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政策的有哪些,加计扣除最新政策

一、哪些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演绎演绎领域是指企业为了获取新的科技知识,创造性地应用新的科技知识,或实质性地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和工艺,而持续进行的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 。关键条件加扣除的解释 。研发的活动和范围;费用收取 。R& ampd.本通知所称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取新的科技知识,创造性地应用新的科技知识,或实质性地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和工艺而持续开展的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 。(1)允许增加已扣除的R& ampd费用 。如果实际R& amp研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d.企业的活动不形成无形资产且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实际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研发的具体范围;费用包括:1 。人员劳务费 。直接从事研发人员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d活动,以及外部研发的劳动力成本 。d人员 。2.直接投入成本 。(一)研发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活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设备的开发制造费用,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和通用检测手段的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 。(三)研发用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测和维修费用;d活动,以及研发中使用的仪器和设备的租赁费;d通过经营租赁租用的活动 。3.折旧费用 。研发用仪器设备折旧费;活动 。4.无形资产摊销 。软件、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用于R& amp活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范制定费、新药开发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d活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技术研发费等;研发的保险费、检索、分析、鉴定、评估和验收费;d成绩、申请费、报名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知识产权 。总成本不得超过总研发成本的10%;可以扣除的费用 。7.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2)以下活动不适用税前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升级 。2.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使用公开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新产品、新服务或新知识等 。3.商业化后企业为客户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有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的重复或简单更改 。5.市场研究、效率研究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过程环节或常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和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科的研究 。扣除配套企业的资金和研发费用,按150%的比例扣除 。

什么情况下可以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政策的有哪些,加计扣除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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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政策的有哪些,加计扣除最新政策】二、什么是加计扣除?
什么是附加扣除?在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作为税收优惠措施,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简单来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高于实际支出的数额来计算实际支出的数额 。因为企业所得税是以利润为基础计算的,而利润=收入-支出,如果允许多支出,那么企业所得税就会减少 。例如,如果一个企业发生了研发费用 。d支出100万,假设全部符合附加扣除条件 。然后,这100万可以一次性支付,进入你公司的费用 。等企业所得税最后结清,这100万可以乘以50%来做你的成本 。那相当于100万,让你的总成本扣除了150万 。这是附加扣除 。税前附加扣除是多少?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扣除 。比如一个产品的成本是500元,那20%的扣除是多少?应该是扣除500*(1 20%)=600 。附加扣除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 。内部自主研发无形资产的费用扣除50%,资本化的费用形成无形资产按成本的150%摊销 。研发费用附加扣除是什么意思?怎么算?根据税法的规定,以研发的实际金额为基础;d.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费用,加一定比例作为税收优惠政策,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额 。例如,税法规定R& ampd费用可扣除150% 。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的实际支出为100元,可按150元(100150%)税前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d投资 。2017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17]《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号,明确指出实际R& ampd. 3360家中小型科技企业研发费用;d活动,未形成无形资产且计入当期损益的,按规定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上述期间进行税前摊销 。企业所得税前工资扣除是什么意思?企业所得税前工资扣除是指企业安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条件的残疾人,在实际扣除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的基础上,再加上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的100%扣除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
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可以加计扣除的项目有哪些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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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包括哪些范围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如下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扩展资料: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二)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五、生活服务加计扣除10%和加计扣除15%这两类分别叫什么一、加计扣除1、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计扣除政策规定: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也就是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比一般规定的9%扣除率,再加计1%的扣除率 。根据申报表填表说明,加计扣除部分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将购进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时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2、案例解析账务处理案例1:鲜果公司购进免税水果,经过加工后生产成罐头出售,2020年4月份购进水果取得了农产品销售发票,金额为100万元,当月领用了全部的水果进行罐头的加工,账务处理如下:(1)购进免税农产品:借:原材料 91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万元(100*9%)贷:银行存款 100万元(2)当月领用了全部水果进行水果罐头的加工:政策规定,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 。领用时,加计扣除1% 。借:生产成本 9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万元(100*1%)贷:原材料91万元领用时加计扣除:公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 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票面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 ÷ 票面税率(扣除率)×1% 。二、加计抵减1、加计抵减10%政策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此项政策称为加计抵减政策 。加计抵减须同时满足的条件:(1)行业要求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的纳税人 。(2)销售额要求 。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2、加计抵减15%政策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说明:原先可以加计抵减10%的四个行业是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现在仅有生活服务加大了政策优惠力度加计15% 。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不包含物业服务! 3、案例解析账务处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加计抵减进项税的会计处理纳税人对于当期可加计抵减的进项税,不需要计提,而是在实际纳税时才体现加计抵减的金额 。关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加计抵减平时做个备查台账就行,有了应交税款,需要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再用加计抵减 。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其他收益(按10%或15%加计抵减部分)银行存款案例2:某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2019年10月销项税额120万元,进项税额100万元,期初留抵进项税额40万元,本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5万元(100*15%) 。由于当期正常的可抵扣进项税额140(100+40)万元超过销项税120万元,抵减前应纳税额等于0,所以本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5万元全部结转下期抵减,加计抵减暂无需账务处理 。案例3:某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2019年11月销项税额120万元,进项税额100万元,期初留抵进项税额0万元,本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5万元(100*15%) 。由于本期销项税额超过了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和加计抵减额的合计,所以本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5万元全部从本期应纳税额中抵减 。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贷:其他收益15银行存款5案例4:某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2019年12月销项税额120万元,进项税额100万元,期初留抵进项税额10万元,本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5万元(100*15%) 。本期抵减前应纳税额10万元(120-100-10),低于本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5万元,所以本期计提加计抵减额15万元中,只能有10万元从本期应纳税额中抵减,剩余5万元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贷:其他收益10强调:加计抵减只有在实际缴纳的月份才会被确认为损益,未实际享受的部分无需做账务处理 。注:“一品税悦”公众号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非实际办税的依据,具体请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
六、税收加计扣除是什么按照税法规定第五十八条,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 。假定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50%加计扣除政策,那么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数额在税前进行扣除,以体现鼓励研发政策 。扩展资料: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强化政策服务,降低纳税人风险,增强企业获得感,根据《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有关规定,将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 。关于事中异议项目鉴定问题,通知指出,税务部门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应及时通过县(区)级科技部门将项目资料送地市级(含)以上科技部门进行鉴定;由省直接管理的县/市,可直接由县级科技部门进行鉴定(以下统称“鉴定部门”) 。税务部门对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转请省级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出具鉴定意见 。对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税务部门不再要求进行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计扣除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降成本:三部门联合发文推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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