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有效防范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1)从体制机制上看,要着力加强四大体系建设 。首先,要建立一个全面高效的组织运行体系 。从目前税收风险监控的运行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监控过于单一和滞后的问题 。以监管、法规、监察、考核部门有限的力量应对众多执法人员和各个环节的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的防范和监控,难度相当大 。但是,计算机监控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目前计算机主要是对超期办理、该办不该办等程序中容易监控的点进行监控,并没有完全覆盖每一项业务、每一个环节的执法监控点 。尤其是信息系统无法识别虚假信息,难以对执法中的风险进行深度管控 。同时,人工监测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 。目前监管、法规和监审多是对税收管理行为进行人工监管和事后检查,多采用抽查形式,面窄不深入,效果不明显 。因此,建立一个全面高效的税收风险防控组织体系尤为必要 。当务之急是建立以税收执法权力控制为核心、以税收行政权力监督为重点的监督考核管理机制 。建立税收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和税收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负总责,分工负责 。监管监察内审部是防控机制建设的组织协调部门,规评风控部是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对税收管理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实现税收执法风险的预警、过程监控和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完整的规范体系 。第一,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不断提高税收立法质量,提高税法水平;减少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随意性,增强制定法律依据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其次,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各项规则和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在制度的规范下运行,避免决策时拍脑袋、想当然或“一言堂” 。同时,加强上下级沟通,实行双向监督 。既注重向上级汇报,服从上级监督,又注重发扬民主决策,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决策科学民主,监督透明顺畅 。第三,要进一步理顺税收执法人员的值班制度 。按照税务总局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税收管理员制度和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进一步细化基层执法人员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流程和业务规范,明确执法人员在每个执法环节的权利和义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行阳光办税、透明执法,把税收执法和管理权置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让权力在“阳光”和监督之下运行 。三是建立多层次的防控方法体系 。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内部控制方法体系 。市局层面应该是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建设的总体指挥部,也是过程控制和成果应用的中心 。同时,各层级应有相应的内部控制任务,确保内部控制目标和结果的一致性,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化解的全方位监控机制 。通过改进预警系统,我们将不断加强
通过对预警指标的分析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判断税务人员的执法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第三,建立预警信息应用系统 。根据预警信息反映的倾向性、新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收执法,把防范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四是建立有效的问责制度 。特别是在考核和过错追究两个环节,要充分考虑和体现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下税收执法风险内控新要求,完成岗位责任制中税收工作可量化指标的规范化设置,对不可量化工作采取目标责任制 。实施责任评分管理,建立弹性或柔性问责制度,突出内部控制的目的不是问责而是整改和提升 。通过调整系数,进行纵向、横向、动态绩效评价,全面、真实地反映税收行政执法水平 。要改进税收管理员和基层执法人员的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机制,加大奖惩力度;要把税收计划管理、绩效管理和依法治税有机结合起来,适当弱化税收收入考核,强化依法治税考核,考核重点由数量向质量转变;在考核方式上,要改变单纯的事后考核方式,建立事前预防机制和事中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 。同时,要建立税收管理人员和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外部监督机制 。通过聘请社会道德监督员、开展税收执法人员述职或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活动,让基层税收执法人员感受到税收执法风险的真实压力 。(2)从基层实践来看,要努力加强四个“网”的建设 。第一,提高税务业务能力,构建“自身免疫网络” 。引导税务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采取“个人收费”和“集体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在坚持理想信念教育的同时,加强思想政治理论、税收政策法规和涉税法律的学习培训 。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标准,坚持“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一岗多能”的原则,在着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能力的同时,提高自身免疫力和抵御诱惑的能力,构建“自身免疫网” 。二是提高监控管理能力,构建“风险监控网络” 。提高行业管理能力 。根据辖区税源情况,加强行业税收管理 。加强税源分析对比,不定期组织召开税源分析专题会议,及时收集税源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完善管理措施 。对零申报户、税负异常户、纳税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加强“把脉”管理、监测和评估,采取“解剖麻雀式”重点检查,进行摸底排查 。积极开展税收清查和联防,通过税源管理、考核、稽查等部门的协作,实现税源管理、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和日常稽查
