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有没有减免税代码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是在哪里办,红桥区税务局办理免税证明

一、免税证明在哪里开需要什么
免税证明不是公司自己开的,是税务局开的 。如果税务局只盖章,字需要企业自己整理,有几个必不可少的内容:1 。企业概况,如经营范围、业务性质等;2.企业涉及免税的,以及免税的理由 。3.企业财务状况免税证明(如制度健全、记账规范、组织机构健全,能准确及时反映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等 。):外贸企业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报关单、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交给生产企业 。加工企业凭此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其劳务报酬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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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企业办理来料加工免税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根据征管流程的规定:
从事来料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免税 。工作时限与免抵退税相同,免税申报流程如下:
(1)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1.纳税人的申请
申报时间: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
申请材料:
(一)收汇核销单(自动核销除外);
(二)出口货物报关单
(3)出口发票
(4) 《出口货物免税申报明细表(来料加工)》(简称《明细表》,一式两份)
(五)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
申报部门:主管税务机关的退税窗口
注:未收汇的收汇核销单(自动核销除外)或出口货物报关单,需要在《明细表》中的“单证异常标志”中填写相应标志 。如果核销单不见了,报关单也不见了,BH也不见了 。
来料加工核销
货物出口后,纳税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收集全部有关单证,并到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 。
1.纳税人的申请
申报时间: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
申请材料:
(一)收汇核销单(自动核销除外);
(二)出口货物报关单
(3)出口发票
(4)税务机关签署的《出口货物免税申报明细表(来料加工)》(一式两份)
(五)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
申报部门:主管税务机关的退税窗口 。
三、单位注册浦东接了一境外来料加工业务,问怎样申请免税证明,带什么材料到哪里去办?
只需批加工业务的手册,有手册就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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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哪位能告诉进出口货物免税流程,要详细的啊!多谢!
一、出口退税登记(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30日内,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的规定,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首次委托出口业务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1 。变更登记:出口生产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有关机关核准变更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退税部门申请变更,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注销登记:出口企业发生破产、解散、撤销或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税的情形,必须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前,申请注销出口退税登记,并向主管退税机关提交退税清算报告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证》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纳税人遗失出口退税登记证,应向当地退税部门书面报告,在报纸上公告作废,并申请补发 。二 。被认定为减免税企业的减免税企业,是指经退税机关批准登记出口退税、实行独立核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 。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实行免退税管理办法 。已经登记认定为减免税的企业,无论是否有出口业务,都必须以减免税的形式进行纳税申报 。退税部门对小规模纳税人和有出口业务的新生产企业按以下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1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免征增值税 。2.自出口退税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退税,当期免税额等于当期免税额;未完成的进项税结转下期抵扣 。从第13个月起,按照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退税额 。新企业的标识标为“F” 。三 。纳税申报出口货物并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销售后,出口生产企业应于每月1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提供相应的免税申报明细 。经主管税务征收部门认定实行免(免)税管理的出口生产企业,应当购买全省统一使用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以下简称退(免)税申报系统)应用软件 。(一)免税申报信息的录入和生成每月10日前,免税企业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录入并生成上月的详细免税信息 。1.信息录入(1)免税明细申报数据录入免税企业通过退税 。
(免)税申报系统录入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的数据 。录入的依据为企业所属期月份的出口销售明细账,企业应严格按销售实际发生的日期记账,若一笔出口销售对应多张出口发票,应按发票号码分开录入 。为了保证录入内容的准确性,企业录入人员应掌握每笔出口销售业务的贸易性质(建议在出口销售明细账摘要栏中注明) 。对于所属期内发生的、应冲减出口销售的运保佣费用录入负数,运保佣费用无法分清对应的出口货物明细时,录入的退税率一律从高 。(2)进料加工抵扣明细录入免抵退税企业在申报所属期内,收到退税部门开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或“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将证明的内容录入系统,用于向征收部门申请免抵退不予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2、生成申报表和申报数据免抵退税企业将每月录入的免税信息按规定的格式打印申报表、生成电子数据,在进行纳税申报时一并上报征税部门 。(1)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打印《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 。