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税务备案的情况 进口哪些情况要去税务局备案,税务局情况说明样板

一、一般贸易进口和国外客户签订合同后要去税务局备案吗
不用,税最后是海关查的,不需要报税务局 。

无需税务备案的情况 进口哪些情况要去税务局备案,税务局情况说明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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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进口国外产品需要具备哪些资质?
第一,企业的经营范围需要是进出口,办理进出口权的资格 。一、出口企业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进出口字样 。2.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如果需要出口,必须要有进出口权的资格 。进出口权不仅仅是某个部门颁发的简单许可证 。进出口经营权是企业经过商务局、海关、外管局等部门办理手续后获得的一系列证书和许可证 。3.申请进出口权,首先要在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然后需要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子口岸、外汇管理局等大概七个部门备案许可 。4.申请进出口权,需要办理五证 。包括:商务局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表、自理报检单位注册号、进出口发货人报关单注册号、电子口岸法人卡、经营者卡等 。2.出口产品需要取得相关出口许可证 。1.出口产品海关监管条件 。部分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英里的产品出口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才能出口,如食品、化工产品、汽车、润滑油、服装、石蜡等 。2.产品出口国的要求 。例如,有些产品出口到欧盟需要CE认证,出口到日本需要PSE认证,出口到美国需要UL认证,出口到沙特需要SASO认证等 。不同的国家对认证有不同的要求 。3.国外采购客户的要求,如原产地证书、使领馆认证或第三方质检证书等 。
三、办理进出口备案在哪个部门办理,具体流程是什么?
进出口备案程序如下:1 .去工商局办理增加经营范围手续,预计需要5-10个工作日;2.到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手续,预计需要1个工作日;3.在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手续需要5-7个工作日;4.到区县所辖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同时在市公安局指定的地点刻制报关专用章5-7个工作日;5.去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自理报检登记手续,需要5-7个工作日;6.中国电子口岸办理备案手续和IC卡预约手续预计需要25-30个工作日;7.市外汇管理局申请开立进出口外汇收支账户需1个工作日 。扩展资料:进出口商向海关申报时,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两份;海关需要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保税货物等 。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要国内退税的,应单独填写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 。所需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 。结算方式是货物销售后按照实际销售金额与出口商结汇,出口报关时可以免税 。3.陆运单、空运单、海运进口提单和海运出口提单 。经海关审查和检查后,正本运单将被签署、放行并返回给报关行进行交付或装运 。4.货物装箱单 。份数与发票相同 。但是,散装货物或内容相同的单一品种包装货物可以豁免 。5.出口收入核销表 。所有出口货物报关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第40号公告,境外机构进口贸易项下取得的国际运输费用,无需办理并报送33,360,010-30,000 。实际上,进口贸易项下的海运费,连同进口货物,已经在海关进口环节缴纳了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因此,作为服务贸易在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不合理的,构成重复征税 。但是,目前相关税收法规中并没有明确的条款免除进口海运的企业所得税,在执行过程中给缴纳人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
四、进口海运费超出5万需要到国税局交税备案吗
这些手续都齐全,但是你得去外汇管理局备案,拿核销单 。你可以去当地的报关行报关,只要你负责完成出口手续 。流程:1 。先处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有就不用做了 。2.海关注册办了之后,就不需要办了 。3.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了企业备案 。我不知道你是否已经处理好了 。如果这样做了,去银行开个外币账户,拿出口收汇核销单 。外管局今后的出口操作相当复杂 。4.《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表》已经做了,没必要做了 。5.国家税务总局办理出口退、免、抵税备案,出口后可准予退税 。
【无需税务备案的情况 进口哪些情况要去税务局备案,税务局情况说明样板】五、公司要做进出口贸易,应该去哪些部门备案哪些手续,没有报关员可以去查询公司备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备案情况(部分)如下:(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首次办理出口退税备案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税备案手续,申报退税 。(2)对于出口企业
或其他单位提供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资料齐全,《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签字、印章完整的,主管国税机关应当场予以备案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主管国税机关应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待其补正后备案 。(三)《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备案内容的变更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需要变更“退(免)税方法”的,主管国税机关应按规定结清退(免)税款后办理变更 。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如下(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除提供《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电子数据 。(二)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变更退(免)税办法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变更的次月起按照变更后的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 。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前全部出口货物按变更前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变更后不得申报变更前出口货物退(免)税 。(三)出口企业申请注销出口退(免)税认定资格但不需要注销税务登记的,按《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相关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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