序衔接,提高税收管理质效 。切实防止有税不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积极铸造“风险监控网络” 。三是增强公正执法社会认同,完善“社会协税网” 。一方面,加强对地方党政部门领导的汇报沟通,化解行政干预,寻求理解支持;同时加大对纳税人诚信纳税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大力营造“诚信纳税、公正执法”的良好氛围,普遍提高全社会的依法纳税水平,降低税法遵从成本;另一方面,大力构建部门执法协作的协税护税网络 。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的征收、管理、服务、评估和稽查各部门的工作衔接机制,提高工作质效;密切与工商、国税、财政、国土、房管、公安等外部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席会式的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建立群众性协税护税组织体系,提高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私房出租等零散税收的征管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通过建立完善“社会协税网络”,努力将税收执法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是提升防腐抗变能力,筑牢“病毒防护网” 。强化教育引导,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廉政法规、举办党风廉政建设暨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开展党纪政纪学习教育活动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各种有效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同时着力加强内审督察和执法考核追究力度,筑牢思想防线,加固制度防线,教育引导树立以正确的法制观念、认真的工作态度、坚定的责任意识、强烈的廉政纪律、熟练的业务技能从事税收工作,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制诱惑能力,从内部筑牢“病毒防护网络”,以在系统内形成不敢贪、不能贪和不愿贪的廉洁从税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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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有哪些税务风险防范主要有以下措施:一是树立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企业自身应做到依法诚信纳税,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系统,完整、真实和及时地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健康参与市场竞争 。其次,在对外签定各种经济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纳税主体资格和纳税资信情况,防止对方当事人转嫁税务风险;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产生涉税歧义和误解,尽量分散税务风险 。二是提高企业涉税人员的业务素质 。企业应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利用多种渠道,帮助财务、业务等涉税人员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各项税收业务政策的学习,了解、更新和掌握税务新知识,提高运用税法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企业税务风险的能力,为降低和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和税务筹划风险意识,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开展税务筹划 。在强调对企业税务筹划人员的培训外 。也应对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灌输正确的纳税理念,使之破除以往把税务事宜只看作是财务部门工作的陈旧观念,树立全员参与、全员控制的新思维,积极理解支持财务部的工作 。四是密切关注税收法规政策的变化,树立法治观念,避免筹划手段选择上的风险 。税务筹划的规则决定了依法筹划是税务筹划工作的基础 。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规是进行筹划工作的前提,一项违法的税务筹划,无论其成果如何显著,注定是要失败的 。面对这种风险,企业一定要熟悉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掌握与自身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内容,选择既符合企业利益又遵循税法规定的筹划方案 。五是评估税务筹划风险,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 。评估税务筹划风险就是企业对具体经营行为涉及的纳税风险进行识别并明确责任人,这是企业税务筹划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要理清自己有哪些具体经营行为,哪些经营行为涉及纳税问题,这些岗位的相关责任人是谁,谁将对控制措施的实施负责等 。此外,还应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消除隐藏在过去经济活动中的税务风险,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六是坚持成本效益原则 。税务筹划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使企业获得一定的收益 。但是,无论是由企业内部设立专门部门进行税务筹划,还是由企业聘请外部专门从事税务筹划工作的人员,都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这些可能完全是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而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所以,税务筹划与其他管理决策一样,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只有当税务筹划方案的收益大于支出时,该项税务筹划才是正确的、成功的 。七是加强和中介组织的合作 。税收问题先天具有的专业性、复杂性、实效性使得企业仅凭自己的力量往往很难应付,企业的税务筹划人员往往不能全面地掌握企业发生的所有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特别是企业在发生特种业务时,税收政策可能规定得不明确,企业又不愿意或不便与税务机关沟通,所以,寻找一个专注于税收政策研究与咨询的中介组织显得十分必要 。中介组织还可以作为企业税收风险的外部监控人,代为承担企业内部审计部门的一部分职责,更好、更专业地监督、发现企业的税收风险并提供解决方案 。最后,还要搞好税企协调 。由于某些税收政策具有相当大的弹性空间,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上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现实中企业进行的税务筹划的合法性还需要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确认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特别需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争取在税法的理解上与税务机关取得一致,特别在某些模糊和新生事物的税收处理方面,要能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 。
