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税法规定哪些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一、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税法规定哪些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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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情况下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
以下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 。1.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未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抵扣凭证或者增值税抵扣凭证,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及其他有关事项的;2.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销售额按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发票: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一)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所谓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在建固定资产等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的建筑物,无论如何进行财务核算,都属于固定资产建设项目 。(二)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货额或者应税劳务 。所谓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是指食堂、浴室、理发店、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 。设在企业内部供员工使用的及其设备、物品等 。或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放给员工的物品 。(4)非正常损失的外购商品 。(五)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和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6)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失以外的损失,包括:因管理不善、霉变变质等原因造成的商品被盗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 。(七)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直接出口的货物,因购买中国原材料而发生的进项税额不予退税,也不得从国内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计入成本 。(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发票日期在2017年7月1日以后的,认证期在自开票之日起360日内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认证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当月未按有关规定计算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九)纳税人因购货退回或折扣而收回的增值税,应在购货退回或折扣发生的当期进项税额中扣除 。(10)从卖方取得的采购货物的各种返还资金,按照所采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取得返还资金的当期进项税额中抵扣 。扩展信息:注意事项1 。抵扣进项税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应的使用范围;专用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要求;人脸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防伪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过认证;或者是否及时申报认证 。2.购入的固定资产是否以低值易耗品和修理利用备件的名义入账,以各种借口抵扣进项税额;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是否已申报抵扣进项税额;3.所购货物是否用于其他用途(如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 。)而且进项税还是申报抵扣的 。4.有无非正常损失的外购商品、在制品、产成品,按正常损失报批,不结转进项税 。5.企业兼营非应税服务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进项税额是否按照购进货物全额申报扣除;外商投资企业既从事出口又从事国内销售 。进项税是否按照采购的国内原材料全额抵扣 。6.如果有任何采购撤回或折扣,并收回价格和增值税,进项税
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
三、那些进项税不能抵扣
根据2009年颁布的《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列经济业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1 。为建造房地产(厂房、仓库等)而购买的工程材料 。)不能抵扣进项税;2.非生产经营用汽车的购置,如购买的汽车,不得抵扣进项税额;3.企业将外购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职工福利的,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且采购城市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4.财产清查中,因管理原因造成原材料等存货非正常损失的,将原建造的进项税额转出;5.进项税不能从企业购进货物的普通发票中抵扣,从农民手中购进的除外 。根据税法的规定,当然也有一些进项税不能抵扣的情况,但我认为以上是主要的 。如果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希望你能采纳我的回答 。作为一个普通的会计,我会感到很欣慰!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税法规定哪些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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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般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有哪些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税法规定哪些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1)购置固定资产的进项税(计入成本)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非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在建固定资产等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 。扩展信息: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明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将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但是,在购买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时,无法确定其详细内容 。
用途,因而,往往是对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先行从购进时所属纳税期的销项税额中做了抵扣,但在发生这些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行为时,应作不得抵扣的会计处理 。这就需要按规定在发生这些行为的纳税期内,将不应抵扣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计算出来,并在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具体应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不是以是否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为界限的,纳税人对建筑物进行修缮、装饰等支出,即使不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 。其支出中的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也属于税法规定的用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同样,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不在“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或“盈余公积”科目中核算,其进项税额,也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例7:乙纳税人将本店库存装修材料一批,用于本店办公室装修,该批装修材料的原始进价无从查找,企业按售价结转成本10000元,同时分摊进销差价2000元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因该批装饰材料在当初购进时的进项税额无法准确核定,故可按其结转的实际成本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00-2000)×17%=1360(元) 。会计分录为:借:待摊费用11360贷:库存商品1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60同时,借:商品进销差价2000贷:待摊费用20002、非正常损失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一般都已在以前的纳税期作了抵扣 。发生损失后,一般很难核实所损失的货物是在过去何时购进的 。其原始进价和进项税额也无法准确核定,因此,应按我们在例25中介绍的原则,即按货物的实际成本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对于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中耗用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实际成本,还需参照企业近期的成本资料加以计算 。3、用于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 。用于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的货物或应税税劳务,其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按企业的实际购进价格或结转的实际成本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项税额抵扣
五、我国增值税中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哪些内容?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 。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 。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二要注意确认条件生产、生活性服务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七要记住一个例外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十是有始有终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六、税法中对不允许从销项税中抵扣的进项税都有哪些规定税法中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具体的有: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本规定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上述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7.纳税人境外采购实付款项与海关专用缴款书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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