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行业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的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服务;(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属于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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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前什么行业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是营改增,餐饮服务属于个人消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应当向索取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
三、哪些情况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如下: 1 。不得向个人开具专用发票 。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2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应税服务的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四十九条2 .个人不得代开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本辖区内的增值税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户)和其他可以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三 。免征增值税,不开专用发票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免税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2.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四十九条 。3.销售免税商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商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违规开具专用发票的,其开具的销售额按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税函〔2005〕780号)5 。纳税人提供免征增值税的跨境服务的,应当单独核算跨境服务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增值税货物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第六条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7 。农村电站在收取电价时,应当一并缴纳电价 。对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损维护费和电费)免征增值税,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财税字[1998]47号)的规定,农电管理站在收取电价的同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损维护费和电费)免征增值税 。鉴于部分地区农村电网维护费被其他单位改征,只是收费主体发生了变化,征收方式、对象和用途没有发生变化 。为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其他单位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不允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91号8 .纳税人销售免税有机肥产品,应按规定开具普通发票,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56号)第四条 。9.纳税人销售免税的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应全部开具普通发票,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7]83号)第三条10 。自2007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饲料级磷酸氢钙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凡开具专用发票的,不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应按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函〔2007〕10号)第二条11 .纳税人销售图书资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销售的图书资料一律开具普通发票,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须全部追回后,方可免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广州分公司销售进口图书资料免征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函〔2005〕360号)(2)纳税人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 。凡专用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87号)12.债转股企业将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实物资产投入到新公司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鉴于债转股企业投入到新公司的实物资产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因此债转股企业将实物资产投入到新公司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实物投资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4号)四、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专用发票,只能代开专用发票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不能自行开具专用发票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二条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4.小规模纳税人除上述特殊规定以外,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可代开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五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五、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3.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和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4.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政策依据: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和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和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6.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政策依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和国税函〔2009〕90号文件第三条 。六、票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七条 。七、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 。八、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1号)第一条 。九、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按照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456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第四条 。十、凡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1.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附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2.凡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都应当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建立健全账簿 。对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第三条 。十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十二、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消费品和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不得开具专用发票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2.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第二条 。十三、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一条 。十四、钻石出口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钻石出口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钻石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31号)第六条十五、金融机构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销售实物黄金不得开具银行自制的金融专业发票金融机构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销售实物黄金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普通发票,不得开具银行自制的金融专业发票:普通发票领购事宜由各分行、支行办理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第二条 。十六、简易计税方法不开专票情况1.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1)小规模纳税人不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函〔2009〕90号)(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函〔2009〕90号)3.一般纳税人(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函〔2009〕90号)(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函〔2009〕90号)(3)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函〔2009〕4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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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什么样的企业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有违反税收法规补税务机关限定的企业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五、什么情况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可以随便开具吗 哪些行业不可以开专票,小规模开专票怎么开】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4、以下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 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的 。
六、所有的行业都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不是所有的交易都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属于下列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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