三、如何有效防控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一)加强税收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水平 1、加强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 。除举行法制教育、学习、培训外,可通过组织干部旁听法院庭审、建立“法制干部定期听审”制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努力培养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防范风险与化解危机的能力 。2、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和征管业务知识培训 。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现行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软件操作系统的学习培训,使执法人员掌握足够的岗位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和执法能力;同时应强化对执法过错追究及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相关处理规定的学习,使干部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后果有明确而深刻的认识 。3、加强纳税服务技能培训和心理引导 。对窗口工作人员,应侧重纳税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加强有效地心理引导,使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理解与和谐的氛围中化解执法风险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1、明确备案资料及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备案工作中的责任,加强后续监管,完善电子台账 。进一步规范备案类减免税管理办法,对税务机关在受理中的责任给予明确,增加企业法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的声明材料,规避干部的执法风险 。同时,应建立电子备案台账,对每一个备案资料进行逐项记录,以确保责任的承担 。2、完善一体化征收工作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对窗口进行合理设置,对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和完善,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减轻纳税人负担,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从而在严格落实各项政策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化解征纳矛盾,实现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化解执法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约束 1、建立政策问题反馈制度,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规范问题反馈方式,积极探索对个案的解决建立示范机制,并为以后政策的修订、完善提供着眼点,逐步将个案融入到共性中去,使之逐步规范化 。2、完善税政管理体制,发挥税政职能作用 。建立税政科室联席会制度、税政与稽查、管理、服务工作的沟通衔接制度以及税政评估制度,在税政管理与服务、征管、稽查、评估工作间建立起完整的沟通反馈机制,不断完善税政管理体制 。3、建立举报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 。举报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可以通过不定期例会的形式进行,在有关部门对疑难案件无法答复或答复冲突的情况下,由举报中心提请局领导召开集体研究会议,通过讨论形成案件处理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承办部门落实举报案件,同时也降低执法风险 。4、建立事前预警沟通机制,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 。产生案源的部门应建立与法制、税务分局、稽查局、业务科室等相关部门的事前风险预警沟通机制 。法制部门可以通过事先了解各单位出现的涉税争议问题,主动进行事前法制监督和事中法律救助,对存在行政复议、诉讼风险的事件注意搜集证据,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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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防范税务风险企业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1、完善企业内控制度 。2、加强信息管理建设 。3、优化外部环境 。4、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 。5、管理人员应提高税务风险意识 。6、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准确把握税收政策 。(阳光财税网)
【税务人员如何防范执法风险 如何防控税收执法风险,税收执法风险与防范】五、浅析如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种种不确定性因素而面临的各种潜在危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的推进,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正面临严峻考验,一旦执法时行为不当,就可能会触犯法律法规,这对地税部门同样适用 。因此,如何提高地税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技能,规范执法行为就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就要求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细心、耐心,更要专业、专心,遇事要认真分析,严格按法律、法规处理,最大限度地规避执法风险 。本文列举了地税部门当前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提出了防范执法风险的几点建议 。
一、地税执法风险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表现
一是税务登记环节存在漏管户 。管理员对所管辖的区域(如街道、市场等)没有管理到位,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现象依旧存在 。
二是税款征收环节不规范的行为引发税收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税款(如:中小业户不按规定核税,少征税款;由于地税工作人员计算错误,少征税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税款(如:由于地税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无意识致使纳税人提前缴纳税款 。);随意改变税种、入库级次和入库地点,空转虚收税款;擅自设立税款过渡帐户;违背税法规定引税、买税卖税 。不规范的税款征收行为,使税收执法机关面临着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及其他部门检查后被处罚或直接责任人面临触犯刑律的风险 。
三是税务检查、税务处罚等执法行为程序上的不规范导致执法风险 。执法人员在对纳税人进行检查时,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涉税犯罪案件不移交;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在对纳税人作出补税或处罚决定时,未能听取纳税人的陈述,不按程序举行听证或未完整地告知诉讼权,以及在未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的情况下就征收税款等 。这些执法行为的不规范,可直接导致税收执法机关或税收执法人员形象受损、信誉降低,甚至要触犯刑律 。同时,这些不规范行为往往使纳税人的利益受到损失,由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税务机关也会由于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不规范而遭到败诉,税收执法机关将可能承担执法决定被撤销或变更,对纳税人进行经济赔偿等不良后果,其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目前,税收执法工作中所反映出来的,影响最大的税收执法风险主要存在于这一类不规范的税收执法行为当中 。
