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应当具有显著性 商标显著性是什么意思,简述商标的显著性特征

一、商标的显著性是什么意思
您好,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辨别商品来源的特征 。中国《商标法》第9条、第11条和第12条都与商标显著性有关 。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只能是该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二)仅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3)缺乏鲜明的特色 。前款所列商标,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 。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本身性质产生的形状、为取得技术效果所需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价值的形状,不予注册 。希望能帮你领养 。
二、显著性是什么意思?注册商标为什么要有显著性?
显著性是商标法中最重要的概念,也是一个含义非常模糊的术语 。各种文档在突出性方面经常会不加区分地混合不同的单词,同一单词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 。(1)构成商标的象征性元素是自制的无意义的文字或短语,或用动物漫画或特殊方法表现的形状,是强有力的商标,如“冰箱”上使用的海尔商标,“彩色胶卷”上使用的柯达商标 。商标的内在独特性不仅体现在其符号要素的内容上,还体现在符号要素的表现形式上 。以字标为例,其固有的显著性不仅体现在字的组合上,还体现在它的表现形式上,即带有一定设计元素的字体或组合形式,如特殊字体、笔迹(包括签名)等 。一般来说,商标的固有显著性越强,获得特殊保护的可能性就越大 。(2)构成商标的符号要素是普通的有意义的词语或短语,或某些商品上常见的图形或自然界中常见的动物形状,属于弱商标,如酒用长城商标、酒用草原商标 。(3)商标由不显著的符号组成的,不是商标,只是符号 。有关专业商标和知识产权机构或更多服务的更多信息,请登录www.shewentm.com或拨打010-82685045 。
三、商标显著性特征指什么?
所谓商标的显著特征(又称“显著性”),是指商标容易区分含有其他商标的商品和服务的可识别性和唯一性,消费者可以凭借商标特征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特征和信息 。商标特征(即具有独创性的显著特征)越突出,其区分效果越大,越有利于一般消费者识别 。简单,即容易区分,不容易造成混淆和识别 。如果意义不够,在审查商标申请时往往容易被驳回、无效 。所以,八戒知识产权总结的显著性核心是:识别与区分!一般情况下,以下商标被认为没有显著特征:(1)本行业常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作为商标;(2)使用与本产品相关的文字、图形作为商标;(三)使用代表商品质量、主要原料、功能和用途的文字或者图形作为商标;(4)使用地名作为商标(注:有例外);(5)商标文字、图形过于复杂或使用各种称谓的图形;(6)商标的全部或主要部分由两个或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组成(如直线、曲线、标准三角形或圆形等) 。)用极其简单的几何图形和普通字体书写;(7)使用国家或行业颁布的统一特殊符号作为商标也视为无关紧要 。
四、商标显著性是什么?
商标显著性是指商标的属性,它标志着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并使其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 。一方面,当人们看到商标上的标识时,就能意识到它是表明商品来源的商标;另一方面,在意识到这是一个商标后,可以进一步与同类商品的其他商标区分开来 。
五、商标显著性的介绍
【商标注册应当具有显著性 商标显著性是什么意思,简述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六、商标的显著性
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认定标准:1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只有本产品的通用检索名称、图形、型号;(二)仅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3)缺乏鲜明的特色 。前款所列商标,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 。第二,相关解释商标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当具备的足以使相关公众能够区分商品来源的特征 。判断商标的显著特征,应当综合考虑构成商标的标志(含义、称呼、外观构成)、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相关公众对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认知习惯、指定使用商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 。依次说明对本部分第3条至第7条中《商标法》第11条规定的条款和事项的理解和适用 。3.本文中的通用名、图形和型号,仅指本商品的通用名、图形和型号,是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或约定俗成的名称、图形和型号,其中名称包括全称、简称、简称和通用名 。比如香水的品牌名称是“香水”,属于产品名称,没有鲜明的特征;另一个例子是服装生产 。品牌名称是“XXL” 。众所周知,“XXL”是服装模特,所以意义不大 。本条中仅直接表述是指商标仅由对指定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有直接描述和说明的标志组成 。4.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是指《商标法》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按照社会普遍观念作为商标或者本身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没有标明商品来源标志的标志 。(1)过于简单的线条和普通的几何图形(2)过于复杂的文字、图形、数字、字母或上述元素的组合(3)普通表达的一个或两个字母(4)普通形式的阿拉伯数字被指定用于以数字作为模型或物品编号的商品中,但不是普通表达或
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或者指定使用于不以数字做型号或者货号的商品上的除外 。(五)指定使用商品的常用包装、容器或者装饰性图案(六)单一颜色(七)非独创的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特点的短语或者句子但独创且非流行或者与其他要素组合而整体具有显著特征的除外 。(八)本行业或者相关行业常用的贸易场所名称(九)本行业或者相关行业通用的商贸用语或者标志(十)企业的组织形式、本行业名称或者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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