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抚恤金是多少 烈属指哪些人,一等功烈士抚恤金

一、哪些属于烈属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其中,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残条件,经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二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民政部将向烈士家属发放《革命烈士证明书》 。烈士家属为烈士,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未满16周岁的弟妹及其他抚养烈士的亲属 。烈士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 。按规定享受定期抚恤金待遇的优抚对象死亡后,除当月定期抚恤金外,增加半年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定期抚恤金凭证同时注销 。同时,根据2004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可以领取定期抚恤金:1 。父母(抚养人)及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用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2.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就学或者残疾没有生活费来源的;3.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没有生活费来源,生前由军人赡养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向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发放定期抚恤金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对军人家属特别是烈士家属的优待,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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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军烈属包括哪些家属
法律分析: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军人遗属、已故军人遗属和军人家属 。其中,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残条件,经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八条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批准为烈士: (一)在医疗终结前在对敌战斗中牺牲或者在对敌战斗中负伤的;(二)因执行任务被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被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三)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四)因军事演习、战备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海试和飞行试验、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5)其他悲剧情节特别突出,可视为后世楷模的 。在对敌作战、边防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军人,视同烈士 。经批准的烈士,因战牺牲的,由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非因战死亡的,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应当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 。
三、军烈属是指哪些
因公牺牲军人的家属一般指父母、配偶、子女 。一般这三类人都会获得养老待遇 。没有这三类人,18岁以下的兄弟姐妹,或者已经成年但没有经济来源的兄弟姐妹,都可以照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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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烈士遗属包括哪些人
法律解析:烈士遗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等 。烈士遗属是指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号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全文》第十一条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由县级人民政府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分别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 。第十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没有生活费来源,且生前由该士兵扶养的兄弟姐妹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伍军人事务部门发放《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
五,
烈士遗属是谁?
六、革命烈士家属的范畴,哪些人称得上是烈士
【烈士抚恤金是多少 烈属指哪些人,一等功烈士抚恤金】范围是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自出生之日起至18周岁止连续抚养7年以上的人(即被抚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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