四是其他方面的税收执法行为也会导致税收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机关或税收执法人员不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致使纳税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税收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或者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回避,或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在发票审验过程中,工作不认真,致使纳税人长期违规开具发票;审批、核准项目实地核查时,不认真扎实,致使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或权利等 。这些不规范的税收执法行为,也将导致税收执法机关可能产生税收执法风险 。
二、税收执法风险产生原因分析
第一,地税工作人员对当前的执法风险认识不足 。地税系统传统上以完成税收任务为目标,只要完成任务就一好遮百丑,客观上会放松对税收执法风险的防范 。
第二,地税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不高 。目前地税管理队伍人员执法水平亟待提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知识结构、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正确的执法理念、过硬的执法素质和应有的执法敏感度,对当前税收管理职能转变的认知能力不足,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官本位思想和传统管理方式等,具体体现为简化执法程序、超越执法权限或行政不作为、乱用自由裁量权、适用法规不当等,造成执法不公 。
第三,相关法律法规配套解释滞后 。一些新的法规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及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都存在着某些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差的缺陷,在实际工作中每年有几十到上百的专门请示就是实例 。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一些具体案件,定性起来难以准确把握,很难做到依法行政,从而导致行政风险的产生 。
三、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几点建议
第一,提高防范执法风险的意识 。当前,全省地税系统正在进行自上而下的执法检查,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今后,我们要坚持组织收入与执法检查并举,强化执法风险意识,并持之以恒,最大限度的规避执法风险,保护好我们的地税事业和我们的干部 。
第二,定期组织税务干部的执法培训,提高税务干部执法水平 。重点推行税务人员能级制,增强干部队伍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 。采取以训代学、以考促学以及现场说法、案例剖析等有效方法,鼓励干部报考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促进干部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水平 。
第三,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 。随着以电子申报、网上申报为趋势的多种申报和纳税方式的推广,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的逐步到位,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管理,才能合理分解税收执法权,优化配置征管资源,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制衡关系 。充分利用税收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各种税收管理软件,最大化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减小人为的执法风险 。
第四,深入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分解监督税收执法权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收的管理权、征收权、稽查权彻底分离,有效克服传统税务管理制度的弊端,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增强工作责任心 。地税部门应该结合办单位地实际,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实施办法,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强化监督,是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有效途径 。
第五,充分运用好纳税服务中心这个涉税平台 。集中审批、审核,在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同时,加强在执法程序上的正规化管理,进行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监控,减少在执法程序上的随意性 。
第六,完善考核机制,加大内部执法监督、检查 。加强教育,积极预防税务职务犯罪 。首先,要针对少数地税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不强,遵纪守法的观念淡薄;其次,强化制约监督 。认真落实《两权监督管理办法》,将税收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权力分解,并全面查找各个环节的执法风险点,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考核管理;三上加大惩处力度 。对贪污、积压、挪用税款,收受贿赂,玩忽职守,严重渎职,徇私舞弊,不收或少收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严肃处理,增强威慑力,自觉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
六、如何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税,防范税收风险(一)加强税收立法1.建立税收基本法为核心的税收法律体系 。当前,顺应社会进步要求,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出台《税收基本法》的呼声很高 。以税收基本法统领、约束、指导、协调各单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决定国家全部税收立法、执法、司法活动,对税收基本制度、税收立法原则、税收立法体制、税权划分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税务争议处理原则及税务机关组织原则等基本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对税收的公共问题进行规范 。及时修改税收征管法,增强与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规范执法程序,并与各税收实体法协调统一 。2.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 。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循制发程序,遵守民主参与和效率原则,对涉及重大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广泛听取各级税务机关、税务行政相对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健立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开展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工作,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 。