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之极品农场 免税的农场品有哪些,农产品免税范围包括哪些

一、农业企业现在可以享受哪些免税政策?
农业企业现在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收入可以免征或者减征企业所得税 。3.种植业、排灌业、病虫害防治业、植物保护业、农牧业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家畜水产养殖业、疾病防治业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单位或个人将土地、水面承包(出租)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承包金(租金),免征增值税 。5.人工用材林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可以免征增值税 。6.对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号》(财税字〔1997〕49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为鼓励重点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一律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4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税收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字〔1996〕152号)的规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所得税抵免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执行 。7.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对其种植林木、林木种子、苗木和从事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种植林木、林木种子、苗木和从事林产品初加工的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确定 。8.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的;(2)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3)从事农林产品的种植、养殖和初加工,与其他业务分开核算 。此外,重点龙头企业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0%(不含50%),且控股子公司符合前三条规定的,可享受重点龙头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9.渔业企业优惠政策: (一)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取得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捕捞许可证》的渔业企业的近海和远洋捕捞业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近海和内陆水域捕捞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有远洋渔业企业和其他从事渔业初级加工的国有远洋渔业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免征所得税 。(4)渔业企业同时从事免税业务和征税业务的,免税业务和征税业务必须分别核算 。划分不清的,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从事远洋和远洋捕捞的内资渔业企业,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质证书》或《捕捞许可证》
如遇优惠政策重叠,可在具体执行中选择适用其中最优惠的一项政策,但不能累计执行两项及以上优惠政策 。(4)免税的农林产品种植、养殖和初加工必须与其他业务分开核算 。否则,应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1.家禽业优惠政策(1) 。家禽养殖(含种禽)、加工、冷藏企业从事家禽养殖(含种禽)、加工、冷藏取得的收入,2004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或个人因家禽扑杀取得的专项财政补贴,免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 。12.青苗补偿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于种植业的收入范围,同时也属于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 。因此,对其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3.车船使用税(1)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拖拉机免征车船使用税;应该对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人征税 。(二)载重吨1吨以下(含1吨)的渔业船舶,可以免征车船使用税;1吨以上1.5吨以下的渔业船舶,可以按照非机动船舶1吨的税额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 。为避免与1吨免税渔船混淆,可在税票上注明实际载重,以备查考 。14.国务院规定的粮食购销协议免征印花税 。15.城镇土地使用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

乡村之极品农场 免税的农场品有哪些,农产品免税范围包括哪些

文章插图
【乡村之极品农场 免税的农场品有哪些,农产品免税范围包括哪些】二、农林牧渔业
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农林牧渔业在征收增值税时,是免收增值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第三十六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有哪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范围: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税法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3、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关于农业生产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下同)销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是否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现行营业税法只针对农场作出了具体规定,至于其他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农产品行为是否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营业税法没有予以具体明确,各地执行也不尽一致 。为统一税收政策,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根据营业税的立法精神,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但下列情况除外:(一)通过所属商业单位销售的,应征收营业税 。(二)委托其他企业零售,或者到外县(市)零售的,应征收营业税 。二、本通知所说的农业,包括林业、牧业、渔业在内 。农产品的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初级农产品
乡村之极品农场 免税的农场品有哪些,农产品免税范围包括哪些

