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具有商标特性 域名商标的特征是独占性和什么意思,域名和别人的商标相同

一、域名商标的特征是独占性和什么性
域名的特点是排他性和商标性 。
二、什么是域名的商标特性?
(一)商标是显著标志 。它既不同于具有叙事性和公共性的标志,也不同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排他性 。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和排他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使用 。否则构成对注册所有人商标权的侵害 。(3)商标有价值 。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的服务质量、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注册申请、广告宣传和使用,使商标具有价值,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其中,应强调商标的显著特征(又称显著性),即商标容易区分含有其他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的可识别性和唯一性,消费者可以凭借商标特征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特征和信息 。
三、商标的R标和TM标有什么区别?
商标的R标记和tm标记的区别:1 .不同的法律含义,TM商标没有法律保护,申请注册商标时享有在先使用权 。r商标具有商标保护的法律意义,商标使用者享有专有权 。2.使用时间不同时,在商标尚未成为注册商标时标注“TM” 。商标成为注册商标时,可以在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R”或“Note”,也可以直接标注为“注册商标” 。3.使用价值不同,注册商标申请和审查时间较长 。获得注册商标证书后,商标使用人享有专有权,企业通过商标树立品牌、提升企业 。R商标的价值大于tm商标 。延伸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时,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件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注册标志包括和 。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在中国,“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是有区别的 。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而未注册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 。“商标”在英语中是“商标”的缩写,意思是“商业标记” 。其作用是表明其标注的图形或文字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商标,而不是名称或广告 。“R”,英语中“register”的缩写,意思是“注册” 。商品或者服务标注本标志时,表示其标注的图形或者文字是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 。其他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擅自使用 。参考:商标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百度百科
【域名具有商标特性 域名商标的特征是独占性和什么意思,域名和别人的商标相同】四、商标r和tm的区别是什么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排他性和独特性 。它们属于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受法律保护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或者授权,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使用商标意味着商标符号,即标有商标的文字、图形或符号是商标,但不一定是注册的(未注册的不受法律保护) 。商标是英文商标的缩写 。商标域名代表商标域名 。注册时无需提交资料,允许个人注册,但不允许注册一两个字母或数字的域名,不允许注册两个字的ISO3166国码,也保留国名 。什么是TM,R标志?TM是什么意思?在一些产品商标描述中,标明了XXXTM,那么这个XXX是注册商标吗?因为在中国注册的商标通常有R标记而不是TM,那么TM和R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答:商标是商标的缩写 。美国商标通常标有TM,不一定指注册商标 。r是REGISTER的缩写 。用在商标上,就是注册商标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时,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件上标注“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注册标志包括(注加)和(r加) 。使用注册商标时,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所以TM和R是不同国家的商标,两者之间没有特殊关系 。一些国内公司不了解法律规定,盲目模仿美国公司,在商标上使用TM标记 。
五、同一种产品上为什么有些商标是TM,有些是R
两者是不同的定义,tm指的是商标的域名,R是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 。TM是商标的标识,对应的是“的国际顶级中文域名” 。商标”于2015年新推出 。在使用商标的地方,必须使用国际惯例来区分和描述商标 。它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挑选或分销的商品或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上使用的商标 。它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它是一种具有鲜明特征的符号,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和颜色的组合,或者是上述元素的组合 。它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在商业领域,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都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国家批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拥有标记商品或服务或许可他人有偿使用商品或服务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参考资料:http://ke.com/view/1549034.htmhttp://ke.com/link?网址=sftjrgjrtm2ighqwl8 qua5 wnssrjzukzg-jwv3nv1 yh8 iztveewzvqt7 sofecr-x4vv992 _ cwn207 easxclcpq
六、很着急,谢谢
在我国日常的驰名商标申报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企业这样的问题:驰名商标的申报和认定能给企业带来哪些好处?其实说白了,企业的潜台词就是:为什么我们的企业要花大价钱去申报认定中国驰名商标?一、中国驰名商标可受国内法保护 。驰名商标是无形的财富 。谁
拥有了驰名商标,谁就等于掌握了点金术 。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权利人的利益,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在《商标法》本次修改时,增加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 。经过认定以后,中国商标商标就可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驰名商标的各项权利 。驰名商标被确认后,可以得到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 。认定驰名商标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中的一种法律保护手段,它采用的是“个案认定”与被动保护的原则 。已获得驰名商标的产品如果遇到侵权纠纷,可将驰名商标作为受过保护的记录,提交给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3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被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在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使其蒙受损失的注册商标时,不受本款中的五年的时间限制 。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 。国家工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4条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驰名商标加强保护,对涉嫌假冒商标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这几条法规条文的意思是说:1、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除了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外,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标上注册或使用其驰名商标 。2、在具有较强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有权禁止其他人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3、在侵权认定时,如果原告是驰名商标所有人,则行政执法或司法机关判定被告与其商标近似的可能性就很大 。4、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已延伸到了这个虚拟空间中 。也就是说,驰名商标的权力已经扩张到了网络领域,即绝对禁止他人恶意抢注驰名商标的域名权和注册、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 。