清理工作的重点是对重复规定进行归并、整合,税收规范性文件涉及以前文件规定时,应当明确列举将被废止的文件的名称、文号及条款内容 。用公告形式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得滥用特殊情形和特别规定,确保基层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在执行和遵从时能有足够的预期 。3.明确行政层级管理权限 。一是明确税收收入管理权 。完善《预算法》,规范政府预算编制程序,明确各级税务部门预算收入组织权,将税收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科学编制税收计划 。编制预算方案以纳税能力估算后的税收计划为基础,而不应以地方财政支出的需求或人为的主观意志为依据,以免脱离实际,与依法治税原则相背离 。年度税收收入计划经立法机构审议,不得随意修改 。二是明确税务审批、税务检查级别管辖权 。近几年,我国行政决策权力逐步逐级下放,我省地税系统也进行了行政执法级别管辖权改革 。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税务行政审批的管理权限职责及范围的划分,解决税务检查地域管辖权与级别管辖权交叉的问题,明确各级税务机关非行政许可审批权限 。(二)健全监控机制1.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 。深入推进全国统一的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健全岗职规程维护机制,总局出台新政策及相应管理措施的同时,同步完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 。统一国地税税收征管信息化系统,建立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基础的执法风险管理机制,在各个执法工作环节设置风险识别点,建立税源管理、收入质量等各方面的风险预警值指标,加强执法监控,提高执法考核效率,减少执法过错 。2.引入社会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效能,保证来自于权力外部的社会监督不可替代作用 。加快社会监督立法,实现社会监督法制化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加强对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方面的培训,让群众依法监督,发挥基层群众性监督组织的积极作用 。发挥人大和政协等机构作用,广开社会监督渠道,为人民群众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合理发挥社会团体监督、舆论监督、网络监督的积极作用,搜集民意、畅通民意,及时收集人民群众对税收执法的监督信息 。(三)完善评价体系1.完善个人绩效考核机制 。考核是绩效管理的一个核心环节 。对税收执法人员的工作考核,要大力推行个人绩效考核机制 。个人绩效考核以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为基础,辅以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整合考核指标,共享考核数据,彻底解决个人绩效考核与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两张皮”的问题 。增加执法责任制考核结果在个人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合理应用考核结果,将执法绩效考核结果与创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与各单位及各级领导的绩效考核相结合,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单位和干部绩效的重要依据 。2.建立个人执法档案 。尝试建立税收执法人员执法档案,科学评定和记载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全面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个人执法档案可包括以下内容:执法人员基本情况;执法情况评价,包括自我评价和廉政评价;执法效果;执法纪律;案件办理数量;执法涉及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情况;执法培训;执法工作创新情况,包括征收管理、税收检查、行政强制、法律救济等方面的调研成果、合理化建议及经验等;奖惩情况,包括对执法工作认定结论作出的评价、执法过错认定、违法违纪查处等;执法效果评价,包括纳税人的评价,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价 。实行季度评议制度,对执法质量高、执法形象好、执法效果好的给予表彰或鼓励;对执法档案记录为零(或极少)、执法质量不高、执法形象差、执法效果不好的提出批评 。(四)提高人员素质1.推进税务文化建设 。文化建设是解决人的意识问题的有效途径 。多年来,各级税务机关积极探索推进税务文化建设,取得很好的成效 。但是,与形势发展相比,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 。推进税务文化建设,要把培育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团结协作的税务队伍作为首要任务,从手段上坚持用税收事业凝聚人,用科学机制激励人,以文化建设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使税务人员自身价值与税收事业发展高度统一 。税务文化建设的成果要体现在不断提高税务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上,通过人与人的叠加来展现依法治税、爱岗敬业、诚信服务、廉洁高效、奉献社会的部门形象 。2.完善培训机制 。提高税务干部政治素养和执法业务水平,要把税收业务培训放在重要位置 。完善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制定专业培训规划,培训工作要面向一线、面向基层、面向全体干部,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突出高素质专业化骨干培训 。加大税收急需紧缺人才培训力度,由通用型的管理培训发展为根据工作特点和绩效要求进行分类培训,把提高素质和能力落实到各类培训、各个培训项目和培训的各个环节上,通过集中脱产培训、在岗自学、网络学习、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培训 。3.完善人事制度 。引入税官级别制度,解决税收执法人员发展需求问题 。在全国税务系统建立税官级别制度,将税务执法人员划分若干等级,税官级别制度主要体现能力和贡献,让那些无法通过行政职务提升获得晋升的执法人员同样可以获得晋升的机会,同样可以获得社会的认可 。税官级别晋升渠道有公开考试晋升、突出工作成绩晋升(立功等)、特殊技术等级晋升(获得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全国司法考试资格证书等),税官级别晋升还可考虑与工资晋升、公务员等级晋升挂钩 。(五)优化执法环境随着我国多元经济社会格局逐渐形成,社会经济成分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给税收执法带来很大困难 。加强地方立法保障区域内税收征管协作势在必行,由地方政府搭台建立地方税收保障体系,以法律形式确立司法保障协调机制,确立财政、税务、发改委、建设、国土、交通、工商、审计、金融、房管等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将地方税收保障体系建成一个优化工作的平台,税法宣传的平台,税源监控第三方信息平台 。进一步完善工作联系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落实税收保障措施,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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