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个体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个体税务局开户需要什么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都需要哪些资料
税务登记证可以根据主体性质不同,所需资料也不同 。1.企业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地址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等 。您还需要填写税务登记证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其他经批准的执业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申请表、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 。但目前三证合一,即将以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二为一,不再办理税务登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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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体户办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证件
个体户税务登记证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或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其打印件;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其打印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其打印件;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供的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营业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个体工商户办税务登记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个体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个体税务局开户需要什么资料】法律分析:1 。营业执照或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其复印件 。2.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相应位置 。4.注册地址和实际生产经营地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证、租赁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和减税、免税、退税、缴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开征、停征、减税、免税、退税、纳税等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纳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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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体税务登记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个人税务登记需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相关合同、章程和协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二)相关合同、章程和协议;(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已与营业执照合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延伸信息《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纳税人采取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罚款 。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出售发票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五、办理个体税务登记需要带些什么东西?
个人税务登记需要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相关合同、章程、协议等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二)相关合同、章程和协议;(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五条纳税人提交的证件、资料齐全,税务登记表内容符合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按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资料不齐全或者税务登记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通知其补正或者重新填写 。扩展信息《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企业、企业境外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以下统称生产经营纳税)
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六、办理个体税务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办地税局或者国税局办《税务登记证》,需要材料如下: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个体工商户如需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并且已在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3.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 经营场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地税局或者国税局还要填写《税务登记表》(该表格税务局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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