监管需要,并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和领域,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 。加强税收管理员的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的专业特点和管理的难易程度,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管理员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税收管理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建立健全岗责体系,明确税收管理员职责 。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能级管理激励机制,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税收管理员的能力差异分配任务,做到以能定级,按级定岗,以岗定责,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和发挥税收管理员工作积极性 。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按照税收管理员工作岗位的不同,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减少日常的应付性事务工作,确保税收管理员有时间、有精力从事税源管理工作 。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底稿制度,规范税收管理员的执法行为,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机制 。3、建立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积极利用信息技术辅助税收管理员开展工作,要在征管业务核心软件基础上拓展功能,研究开发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 。通过工作平台规范和固化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任务,按照工作流事项,自动分配任务,自动提示完成状态,变人找事为事找人,方便管理员查询各项涉税信息 。围绕管理员工作重点,通过分析、预警、监控、评估、筛选、异常信息处理、台帐、工作总结等功能模块,解决管理员“管什么”、“怎么管”、“管没管”的问题,提高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效地加强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实现税源精细化管理 。1、加强户籍管理,夯实税源基础 。基层分局(所)要分区域、分经济类型、分行业、分类别、分户建立纳税人户籍档案 。健全房屋、土地、车辆等信息数据库 。充分运用税收信息化的手段,加强户籍管理,做到实有户数与系统机内户数一致 。加强对纳税人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非正常户以及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户籍管理情况的专项清理工作,减少漏征漏管户 。2、坚持属地原则,实施分类管理 。实行分类组织与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推崇的征管组织形式 。根据纳税人规模、行业、企业存续时间、经营特点和信用等级等实行税源分类管理 。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税种等“五个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税源管理和跟踪监控制度;二是抓好房地产业、建筑业税收征管 。尤其是这两行业中的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难度大、漏洞多,要进一步认真研究,全面落实房地产税收一体化;三是抓好个体经营大户的征收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个体经营大户的征管,使其生产经营的实际税负接近申报征收入库的税款,减少税收流失;四是抓好娱乐业、饮食业等高利润行业的挖潜增收 。五是抓好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人的管理与服务 。3、加强源头控制、税收分析和纳税评估 。一是要做到源头控制与税收分析相结合 。源头控制就是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实现的税款数量,以及各税种收入的潜在分布情况,以便征收过程中心中有数,防止税源流失 。税收分析主要是对税收收入的来源和结构进行研究分析,从中了解经济发展状况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以便调整税收工作部署和征管重点 。事前源头控制和事后税收分析,两者都很重要,都是税源管理的有效方法 。但在实践中,一些单位往往重视一头而忽视了另一头,两者未有机结合起来 。有的甚至两者都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收税凭经验,既不作税源调查也不作事后分析,收税收到多少算多少,收到哪里算哪里,只要完成任务就行 。这种做法难免带来有税未收足或收“过头税”的问题 。要实现源头控制和税收分析的最佳结合,要求每个税收管理员都要做到眼勤、腿勤、手勤,认真负责,不坐等纳税申报等资料,把室内静态分析与深入纳税户实施税源跟踪或动态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地掌握税源情况,并善于从调查分析中发现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二是要扎实推进纳税评估 。积极探索建立纳税评估管理平台,运用指标分析、模型分析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分析评估 。在评估工作中,注重综合评估与分税种评估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注重人机结合 。三是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互动机制 。形成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纳税评估用于税源管理和税款征收,并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税务检查与稽查又促进分析与评估,促进完善税收政策、改进税收征管的工作机制 。4、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 。大力推进“逐笔开具发票,奖励索取发票,方便查询辨伪,推行税控器具”的发票管理机制创新,实行消费者监督、税控器具电子监督、税务监督多管齐下,促使纳税人依法开具、使用发票,促进地税机关“以票控税”,强化税源监控 。要抓住发票管理的关键环节,改进和完善发票“验旧售新”工作 。积极稳妥地推广应用税控器具,要将税控器具记录的开票数据与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严格按规定征税,真正发挥税控器具控税作用 。5、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税源管理 。按照“功能齐全、监控有力”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征管业务软件的涵盖范围,研究开发统一的计算机软件进行监控管理,将管理的触角伸向城乡各个角落,覆盖整个税源分布点和所有纳税户;进一步拓宽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形成信息联网;积极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网络申报,建成一个“集中管理、相互依托、数据规范、信息共享”的税务综合信息库,并使之成为信息处理中心和税源监控中心 。