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商标法保护的商标有什么特点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 , 注册商标的特征包括排他性、商标与产品和服务的不可分割性以及显著特征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 , 任何能够区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和他人商品的标志 , 包括文字、数字、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 , 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 都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 。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 , 易于识别 , 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第十一?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1)仅为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二)仅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三)其他缺乏鲜明特色的 。前款所列商标 , 具有显著特征 , 易于识别的 , 可以注册为商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8条?任何能够区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商品的标志 , 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 , 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 都可以申请注册为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 , 易于识别 , 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
二、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有哪些
《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 , 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包括: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 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 , 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保护驰名商标 。相同或者近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复制、模仿或者翻译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 容易造成混淆 。未注册的 , 禁止使用 。不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 被复制、模仿或者翻译 , 误导公众 , 从而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 , 禁止注册和使用 。法律《商标法》第十三条是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 。权利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 , 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保护驰名商标 。相同或者近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复制、模仿或者翻译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 容易造成混淆 。未注册的 , 禁止使用 。为不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南京注册商标 , 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 误导公众 , 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 , 禁止注册使用 。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商标法保护驰名商标包括:1 。未注册的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 为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 容易造成混淆 , 禁止注册使用 。可见 , 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享有与普通注册商标类似的专有权 。2.注册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 为不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 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 , 误导公众 , 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 , 禁止注册和使用 。可见 , 注册驰名商标的注册人除了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 , 还有权禁止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品上注册或者使用其驰名商标 , 甚至禁止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具体而言 , 保护范围的扩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不近似的产品上申请注册 , 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的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将驳回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 , 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 , 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 , 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 , 但恶意注册没有期限 。(二)在不近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 可能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之间存在某种联系 , 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的 , 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二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三)自驰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 , 他人使用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 , 可能引起公众误解的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注册;已经注册的 , 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注册之日起二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1)识别商品或商标来源的功能是可识别的 , 这是商标的基本和首要功能 。商标是因为识别商品来源而产生的 , 所以具有这种功能的人才能成为商标 。(2)促进销售功能:生产者、经营者使用商标表明商品来源 。消费者可以通过商标区分同类商品 , 了解商品 , 做出选择 。这样 , 商标成为开拓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工具 。(3)保证商品质量的功能生产者通过商标表明商品是自己提供的 , 服务提供者通过商标表明某种服务是自己提供的 , 消费者也通过商标识别商品或服务以识别其质量 , 这关系到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兴衰 , 可以促进生产经营注重质量 , 保持质量稳定 。(4)广告的作用 。现代商业宣传往往以商标为中心 , 用于发布产品信息、宣传产品 。它们醒目、简洁、易记 , 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 , 加深消费者对产品的印象 。(5)建立商业信誉的功能性商标作为开拓市场的有效手段 , 用于展示商品来源、保证商品质量、宣传商品 。这些都表明 , 商标凝聚了其所标示的商品和商品生产经营者的信誉 , 商标是商品信誉和相关企业信誉的最佳标志 。
三、商标有哪些保护作用?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如下:1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 , 是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件或者译文的 , 不能注册 , 禁止使用 。2.申请不同或相似的商品 。
注册的商标如果是复制或是翻译他人已经在我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 是不能注册和使用的 。3、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违反商标法的规定 , 在商标注册当日起5年内 , 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撤销该商标 , 如果是恶意注册的 , 不受5年时间的限制 。4、如果把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来登记 , 可能会引起公众误解 , 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向该企业的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该公司名称登记 。5、如果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违法商标法的规定 , 当事人可以请求保护驰名商标 , 并且向案件发生地市以上工商部门提出书面请求 , 要求禁止使用 , 当然当事人要提交商标驰名的证明材料 。
五、商标保护有什么作用法律分析:商标保护的作用在于使商标注册人及商标使用权人的商标使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 告知他人不要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 追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份子的相关责任 。保证广大的消费者能够通过商标区分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 。同时 , 最大限度的维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 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 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 , 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 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六、注册商标受什么法保护?商标注册受法律保护 , 商标注册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 , 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 , 受法律保护 , 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 , 均不可自行使用 , 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
【该用户资料受国家保护 商标受国家保护有什么特别,气味商标受我国商标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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