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无偿赠送
是一份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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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列属于无偿赠送的礼物是
c这个问题考察的是商品的含义 。要想成为商品,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劳动产品,二是必须用于交换 。两者缺一不可 。自产农产品,家庭用自来水既是劳动产品,也是交换品 。符合一个商品的两个要素,所以是商品 。援助朝鲜的6亿元物资,送给同学的礼物,都是礼物,虽然是劳动产品,但不是用来交换的 。不满足第二个条件,所以不是商品 。所以这个问题是c 。
三、房屋无偿赠送给朋友需要什么条件
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2)给予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捐赠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经公证的抚养或扶养关系证明(原件),或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或扶养关系证明 。税务机关应当对捐赠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认真审核 。材料齐全、填写正确的,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签字盖章,复印留存,原件退回提交人 。同时,个人所得税不应该被征税 。扩展资料:不动产赠与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不动产赠与合同是单向、自由的合同 。赠与人自愿承担将不动产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有对等权利,而受赠人享有无偿接受对方赠与的不动产的权利,但不承担相应的义务 。(2)房地产赠与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 。只有当赠与人实际将不动产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不动产时,不动产赠与合同才生效 。房地产赠与合同一旦生效,赠与人不能再次撤回赠与 。(3)房地产赠与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合同 。房地产赠与合同应当依法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应当达成协议,订立书面合同 。参考:百度百科-宅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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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偿赠送和随货赠送的区别及其财务处理
无偿赠与是指不附加任何条件地将商品、金钱或权利赠与他人;附赠商品是指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伴随销售行为的商品、货币或权利的无偿赠与 。按企业会计准则借入:营业外支出借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 。赠与权利不能以货币资金量化的,不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赠品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捐赠的商品与售出的商品一致或基本一致 。比如卖1000斤苹果,给10斤苹果 。在这种情况下,销售收入可以以合理的方式在售出商品和捐赠商品之间进行分配 。还有一种情况是捐赠的商品与售出的商品不一致 。比如卖1000斤苹果送水壶 。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单独确认,即苹果确认苹果收入 。赠送水壶按照同样的销量来确定,比如卖1000斤苹果,赠送10斤苹果 。价格都是1元(不考虑税费) 。借:银行存款1000销售费用10贷:主营业务收入1010比如卖1000斤苹果送人水壶 。苹果价格1元 。水壶当地公允价值10元(不考虑税费) 。借:银行存款1000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贷:销售费用10贷:
五、无偿赠与合同范本要怎么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1 。捐赠人和受赠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捐赠人拟捐赠财产的基本情况 。涉及不动产的,要写明不动产的位置、建筑面积、不动产权证号等信息,还要注明不动产是否单独赠与受赠人 。双方约定赠与条件的,也可以注明受赠人的责任和义务;3.赠与人将财产赠与受赠人的意愿,即是否属于自愿赠与 。因胁迫、恐吓而订立的赠与协议无效;4.受赠人是否同意接受赠与;5.捐赠人和受赠人都要签名并按手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条当事人一方或者第三人胁迫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被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当事人趁对方当事人处于困境、缺乏判断能力,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根据其性质不能附条件的除外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撤销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满足时无效 。
六、随货赠送和无偿赠送有何区别?
免费赠送应当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商品免费赠送给他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销售商品 。出售主物,赠送从物的行为,不是无偿赠与,而是有条件有义务的有偿赠与 。类似于成套,捆绑或者降价销售,只不过主货和赠品不是包装在一起,而是分开包装,有时候 。
【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 无偿赠送包含哪些,赠送的物品是不是商品】允许消费者选择等值赠品,因此应将此行为界定为销售前的实物折扣,不适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上述规定,即不能作为视同销售处理,对赠品不能再次征税,对赠送赠品的价值应作为销售成本的组成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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