同时,以综合征管软件应用为载体向深度发展,积极开发一些辅助程序,提高数据综合利用率,迅速、准确地进行税收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务指标的分析,满足监控、分析和决策的需要 。充分利用征管业务信息省级集中优势,运用数据仓库,对各级税源数据逐级分析与查询,实现对征管工作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的程序化和自动化,确保税源管理各项目标的实现 。(四)加强稽查,整顿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一是以日常检查为重点,堵塞征管漏洞 。建立完善日常检查管理办法,规范日常检查工作程序,提高日常检查的效能 。处理好日常检查与稽查两者之间的关系,把日常检查作为纳税评估与稽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构建一种以纳税评估为基础,以日常检查为纽带,以稽查为总闸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加大稽查打击力度,整顿税收秩序 。树立“重点稽查”的意识,对一些税收秩序比较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地区与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税收治理,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力争做到检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税收秩序;三是积极开展涉税违法案件的分析、解剖和宣传曝光工作 。对查处的案件特别是典型案件要进行分析解剖,研究发案规律、作案特点和手段,及时发现税收政策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打击、防范和堵塞漏洞的措施,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宣传 。(五)加强协作,多头并进,建立和完善各级协税护税网络 。一方面要逐步实现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计算机联网,建立与工商、国税、银行、质监、土管、城建等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机制,实现涉税信息资源高度共享,拓宽税源信息的来源渠道;另一方面基层地税机关根据零散税收税额小、户数多、征收难度大的特点,通过社会综合治税、委托代征等方式,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配合,密切部门协作,建立、完善各级协税护税网络 。特别是要加强对车辆、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个人所得税等征管薄弱环节税源信息的实时交换工作,充分发挥协税护税网络对地方税收的控管作用,强化税收源泉管理 。
五、电子商务时代税收面临哪些重大机遇1. 源头采集:推进电子商务的税收登记和纳税申报税收数据的收集对于解决大数据时代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至关重要,相应纳税主体必须在涉税信息的供给中承担相应的义务 。在此方面,我国应当依据相关信息流、现金流和货物流来明确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的性质、纳税期限和地点,通过完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规范电子发票发行,减少偷逃税现象,深化电子税务稽查工作 。尤其是在信息的源头监管领域,必须做好税收登记工作,鼓励纳税人自主申报相关涉税信息 。首先,我国应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在未来的《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当中明确电子商务服务商协助税务机关处理涉税信息的义务,并对它们协助税务机关进行涉税信息管理提供明确的规则指引,要求纳税人在办理了上网交易手续之后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电子商务的税收登记,取得专门的税务登记号 。与此同时,税务机关则应对纳税人申报有关网上交易事项进行严格审核,逐一登记,并通过税务登记对纳税人进行监督和治理 。其次,还应做好税务登记的公示工作,尽可能多地公开原始数据,以方便公众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 。以广东省地税局为例,目前该省地税局正依托大数据平台逐步推动透明税务局的建设,公众在网上既可以查询广东全省税收总收入、分地区分税种收入,也可以查询企业缴税情况、个人所得税、社保费、欠税公告、纳税信用等级、电子发票查验、纳税人状态等数据 。[可见,不断推动税务信息的“透明化”是提高纳税人遵从的重要方式 。在具体公示方法上,则可以采取这样的做法:对于自建网站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可以要求其将税务登记在网站上永久展示;对于利用第三方专用电子商务网站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则应要求在商家介绍处展示税务登记信息,推行实名制个人电子商务经营等,完善电子商务条件下的税务登记制度 。最后,在大数据时代,还应不断加强对纳税人自主申报的制度激励 。当前,我国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制度依旧不完善,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规定,只有年收入12万以上的纳税人才适用自行申报制度,其他纳税人缴税依然依托税务机关的“检查”来进行征收,这就带来了畸高的税收征管成本 。因此,我国应不断推进以“行政强制力为支撑”的税收征管向以“纳税人自行申报、自行遵从”为支撑的税收征管模式改进,通过推动税收立法制度改革来激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信息,最终促使纳税人自觉、诚信纳税 。[14]2. 即时追踪:建立电子商务的税收代征与数据交换制度电子商务通常会改变传统商务的交易形式及交易内容,例如将有形产品变为无形产品,将文字服务转变为数字化信息服务等,因此,与传统交易相比,电子商务交易将由于“中间环节”的缺失而无法监测到具体交易信息,进而造成税基的日渐缩小甚至消失 。加上网络交易的电子化和网络银行的出现,税务机关在查清供货途径和货款来源时难以明确是应当征税还是免税,也带来了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中纳税人税负的不公平 。有鉴于此,我们应当从搭建“中间桥梁”,推进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定“代征”制度以及不断加强税收数据的信息共享和交换制度入手,不断强化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 。第一,应逐步建立起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定“代征”制度 。当下,我国电子商务征税之所以举步维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税收来源的难以监控 。以C2C模式为例,每一个网络交易平台都会推出自己的电子商务支付信息,以此作为第三方来管理支付结算,以确保电子支付的方便与安全 。