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电商 网络电商监管是什么意思,网络电商怎么做

一、跨境电商监管方式9610到底是个啥
【啥是电商 网络电商监管是什么意思,网络电商怎么做】“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 简称“电商” , 俗称“集采模式” 。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 采取“验放清单、汇总上报”方式进行通关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商家会将一批售出的商品统一打包 , 通过国际物流运输到国内保税仓(暂存区) 。电商公司会将大包裹拆包 , 按照小包裹(单单包裹)逐一申报 , 为每件商品办理通关手续 。海关验放后 , 通过国内快递送达消费者手中 。每份订单都附有海关文件 。信息:关于新增海关监管代码的公告:为促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业务发展 , 方便企业通关 , 规范海关管理 , 实施海关统计 , 决定新增海关监管代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 .增加海关监管代码“1210” , 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 简称“保税电子商务” 。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批准的电子商务平台上实现跨境交易 , 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境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货物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内区外(场所)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的零售进出口货物 , 不适用本监管办法) 。“1210”监管方式用于进口时 , 仅限于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 。二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开展“1210”海关监管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业务的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物流企业 , 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备案 ,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实时传输交易、支付、仓储、物流等数据 。参考来源:浙江电子口岸-海关监管方式9610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增加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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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前我国针对网购平台的监管措施有哪些?
《电商法》颁布后 , 新法对电商平台进行规范和规制:1 。在注册某个人店铺的时候 , 和实体店的个体户一样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此外 , 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必须按规定报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未登记为市场主体的经营者 , 要依法登记 , 否则最高罚款50万元 。也就是说 , 某宝平台还会监督店铺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 , 如果店铺没有办理 , 很可能会被处理 。2.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以工商登记为基础 。既然要工商注册 , 那么接下来当然是依法纳税了!某个人店铺首当其冲 , 要求所有老板按规定记账报税 , 否则查平台交易信息 , 逃不掉 。3.证照首页公示及条款《电商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 , 无论淘宝店铺是开放还是关闭 , 都应当在店铺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 。品牌电商建设过程中 , “营业执照、ICP备案、用户隐私政策等”的相关证照及法律文本 。必须在首页显著位置展示 。如果有经营相关的证照 , 也需要一起公示 。这个要求和实体店的个体户老板一样 , 营业执照原件要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如果没有拿到营业执照 , 以后可能就寸步难行了!4.那是某宝涉嫌违法随便创业的时候 。《电子商务法》“违法删评论罚款”实施后 , 淘宝店铺、微信商家 , 甚至网络直播渠道都要持证经营 , 依法纳税 。而且电商更不可能偷税漏税 , 因为网络渠道对你的经营数据记录一目了然 。像“亲爱的 , 给个五星赞 , 返5元红包!”引导赞或购买“水军”刷赞 , 此类行为将被制止 。第四十二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收到通知后 , 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 并将通知转发给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 , 损害扩大部分与平台内作业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 , 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 。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 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 , 未依法对平台内经营者采取必要措施的 , 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5.用户隐私信息安全企业有保护用户信息安全的义务 。违反的 , 没收违法所得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没有违法所得 , 最高可以处以罚款 。
三、如何更好的运用《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监管电商企业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60号令) , 自2015年3月15日起实施 。《办法》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 , 增加了电商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主要内容如下:一、《办法》的适用范围是规范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上的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 , 不包括电视购物和电话购物 。其次 , 《办法》明确了电子商务的市场准入规则 , 即从事电子商务的主体只有实名制登记的自然人或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 , 他们是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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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什么是电子商务管理?电子商务管理是指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对电子商务应用中技术和商业及其创新活动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的过程 。是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各类企业在新的技术环境下 , 如何借助互联网技术 , 开展采购、生产、营销以及与之相关的财务、人员、信息等经营活动 , 实现其商业目标 。电子商务模式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 , 简写为EC 。其内容包含两个方面 , 一是电子方式 , 二是商贸活动 。电子商务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 , 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 。