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电商企业有什么税务风险,企业税务局

一、企业的税务风险有哪些?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电商企业有什么税务风险,企业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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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子商务面临的法律和税收问题各有哪些
电子商务面临的法律和税收问题有:投资企业内部技术更新,提高企业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特别是企业要建设btob电子商务,给予税收优惠,比如投资信贷;对以电子商务为载体的新型服务业,给予优惠政策,如减免营业税;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国际产品或服务(如提高出口退税率),提高国际经济竞争力 。
三、电商对税收有什么影响
1.国家现行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是:电子商务中有增值税货物交易的,应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负担率为4%,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但进项税可以抵扣 。2.根据相关报道,我的建议如下:1 。加强C2C平台的税收征管,争取尽一切努力去申请 。按照这个思路,对C2C平台上的个体网商进行强制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全部纳入工商管理和税务管理范围 。同时,尽可能利用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代扣代缴,实现全额申请 。从理想的依法治税和税务机关履行征管职能的角度来看,这种想法没有错 。但是,从我国税收征管实际和实质公平的角度来看,如果按照这种思路解决所谓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网上交易的税收征管和实际税负将远高于线下交易,从而造成实质性的税负不公平 。2.根据我国税收征管现状,并根据实际公平的要求,尽可能保持税收中性 。这一思路并不意味着放弃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而是要求税务机关在现行税收征管框架下,重点针对B2C交易和C2C交易平台中的大型网店 。这一思路的实质是不出台针对电子商务特别是C2C交易平台的特别征管措施 。而是在现有税收征管框架下,通过完善税收征管技术手段,在减少征税人员的同时,重点加强税务登记企业网上交易的税收征管,努力实现线上线下交易税负公平 。对交易规模小、无实体经营场所、未在C2C交易平台进行税务登记的个体网店,要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纳入税收征管范围 。因此,有必要修改现行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将交易额较小的个体网店与农村流动摊贩相比较,适用不能适用税务登记的规定 。下一步,还可以通过修改《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自然人的税务登记,通过建立覆盖自然人的普遍登记制度,解决个体网店的税务登记问题 。为了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不考虑线上线下交易的普遍应用,鼓励超过起征点的个体网店进行登记纳税申报,同时研究所有税费简单按照综合征收率征收的小微企业征管办法 。3.将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税收优惠 。尽管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网上零售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仍不到8%,电子商务对其他领域的渗透和影响才刚刚显现 。为了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放弃所谓的税收中性原则,对网上交易给予明确、确定的税收优惠 。但对网络交易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是要有明确的、低成本的征管措施来区分线上线下交易,这一点很难实施 。而且网上交易的税收优惠会给传统行业带来很大的冲突 。可行的思路是,研究制定与电子商务发展密切相关的行业税收优惠措施,如对电信运营商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收入免税;对电信运营商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和高速移动网络的设备投资,加速折旧或允许投资信贷;设立快递网点的收入减征或免征增值税
现在都是电脑在线监控,没法避税 。况且偷税漏税坐牢也不值得 。或者尝试多做一两笔生意,税就会出来 。
四、我是做电商的,税负率太高且感觉税务风险大,有人分享下如何合理节税吗?
目前电子商务涉及的税收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增值税 。对于预售的货物,《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货物的交付日期;销售应税服务,为提供服务收到销售价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价款证据的当天;对于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之日;如果先开具发票,则为发票开具日 。根据电商预售商品的特点,它不同于销售商品 。因此,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需要结合会计法规、物权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 。2.消费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对于预售商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采用预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应税消费品发出的当天;采用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3.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对于预售服务,如果采用预付款的方式,纳税义务发生在收到预付款的当天 。4.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发生时间取决于税法对收入的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在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下,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因此,实行预收账款,对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来说,其收入确认时间大致可分为2类:1)销售货物,以发出商品时间为纳税人确认收入时间;2)提供劳务,如果不跨纳税期,纳税人确认收入时间为提供劳务终了时;如果跨纳税期,一般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5、出口退税 。根据《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96号),自2014年1月1日起,对电子商务出口符合规定条件的,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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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电商企业如何做好税务筹划,合理节税避税?电子商务公司严峻的税务环境:1、电子商务公司数据会与税务局和银行打通,纳入大数据监控管理,所缴纳税赋将按实际提供服务/售卖商品征收税点,若要享受税收优惠,也将以税收登记作为前提 。2、金税四期上线后将会重点稽查电子商务公司,近期也有部分电子商务公司的报表与实际数据不同而被稽查 。3、大额个人收款或进行移动支付收款将面临罚款和补税,因此需要将移动收款和银行收入一起申报 。电子商务公司节税方向:节税可以利用好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全国各地有一些特殊的经济开发区,出台了一种“总部经济招商政策”:1、纳税企业达到条件即可申请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返还 。2、享受园区内的核定征收政策,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电子商务公司节税方案:方案一:该电子商务公司在园区成立一个新公司,承接原公司部分业务,正常经营纳税,纳税达到50万,即可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奖励,奖励比例如下:增值税奖励地方留存(50%)的70%-80%;企业所得税奖励地方留存(40%)的70%-80% 。当然,如果愿意将原公司迁移到园区内也是十分欢迎的,园区会免费提供厂房地址,水电全免等等的优惠,并且原有公司无需到园区办公,正常在原来的地址办公即可 。注:当月纳税,次月月底即可奖励到账,政策稳定,返税及时 。方案二:可以将该电子商务公司的美工、服务部门独立出来,在园区成立以“某某中心”模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将服务外包出去,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该政策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1%的增值税,0.5%-2.1%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加上0.06%的附加税,总税负仅3.16%以上两种节税政策无地域限制,全国的电子商务公司都可享受,欢迎各位前来考察洽谈合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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