在这种模式下,处于“中间位置”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反而容易对个人网店的经营规模、账目往来信息以及交易额等信息轻易地掌控 。因此,我们可以依据网络支付第三方掌握的特点,建立由网络支付平台(支付宝、财付通、快钱支付、网上银行)进行代缴代征税款的法定机制,由税务主管机关依法委托相关的网络支付平台代征有关供货方,特别是无税务登记的供货方从事网络交易的税费,以解决征税难的问题 。[15]具体操作上,我们可以以淘宝为例,将第三方代缴电子商务税收的流程规范如下:由买家在购买货物后付款给支付宝,等确认买家收货后,直接将支付宝中的税款进行扣缴 。第二,应逐步推动电子发票在网络交易中的使用 。电商交易在更新了交易模式的同时,也使我国传统“以票管税”的征管模式受到了冲击,在此背景下,以信息为载体的电商交易亟须通过“电子发票”这种新的发票样式来进行管理 。电子发票正是信息时代发票形态及服务管理方式变革的新产物,它是储存信息系统的电子记录信息,采用的是全新的无纸化发票形式 。它的推出打破了网络交易没有发票的“潜规则”,既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公平性和安全性奠定了基础,也填补了发票管理与税收管理的空白 。借助电子发票的使用,税务机关可以对发票的流转、贮存、查验、比对进行全方位的管理,进而能够实时掌控相关电子商务的交易信息,发挥电子商务的税收集聚效应,因此,我国应在当前电子发票大力试点的背景下,推广电子发票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使用 。第三,应着力推动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伴随着科技与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共享成为大数据时代的必然趋势和选择,税收数据作为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加强“信息管税”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 。正如电子商务需要第三方支付平台一样,税收征管同样需要第三方辅助平台,在我国,税收征管辅助平台主要是“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 。然而,尽管该系统已在全国大部分省市上线成功,涉及的税收收入占全国的70%,但现有的许多数据流程依然流于表面,无法发挥该系统在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中的优势 。有鉴于此,在大数据时代,税务部门必须在确保数据可获取的前提下加强信息化建设,尽早实现在网上与银行、海关、网上商业用户的数据连接,对企业的生产和交易活动数据进行有效地监控,推动信息核查、监控的“网络化” 。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还应尽早与国际互联网实行全面连接,达成税收交换与纳税遵从协定,通过与各国税务局的网上合作,防止电子商务领域的税收流失,打击逃税、漏税 。3. 后续监管:建立电子商务税收数据的风险评估与管理机制为防止“信息偏在”和增强税收数据的确定性,我国还应在纳税人自主申报和法定代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电子商务数据分析、比对,做好税收数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首先,税务机关应当建立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有效关联,将电子商务企业纳入省局预警评估系统,定期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将电子商务纳入正常的税源监控范围,进一步减少税收流失 。其次,作为信息管理的主管机关,税务机关在信息处理过程中,应当遵守“正当程序原则”,采用科学、合理的管理程序与管理方法,以避免信息和相关数据在管理的过程中遭到篡改和扭曲 。对此,为了既方便税务机关使用相关涉税信息,又方便利益相关方查询相关信息,可以在大数据的管理中引入加密的设置,为税务机关和利益相关方提供密钥或解密的技术支撑,以防止信息受到非法查询、篡改或删除 。最后,法律责任是制度实施的保障,在大数据的平台之下,如果税务机关违反了相关涉税信息管理保密义务而对电子商务领域纳税人的信息进行违法披露的,应当承担相关的行政责任,且应当对纳税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行政赔偿;而如果是税务机关之外的第三方非法披露和侵犯纳税人的涉税信息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以弥补对纳税人合法权益所造成的损害 。
六、当前税务工作主要矛盾当前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风险管理理念有待更新 。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作为国际上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引入我国税收管理实践的时间还不长,税务人员对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的学习和认识还有一个过程,税收管理工作仍然停留在原有的思维模式中,风险管理还没有普遍运用到税收征管中去,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还没有从根本上树立起来,纳税人忽视税法遵从和风险管理的现象依然存在 。税收征管程序有待规范 。现行税收征管程序是根据原“34字征管模式”制定的,在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新体系下已显得陈旧和不完善,税源管理缺位的问题比较明显,重点税源管理程序不细化,中小税源管理程序过于复杂;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纳税评估的质量不高,对纳税申报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不到位,税收征、管、查等环节的配合不协调,制约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税源分类管理有待改进 。管户与管事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税收管理员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征管工作中,税收管理员仍旧习惯于属地划片固定管户方式,税源管理职责分工不够科学,对所有的纳税户均衡安排征管力量,导致重点税源和重点行业等高风险领域管理力量不足,征管力量占比相对较低,一些复杂涉税事项的管理层级较低 。信息管税水平有待于提高 。信息管税为税源管理提供支撑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六字数据采集要求不能落到实处,现有数据质量水平不高;政府部门等第三方配合不够,第三方信息共享平台没有建立起来,内、外部涉税信息比对困难较多;数据分析设立的指标较多,没有建立统一的数据分析模型,缺少一个统一的数据分析应用平台,传统的分析手段无法适应信息管税的新形势 。税源管理运行机制有待加强 。由于税源管理运行机制仍在探索过程之中,完善互动机制的相关法规、制度还不够配套 。就内部而言,目前税源互动机制在环节上不够流畅,衔接不紧,影响了其应有效能的发挥;就外部而言,税务部门与政府部门等单位缺乏信息交换,一些部门对协税护税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不愿提供涉税信息,加大了税源监控工作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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