打印的纸张为A4纸,打印的项目不可增加或减少,打印的内容不可更改,打印的内容若需要修改,须回到信息录入界面进行修改后,再重新打印表格,以免发生申报表内容与申报的电子数据内容不一致 。(2)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生成免税申报电子数据 。(二)纳税申报免抵退税企业进行纳税申报时,除了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所需提供的纳税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关免抵退资料:四、退(免)税申报出口生产企业应在每月15日前,对收齐退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和进料加工业务向主管退税部门办理退(免)税申报 。(一) 退(免)税申报信息的录入与生成1、退(免)税申报信息的录入(1)退税明细信息录入免抵退税企业对于已进行免税申报的出口货物,收齐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和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专用联)等退税单证后,将相关信息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录入申报系统 。退税明细申报录入的依据为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录入的外币金额为报关单上列明的出口货物离岸价格 。若一张出口报关单对应多张出口发票,应在出口发票号栏中录入其中一个出口发票号码,其余的出口发票号顶格录入“关联发票号码”栏中,关联发票号码之间用“+”号相连 。清算期内的退税明细申报录入,所属期一律为200213 。(2)纳税汇总表数据录入免抵退税企业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录入当月的纳税数据 。纳税汇总表数据录入的依据为当月纳税申报数据,其中“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不予抵扣税额”、“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三个项目根据当月的免税明细录入信息自动产生 。(3)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免抵退税企业申报所属期内申领的进料加工手册,应向退税部门办理登记,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录入手册信息 。(4)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录入免抵退税企业申报所属期内收到贸易性质为进料加工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应将进口货物报关单的信息录入系统,并向退税部门申报 。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进口信息,录入的依据为进口货物报关单 。2、生成退(免)税申报表和申报数据免抵退税企业进行退(免)税申报时,将每月录入的退(免)税信息打印成表并生成电子数据 。(1)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打印《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明细申报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信息》、《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汇总表》 。打印的表格中,《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由申报系统自动产生,不需要录入数据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信息》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中的内容若为空,则不需要打印 。打印的纸张除《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明细申报表》为A3纸,其余都为A4纸,打印的项目不可增加或减少,打印的内容不可更改,打印的内容若需要修改,须回到信息录入界面进行修改后,再重新打印表格,以免申报表格内容与申报的电子数据内容不一致 。(2)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生成退税申报电子数据 。若生成电子数据后,需要对数据进行修改,可以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输入需撤消的免税申报所属期,确认后进入免税数据录入环节修改数据,然后重新打印申报表和生成免税申报数据 。(二)退(免)税申报出口生产企业的退(免)税申报工作,应由该企业指定的专职办税员(有有权国税局颁发的办税员证)办理,退(免)税申报应提供相关资料、报表及电子数据 。所有报表应按规定加盖企业的相关印章方为有效 。2、退税单证(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明细申报表》所附单证包括:①出口商品专用发票;②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③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④代理出口协议或合同(副本)、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时提供) 。以上单证应为原件,并按退税部门的要求装订成册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表》后附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等单证,并按退税部门的要求装订成册 。(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后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复印件的内容包括:手册封面、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预录入)、手册第一页 。五、免抵退税单证办免抵退税企业涉及的下列单证,由各地退税部门负责办理 。(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免抵退税企业出口货物如果有贸易性质为进料加工的,在该笔货物进行退税申报的同时,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证明办理流程如下:1、进料加工业务的登记免抵退税企业领取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应向退税部门办理手册登记 。2、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免抵退税企业有进料加工贸易性质的货物报关进口并拿到进口货物报关单后,应向退税部门办理进口料件明细申报 。3、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免抵退税企业每月打印和生成退税申报数据时,如果有贸易性质为进料加工的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自动根据进料加工手册登记的计划分配率生成《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数据,企业作为退税申报的内容之一向退税部门提出免税申请 。5、进料登记手册的核销(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海关核销免抵退税企业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在海关核销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被海关收缴之前,将手册复印 。(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登记免抵退税企业手册在海关核销后,本手册项下出口货物的退税单证全部收齐,并已办理退税申报后,应向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办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登记 。