具体地讲,申请驰名商标对于商标的保护具有如下好处:1、对抗恶意抢注;2、对抗不同商品的相同(似)商标影响;3、对于近似商标的认定更容易;4、在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5、防止其他公司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6、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问题 。二、中国驰名商标能得到国外法律保护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都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作了行之有效的具体规定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2第1款规定,一个商标如构成对经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是属于一个享有本公约保护的人所有,用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已在该国驰名的商标的伪造、模仿或翻译,易于造成混淆,本同盟成员国都要按其本国法律允许的职权,或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取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些规定也适用于主要部分系伪造或模仿另一驰名商标易于造成混淆的商标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16条第3款规定,巴黎公约1967年文本第6条之2原则上适用于与注册商标所标示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只要一旦在不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即会暗示该商品或者服务与注册商标所有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使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利益可能因此受损 。我国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并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履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保护成员国在我国已注册或者未注册的驰名商标是我国应尽的义务 。超越地域范围的垄断权,这是指驰名商标的独占权,它不是一般法律意义的商标专用权,而是超越本国范围,在世界各国(至少是近200个巴黎公约成员国)都得保护的垄断权 。也就是说,当某项商标在注册国或使用国的商标主管机关已认定为驰名商标时,如果另一商标构成对该驰名商标的仿造,且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则应拒绝或取消其注册,并禁止使用 。这些规定,也适用于主要部分系伪造、仿冒或模仿另一驰名商标易于造成混淆的商标 。这可以称之为“相对保护主义”,现已为大陆法系各个国家所采用 。不少英美法系的国家采用的是“绝对保护主义”,即驰名商标所有人,不仅有权禁止其他任何人在同类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其驰名商标,而且也有权在其他一切商品上禁止使用其驰名商标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进展,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也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使中国驰名商标在解决国际间商标权利纠纷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中国驰名商标是企业形象的代表中国驰名商标是一个企业、一个城市、甚至一个地区的经济名片 。驰名商标不单纯是一种智力成果,而且还是企业文化的象征,它是企业光辉形象的代表 。实践证明,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含金量愈高,驰名商标不仅可使指定商品的身价倍增,而且还可以使企业的其他产品受益,提高企业对外部的吸引力,进而使企业的整体价值倍增 。驰名商标的拥有量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达程度的标尺,谁拥有驰名商标多就意味着谁拥有了滚滚财源 。像我国广东、浙江、山东、江苏、福建等几个沿海省份,由于经济发达,他们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数量也是排名在全国前列的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驰名商标所起的作用与日俱增 。对消费者而言,驰名商标意味着优良的商品品质和较高的企业信誉;对驰名商标所有人而言,驰名商标是宝贵财富,意味着广泛的市场占有率和超常的创业能力 。在现代社会,消费者对商品的需求已不仅仅注重质量、外观等,而且讲究品位、时尚,代表着一定的身份和地位 。因此,在科技日益发达、知识信息不断膨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商标本身蕴藏着巨大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 。一个驰名商标可以向购买者传递大量的有关它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优良的质量、质量的长期稳定性、对购买者消费习惯的适应程度及心理享受的满足程度等等 。这些经过市场长期考验的信息既简化了购买者的购买行为,也简化了销售者的销售行为 。换句话说,购买者在购买时无须逐一地去了解上述各种信息,而只须认准该商标即可,这就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所谓“认牌购货”;销售者也无须不厌其详地去宣传上述信息,而只须在销售过程中通过广告等传播媒介重复自己的商标即可 。因此可以说,驰名商标已经成为连续购买者与销售者的稳定的纽带 。四、中国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与行政认定的法律效力从理论上说都是一样的,在认定以后都会受到特殊保护和进行广告宣传,但还是有5点重要区别:1)两者的认定机构不一样 。中国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统一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来认定 。而中国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是由审理案件的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对争议商标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都可以认定 。2)两者认定后的救济途径不一样 。对于只是针对驰名商标的行政认定结果是否可以请求复审或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没有明确法规规定 。如果对工商部门作出的有关商标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决定等)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或裁定不服的话,则可以提行政诉讼 。对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来说,如果不服一审法院就驰名商标认定的结果,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而在二审中对争议商标是否驰名的这一事实进行重新认定 。若对二审的认定结果还不服,理论上还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重新认定 。3)两者认定后的影响力差别巨大 。通过行政途径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是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将以国家工商总局的名义统一进行公告,并且将进入全国工商网络系统,因而在全国工商行政系统都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全国各级工商行政部门都会按有关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要求来加强保护,并且不会允许其他公司和个人用驰名商标作为公司名称进行登记 。通过法院个案而认定的驰名商标,由于只是由审理该案的某个具体法院(中级或高级法院)进行认定的,不会全国公告,相比之下,该认定在法院系统或认定法院当地的工商部门会具有较高的权威性,但在全国各地其他工商行政部门的实际效力目前还不太确定 。由于没有全国公告,外地工商部门可能并不知道该商标已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因此当商标持有公司在产品上标注为驰名商标时,外地工商局很有可能当成假冒进行查处 。当然,查处以后,相关公司可以拿法院判决书去申诉 。4)两者对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再审查或认定问题的规定不太一样 。就法院来说,当事人对曾经被行政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请求保护的,对方当事人对涉及的商标驰名不持异议,人民法院不再审查 。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将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进行审查 。对于工商部门来说,对于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如果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如果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驰名商标材料重新进行审查并作出认定 。5)部分地方政府的奖励标准有所不同 。有的省市政府对司法认定的驰名商标没有奖励,或者奖励金额只有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一半 。另外,司法认定的一般在判决书中表述为“某某注册号某某商标具备驰名商标的事实”,但行政认定的在公告时一般表述为“认定某某注册号某某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