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销售建筑服务征收增值税的有 哪些项目属于营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应税项目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含哪些?
您好,增值税的范围包括:销售和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服务 。这里的货物是指有形的动产,包括电、热、气等,而不是不动产 。加工是指委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是指受托修理残损物品,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在中国,增值税的范围和营业税的范围互不重叠 。征收增值税的不再征收营业税,征收营业税的不再征收增值税 。但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存在纳税人兼营或联合经营这两个税种的应税行为 。一个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服务的,视为混合销售行为 。比如纳税人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销售货物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运输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对此的税务处理办法是,纳税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指纳税人年货物销售额占其总营业额的50%以上)视同销售货物,不征收营业税,征收增值税;其他纳税人从事非主营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视同营业税应税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是【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问题的答案,希望能帮到你!

按照销售建筑服务征收增值税的有 哪些项目属于营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应税项目

文章插图
二、什么哪些行为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含进口)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服务 。它包括特殊物品和特殊行为:1 .特殊项目1 。商品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2.当铺老板卖死货;3.寄售业务是客户销售寄售商品的业务;4.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生产、经销集邮品和销售集邮品 。二 。特殊行为——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视同销售货物,均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委托他人代销;2.代他人销售商品;3.将货物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同一县市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以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6.向股东或投资者分销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商品;7.将自产、委托商品用于员工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商品无偿赠送给他人 。
三、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增值税的范围包括以下四项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热、气等 。(2)提供加工、修理和更换服务 。加工是指委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是指受托修理残损物品,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一般来说,增值税的范围包括上述两项,但实践中的一些特殊项目或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的范围,要看具体情况 。(3)征税范围内的特殊项目 。商品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缴纳增值税,在期货实物交割时缴纳 。银行销售金银应征收增值税 。对典当行销售业务和寄售业务代客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集邮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制作和发行 。)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销售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邮票时缴纳营业税) 。(四)属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视为销售商品的行为 。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为销售商品:将商品交付他人代销;代销商品;两个以上机构且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销售,但相关机构位于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或委托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向股东或投资者分销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货物;将自产、委托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商品无偿赠送给他人 。上述八种行为确定为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 。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有混合销售的,视同销售货物,应缴纳增值税 。兼营免税劳务 。纳税人从事的是非应税服务 。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准确的,其非应税劳务应当与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一并纳税 。
按照销售建筑服务征收增值税的有 哪些项目属于营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应税项目

文章插图
四、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流转税 。其收集范围包括:1 。出售或进口的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资产,包括电、热和煤气 。2.提供加工、修理和更换服务 。加工是指委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是指受托修理残损物品,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一般来说,增值税的范围包括上述两项,但实践中的一些特殊项目或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的范围,需要具体确定 。比如,目前税法规定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特殊项目主要有:3 。商品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应缴纳增值税,在期货实物交割时缴纳 。
4.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5.典当业的死当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 。6.集邮商品(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7.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4%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拍卖货物属免税货物范围的,经拍卖行所在地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免征增值税(见国税发〔1999〕40号) 。8.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的银精矿含银、其他有色金属精矿含银、冶炼中间产品含银及成品银恢复征收增值税 。税法中确定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主要有: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上述8种行为确定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均要征收增值税 。其确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不致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税款抵扣环节的中断;二是避免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货物销售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防止以上述行为逃避纳税的现象 。2.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增值税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如果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
五、现在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一)一般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二)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4、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三)特殊行为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六、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
【按照销售建筑服务征收增值税的有 哪些项目属于营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应税项目】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