文章插图
四、2015年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农业产品的税收优惠关系到经营者的切身利益,但也是把“双面刃”,所以必须清楚明了 。对适用免征、减征的项目,税收法规采用了项目列举法,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9)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10)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概括起来可以这样理解:凡是增值税免征的,一般情况下,企业所得税要么全免,要么减半,而且是免征项目多,减半项目少,企业范围在缩小 。怎样才能正确获得农业产品税收优惠?要正确获取农业产品税收优惠,理解和记住三个要领,并且能做到就行,那就是:纳入税务管理是前提,规范经营、正确核算是核心,按时报备是关键 。纳入税务管理的标志是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开始纳税申报 。税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办理税务登记,而且不管是否有税收减免,都要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否则,所有的减免税都不成立 。这是一个不能越过的大前提 。对农业产品行业的减免税管理来说,除了上述普遍适用所有纳税人的规定外,还有专门针对方便农民办税的规定,核心是对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业产品的税务管理,允许其将纳税申报、税收减免与发票开具三者一次性即时办理完毕 。在此要跟广大农民朋友强调,现实中,不少农业产品生产者,特别是一些规模较大且应当办证的农户,经常误认为反正是免税,办不办证、报不报税没关系,只有到自己要用发票了、急了、没办法了,才去办证,还觉得“规矩”太多,手续太繁 。事实上,办证前已经产生的销售是不能免税的,而且还很可能会造成诸如“偷税”等涉税违法问题 。所以税务登记是不可省略的步骤 。农业产品的税收优惠概括起来就是三句话:农业产品增值税的法定税率为13%(2017年7月1日起改为1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第一句话的意思是: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 。也就是说,凡是在低税率13%的税目税率注释范围内的农业产品,对一般纳税人征增值税时,一律按13%计算(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征) 。第二句话有三个关键词要读懂:“农业生产者”,即只有“直接从事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才有免税的资格,纯粹从事经销或贩销的就没有免税资格 。第三句话也有三个关键点:“企业”,因为是对“企业所得税”进行免征、减征,所以特指法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且是直接从事列举项目生产的生产企业才适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企业适用其他法规),大致可概括为具有法人组织的国有、集体、各类合作社、股份制、公司等性质的生产性企业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实际就是前述的“农业产品”范围,经营行为的界定也一样(即“自产自销”),只不过计税依据变成了“应纳税所得额” 。“免征、减征”,免征即全免;减征即按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后乘以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征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关系着经营者的切身利益,如何利用好这把双刃剑?农业企业、合作社以及家庭农场有着相当多的优惠政策,如何利用农业的税收政策规范自己项目的发展?如果巧用国家的一些政策,就可以让你省去大笔资金投入,从而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
五、家庭农场基础农业设施免征税的条例有那几条家庭农场没有税务登记证 。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对经营土地有一定的规模要求 。简单点说,就是有一定土地规模的农场主,平时自己经营,农忙时节可以临时雇一些人来帮忙 。基本特征家庭农场特征:1、家庭(成员)为主要投资经营者,一般投资比较少;2、适度规模土地,面积一般在50亩以上;3、以农业种植、养殖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年限3年以上 。扩展资料:税务机关会限期整改,如不整改会被罚款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六、家庭农场只要办执照就必须交税吗?一个家庭农场需要缴纳的税费:农业税(4%)、个人所得税(25%)、印花税(如果土地不是你自己的);三级残疾证可以免税 。以个体工商户注册的可以免税,企业聘用也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各个地区的具体政策情况不同,详细的可以咨询当地这政府部门 。办一个家庭农场可以申请无息贷款吗?能贷多少?申请满足条件即可 。2013年7月,中国农业银行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单户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额度提升到1000万元,除了满足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等流动资金需求,还可以用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和支付土地流转费用,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 。办一个家庭农场申请无息贷款能贷流程是什么?银行无息贷款的条件:1、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固定住所和营业场所证明 。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资金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这是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4、结算账户 。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 。而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等其他投机性投资项目 。5、贷款担保 。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这样会增加贷款诚信度,以便于顺利地获得贷款 。6、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7、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创业者如果想申请,可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目前,是由个人先付利息,然后财政补贴,还是财政预付利息,相关方案还没有确定,不过财政贴息是肯定的 。每个银行无息贷款的条件是不一样的,不过以上几条是需要满足的,然后手续也会比较多,大家在贷款前资料一定要准备齐全,以免来回跑浪费时间 。附:家庭农场标准和流程一、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标准1、从事种植业的,粮食耕种面积应在100亩以上(陕北200亩以上),果园面积30亩以上,设施蔬菜面积20亩以上,茶园面积50亩以上;2、从事养殖业的,牛存栏100头以上,猪存栏30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鸡存栏1万羽以上;(每个地区规定会有区别,应以当地标准为准)3、从事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家庭农场认定的一般程序(一)农户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取申请表格认真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4份):1、填写好的申请表;2、农场从业人员身份证;3、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合同等证明材料;4、从事养殖业的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将全套申请材料送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签署意见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签署意见后送交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查,形成审核意见 。(四)评审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审查,综合评价,提出认定意见 。(五)公示 。经认定的家庭农场,在县级农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颁证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七)备案 。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的家庭农场,报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