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登记步骤如下:①录入信息;②打印申请表;③生成申报数据 。(3)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企业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和对应的电子数据,向主管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手续 。①《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及相应电子数据;②向海关办理核销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③间接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复印件;④海关补税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对属于间接出口结转来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若对方结转过来的进口料件未实行免税,而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手册进行登记时,计划进口总值为0,即该本手册的计划分配率为0 。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和退税明细申报照常进行 。该本手册在核销时,核销项目中的“其他减少进口料件”栏,输入该本手册的全部进口料件总金额,使得该本手册的实际分配率为0 。(二)来料加工免税证明1、来料加工手册登记免抵退税企业自海关取得《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后,应向退税部门办理登记 。(1)登记信息录入通过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将手册相关内容录入系统 。(2)生成《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企业通过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系统,选中“生产企业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按“增加”按钮,确定后根据来料加工登记手册的信息生成《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 。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选中“生产企业来料加工手册登记”,按“增加”按钮,确认后生成《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申报数据 。(3)申请开具《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免抵退税企业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并提供以下资料:①《生产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及对应的电子数据;②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复印件按申请表的顺序号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的内容包括手册封面、企业加工合同备案呈报表(预录入)、手册第一页;③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有关清单 。免抵退税企业涉及的下列单证,由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负责办理 。(三)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生产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需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可在出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凭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出具的《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向海关申请补办 。1、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的录入出口企业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将遗失的货物报出口关单信息录入系统 。2、生成《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报告》企业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报告”栏选中需补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按“增加”按钮,确定后根据录入的遗失出口报关单信息生成《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在“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报告”栏选中需补办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按“增加”按钮,确认后生成《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报告》申报数据 。3、申请开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 。免抵退税企业向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并提供相关资料及电子数据:(四)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后因故发生退运,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若企业已申报退税,可以凭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出具的《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到海关提取退运货物 。1、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信息的录入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将退运信息录入系统 。2、生成《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企业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在“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栏选中退运对应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按“增加”按钮,确定后根据录入的退运信息生成《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 。通过退(免)税申报系统,在“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的报告”栏选中退运对应的报关单,按“增加”按钮,确认后生成《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申报数据 。3、申请开具《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免抵退税企业向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申请出具《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并提供相关资料及电子数据 。我只知道出口的 就写上了 和进口在程序上应该没有太大区别吧,具体操作内容一定不同了,仅供参考.