电子商务可以通过多种电子通讯方式来完成 。简单的 , 比如你通过打电话或发传真的方式来与客户进行商贸活动 , 似乎也可以称作为电子商务;但是 , 人们所探讨的电子商务主要是以EDI(电子数据交换)和INTERNET来完成的 。尤其是随着INTERNET技术的日益成熟 , 电子商务真正的发展将是建立在 INTERNET技术上的 。所以也有人把电子商务简称为IC(INTERNET COMMERCE) 。广义电子商务管理主要涉及企业供应链中信息和通信技术应用 , 价值链优化 , 以及价值链和价值网的相关管理 。主要涉及学科:信息系统、战略管理、市场营销、供应链管理、作业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学 。狭义电子商务管理主要涉及买方电子商务和卖方电子商务的管理 。黄相如分析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专家黄相如指出 , 从贸易活动的角度分析 , 电子商务可以在多个环节实现 , 由此也可以将电子商务分为两个层次 , 较低层次的电子商务如电子商情、电子贸易、电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级的电子商务应该是利用 INTENET网络能够进行全部的贸易活动 , 即在网上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实现 , 也就是说 , 你可以从寻找客户开始 , 一直到洽谈、订货、在线付(收)款、开据电子发票以至到子报关、电子纳税等通过INTERNET一气呵成 。完善方面要实现完整的电子商务还会涉及到很多方面 , 除了买家、卖家外 , 还要有银行或金融机构、政府机构、认证机构、配送中心等机构的加入才行 。由于参与电子商务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谋面的 , 因此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物理世界商务活动的翻版 , 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等条件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
五、为何说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据报道 , 消费者“海淘”本是为了购买国外高质量商品 , 但不少消费者投诉时常买到假货 , 被网友戏称为海淘“坑” , 但是在现行国际规则下 , 消费者在国内直接从海外商家购买商品 , 只能以个人行李、邮件等非贸易方式入境 , 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的有效监管 , 造成税收流失和贸易统计缺失 。报道称 , 目前郑州建立起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 依托这一平台 , 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能从海外商家批量备货到郑州保税区 , 海关、国检等监管部门可以实施监管 , 并且打破了几家国际物流公司的垄断 , 使物流成本从150-260元/千克降低到约40元/千克 。目前在郑州 , 聚美优品、唯品会、小红书等一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获得快速发展 。唯品会郑州仓储负责人皮嵩说 , 唯品会2016年在郑州的发货量达1600万单 , 占其海淘业务量的60% 。郑州相关负责人表示 , 既减少了消费者收货的等待时间 , 降低了物流成本 , 又实现了税收征管、贸易统计、质量追溯等政府监管 , 还把跨境消费产业链拉回到国内 , 促进了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的发展 。希望相关政策的落实可以实现海淘的安全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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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监管的思考如同工业革命对于工业时代的影响一样 , 电子商务作为新经济的开拓者 , 为中国提供了一个新的在全球商务平台上迎头赶上的机会 。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一个系统环境 , 这个系统环境不仅是“硬件”上的基础设施 , 还有“软件”上的政府和监管部门所创造的制度环境 , 其核心就是法律环境 。以法律为核心的监管理念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监管环境 , 而要建立完善的监管环境首先就要了解电子商务区别于传统商务的运作特征 。IBM公司首席执行官卢·郭士纳认为:“电子商务(e-business)涵盖了生产周期、速度、全球化、提高生产效率、赢得新客户以及在部门间共享知识从而获得竞争优势的方方面面 。”电子商务的应用 , 如电子银行、电子政务或网上拍卖 , 都需要一定的基础设施和其他支持机制 。这些应用被划分为企业对消费者、企业对企业、企业内部三种 。基础设施涉及硬件、网络和软件领域 。其中支持服务涉及的领域包括安全支付系统、通信标准以及监管等问题 。监管问题是一个在制度层面上影响着电子商务在中国应用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 , 同时它也如同系统支持方面的相关技术因素一样 , 制约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 , 其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法律、道德和其他公共政策问题仍处在不断发展和变化中 。法律和道德是所有商业环境监管部分的关键组成部分 。事实上 , 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最大障碍就是法律、道德及相关的公共政策问题 。理论上 , 我们可以区分法律问题和道德问题 。如果所做的事情不合法 , 那么就是违法;如果所做的事情不道德 , 则可能并不违法 。但问题是 , 在信息技术领域里 , 我们并不总是清楚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 , 而道德问题又有颇多争议 。法律是由政府制定的严格的法定规则 , 在其司法范围内监管所有公民或组织的行为 。而道德是哲学的一个分支 , 它规定哪些是正确的以及哪些是错误的 。但在今天复杂的经济环境中 , 对正确和错误的定义并不总是十分明确 。正是因为电子商务开创了一系列现有法律没有调整约束到的行为空间 , 所以道德就在这中间扮演了一种很重要的角色 。在这样的“灰色地带”中 , 一些从事电子商务的机构就需要一种自有的指导方针 , 来规范特定情形下行为的合理性 , 以此来规避一些法律问题 。比如保护隐私的方法之一是建立隐私政策 , 它可以帮助机构避免相关法律问题 。像IBM和微软等信息领域内的主要公司都公布了自己的隐私政策来表明公司在收集大量供应商、顾客和员工信息时 , 有责任确保这些信息的安全 。欧盟早在1998年就通过了一项隐私指导方针 , 这套方针致力于规范任何控制网上个人资料的收集、持有、处理或使用的人(包括法人)的活动 。而在这些“灰色地带”之外 , 政府的立法则起着更加宏观的作用 , 因为它对各机构构建自身的规则起着协调和控制的作用 。比如美国的《联邦因特网隐私保护法》禁止联邦机构公布个人记录或建立关于个人医疗、财务或雇佣历史的鉴定记录 。《通信隐私和消费者权益法》涉及面更广 , 以通过大量法律手段来保护电子商务中的隐私权 。简而言之 , 法律、道德和技术是监管范畴中的三大要素 。对于电子商务的监管也正是建立在这样一个系统的、多维度 , 不断协调的理念之上 。法律是其基石 , 是最终的途径 , 最上层的概念 , 它本身的产生需要更大范围的调查和讨论 , 并和国家在各个领域的法制系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当一些道德问题在未形成法律之前 , 应当给予私人、公司以及机构更多的决策权 , 这本身便有利于在全球背景下形成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环境 , 也有利于新技术的不断涌现 , 总之立法应当更大限度地体现出对于道德和技术更加宽容的态度 , 这才是监管的核心点 。电子商务监管理念在国外立法中的实践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在《全球电子商务行动计划》中写到:“电子商务并不是发生在法律真空中 , 并不需要为之创建一个全新的法律框架 , 关键在于调整现行的法律、法规使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 。”这表明了立法所要体现的传承性 , 然而现实世界的法律总是和邻近地理、个人行为和本身的文化传统有着深刻的联系 , 故各个国家在已有的法律框架基础上 , 调整自身现行的法律、法规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观念和手段 , 也即理念的实践方面是大不相同的 。本文仅介绍美国和欧盟这两个属于不同法系的系统在这方面的立法概况 , 予以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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