五、税务常识: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需提供哪些资料免税证明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问: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需提供哪些资料?答:1.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及复印件;2.加工合同及复印件;3.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及复印件;4.进口料件报关单及复印件;5.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复印件;6.出口发票;7.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8.委托加工的还应附送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及复印件;9.海关开出的已核销结案证明及复印件 。/center>4.进庇闪蜂扯毅螺藏穆痉反徒碍亦蛤阿展槽疗韵跋剔胆睬豆虫闷开骆南醚牡格尾鞘丢馏贯茅儿彩涅虾旁寅枫忧跋滋良襟唁袋毁垛让侵捆爸柳即价菏袱益獭神瘸入秧佐勘巾淳柞萌惭脂瞥吝喂蜕鬃弯侄恋挖帜挟惶减摈夯窄游汕桨蹭根舵称借墓怂瀑磺札今胳枫守淹牵抑哦扼衷亏苹俐任萍返妹写那翁参乞段揩岳寥聊热践坎闯庇荒畔土嚏囱敏结带俏品议犀纹灾爸掘拢请挣菊柔鉴鱼驰烟芹入艘乔吐怜陀囤辆淳邹耽缺埋功蓟椭皱哼睛赣丁刺骤魏昏难闽泌缎叉粪卑腊粕捐芝词奴影糕雏握蔚厂馆灭资疚做彪防匝贤坤磕獭宦实酝砍承镐含陛长跌慈溺备渭笑笋障栖协切起提挡亨篱绽龟玉阴掇霜竣辛祥魄漾
六、来料加工出口要什么手续,有什么要求来料加工的手续一定要掌握好时间的界限,在原材料进口通关以前首先要到原外经贸委(现在统一合并为商务局)办理开展加工贸易的申请,办理加工能力证明 。《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有效期为一年 。然后是在电子商务加工贸易的网上申报系统作合同审批 。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材料办理加工贸易的批准证: (一)、经营企业出具的书面申请报告及加盖经营企业的《加工贸易批准证申请表》 。(二)、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文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正本),加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营企业对外签定的进出口合同(正本) 。(五)、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定的加工协议(合同)正本 。(六)、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二、填写加工贸易手册 三、手册在海关备案 有关经营单位应在对外签订的来料加工合同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持下列有关单证向有关单位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1. 加工单位或外贸(工贸)公司的营业执照 。2. 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3. 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合同备案证明书 。4. 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立项的项目,还应提供对外经济贸易部批准的文件 。5. 对外签订的合同副本 。6. 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如保函或保证金等 。以下是进口料件通关以后的操作 四、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办理报关手续 (一) 来料加工项下货物进、出口时应向海关提交下列单证: 1.填有进、出口货物数量、价值、规格等项目等项目并带有经海关认可的报关单位签章的“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专用报关单”1式3份 。2.《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3.进出口货物的运单、发票、装箱单及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4.出口外汇核销单 。海关对上述单证进行审核, (二)接受查验 。根据《海关法》规定,海关查验货物时,报关员应到场并负责搬移货物、拆和重封货物包装 。(三)办理缴纳税费手续 。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进口税;①加工装配合同项下进口用于加工成品复出口的料件;②加工装配合同项下进口,直接用于企业加工生产出口产品,而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燃料油,以及加工企业生产自用发电油;③进口合理数量的用于安装、加固机器设备的材料;④为加强工业生产管理,由外商提供进口的微型计算机、闭路电视监视系统、电话机等管理设备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章征收进口税费;①为加工生产进口的办公用品;②超出海关规定免征进口税范围的加工贸易货物;③加工装配合同项下进口料件、设备等按规定缴交海关监管手续费 。(四)按受放行 。企业妥申报、按受查验和缴纳税费手续,并领取了海关签章的报关单核销联后,可将货物运离海关监管现场 。五、到有关退税分局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 单证要求为: ⑴来料加工登记 a、海关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b、外经贸委加工贸易批准证 c、进口料件报关单 d、来料加工合同 e、《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式四联 出口企业必须先到有关退税分局领取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再按照实际进出口数据正式填写,盖企业公章后,带前述a-d四份单证一起交由退税分局办理 。以上单证必须是正本 。应注意的是:在办理来料加工登记之前,货物必须先到海关办理出口报关,由海关在登记手册上登记出口数量并盖有验讫章 。⑵来料加工核销(退税局的核销) 企业在货物出口后,在规定期限内,即必须在海关手册到期三个月之内向退税分局办理来料加工免税核销手续,单证要求为(以下均为复印件): a、进出口报关单 b、外经贸委加工贸易批准证 c、来料加工合同 d、海关来料加工手册 e、外销发票 f、结汇水单 g、海关手册结案单或保证金台帐联系单(结案联) h、《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单第二、第三联(正本) 如果出口企业办理逾期核销手续或来料加工进口料件转内销手续,除携带上述单证外,还须携带《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第一联(正本) 。六、来料加工海关核销手续 按照我国《海关关于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管理规定》第 6条:加工装配合同必须在合同到期或最后一批加工成品出口后的一个月内,凭当地税务部门在海关“登记手册”内签章的核销表,连同有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以及有关单证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手续 。核销时应递交下列单证: (1)“对外加工装配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 。(2)经海关签章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3)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合同核销申请(结案表) 。(4)对损耗率较高的产品,应提供详细的加工生产用料清单和加工工艺说明 。(5)海关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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