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证在哪里办理 外经证如何办理,建筑公司外经证怎么开

一、外经证办理流程?
对外证明称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处理流程如下:1 。受理和审核(1)检查纳税人出示的证件是否有效;(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填写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正确,相关印章是否齐全;(3)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者重新填写 。2.审批无误的,批准纳税人外出经营申请,录入系统,《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字,送达纳税人 。3.数据归档要求纳税人提供以下信息:1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2.《税务登记证》(复制)扩展数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临时在其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持有税务登记证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外出经营且在同一地点累计超过180日的,应当在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相应提交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凭证和异地完税凭证 。这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是指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外出经营活动税务管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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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办理外经证?
纳税人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合同、协议等的细节 。营业地经营的项目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销:符合注销条件的,由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办理注销手续,收回《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证书复印件 。逾期(超过半年)未注销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办理注销手续 。对未在营业地足额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汇算清缴手续 。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临时在其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的,应当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当地税务机关填写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经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交验登记受理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临时在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 。来源:百度百科-外经证
三、外经证怎样办理?
1.一、办理对外营业证所需资料(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1 。综合服务部将立即办理《外出业务证书审批表》;2.表格《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5.公司证书;7.合同复印件(验原件);8.合同印花税复印件(验原件);9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1、建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2、上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13、上季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14、上月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2 。外汇券延期所需资料(两种情况):(1)第一种情况,部分发票已开具,部分余额未开,外汇券过期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提供给柜台的资料:1)、综合服务科即时办理的《外出业务证明审批表》2)、表格《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填写合同金额余额)3)、对外经济证明核查原件复印件(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4)、合同复印件(验原件)5)、付款凭证6)、项目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票复印件7)、已开具发票复印件8)、账簿2中记载的工程收入或预收账款项目的账页复印件 。外经证延期所需资料(分两种情况):(1)第一种情况是部分发票已开,但部分余额未开,外经证已过期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提供给柜台的资料:1)、综合服务科即时办理的《外出业务证明审批表》2)、表格《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填写合同金额余额)3)、对外经济证明核查原件复印件(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4)、合同复印件(验原件)5)、付款凭证6)、项目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票复印件7)、已开具发票复印件8)、账簿记录的工程收入或预付款项目账页复印件2 。提供给专管员的资料:1)、对外经济合作核销证明原件(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2)、付款凭证3)、为项目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税务收据复印件4)、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5) 。项目收入的账页复印件或本账记录的预收账款注:一般情况下,有部分发票的对外经济证明会延期,一般情况下需要有两份对外经济证明经核实后返还,并加盖地税局公章 。(2)第二种情况,自对外经济合作证明签发之日起超过30天未在地税局做项目检查登记,或已备案但未开具发票 。在这种情况下,延迟提供的信息为:1 。提供给柜台的资料:1)、总务科办理《外出业务证明审批表》;2)、表格《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合同金额的余额);3)、涉外经济证明核销原件(项目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公章);2)、合同复印件(验原件);5)、对外经济文件 。提供给专管员的资料:1)、外经卡验证复印件原件(需项目地税局公章),未送检复印件1份;2)、对外经济卡未开票或未登记查验事实的证明;备注:所有未交验的外经卡必须带回一式三份办理延期;3.外经卡验证需提供的资料(外经卡验证只需由专管员办理):1 。第一箱(已打开)
完发票):1)、 外经证核销联(未报验的叁联)2)、 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3)、 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4)、 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2、第二种情况(未开票):1)、外经证核销联(未报验的叁联)2)、外经证未开票或未报验登记的情况证明注:以上所提供的资料的复印件上需加盖“此复印件由我司公司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上经办人的姓名和日期 。另,1.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2.建安合同复印件须加盖骑马缝章;3.家装公司还须提供预算报价单;4.以此类推,深圳其他税局外经证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都是大同小异,只需提前咨询相关税局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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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经证是什么,外经证如何办理一、首先办理外经证所需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1 、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3、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5、单位证明6、企业声明7、合同复印件(验原件)8、合同印花税复印件(验原件)9、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0、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1、建安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2 、上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13、上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14 、上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复印件二、外经证延期所需资料(分两种情况):(一)、第一种情况是已经开了部分发票,还要部分余额未开,而且外经证已经过期,这种情况需提供资料为:1、提供给柜台的资料:1)、 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2)、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合同金额填写余额)3)、 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4)、 合同复印件(验原件)5)、 付款证明6)、 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7)、 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8)、 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二、外经证延期所需资料(分两种情况):(一)、第一种情况是已经开了部分发票,还要部分余额未开,而且外经证已经过期,这种情况需提供资料为:1、提供给柜台的资料:1)、 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2)、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合同金额填写余额)3)、 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4)、 合同复印件(验原件)5)、 付款证明6)、 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7)、 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8)、 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2、提供给专管员的资料:1)、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2)、付款证明3)、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4)、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5)、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备注:正常情况开了部分发票的外经证办理延期,一般情况外经证核销联回来必须有两联且加盖当地税局公章 。(二)、第二种情况是外经证办出有效期起超过30天未在当地税局做项目报验登记的,或者已备案而未开票的,这种情况延期需提供的资料:1、向柜台提供的资料:1)、综合服务科即办类外出经营证明审批表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表格(合同金额填写余额)3)、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未报验的贰联4)、合同复印件(验原件)5)、外经证未开票或未报验登记的情况证明2、向专管员提供的资料:1)、原外经证核销联(需加盖项目所在地地税局公章)未报验的一联2)、外经证未开票或未报验登记的情况证明备注:未报验的外经证一般必须三联都拿回来办理延期三、外经证核销需提供的资料(外经证核销只需到专管员办理就可以了):1、第一种情况(已经开完发票):1)、 外经证核销联(未报验的叁联)2)、 工程已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税的税票复印件3)、 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4)、 帐本中记载工程收入或预收帐款项目账页复印件2、第二种情况(未开票):1)、外经证核销联(未报验的叁联)2)、外经证未开票或未报验登记的情况证明注:以上所提供的资料的复印件上需加盖“此复印件由我司公司提供,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上经办人的姓名和日期 。另,1.所有提供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2.建安合同复印件须加盖骑马缝章;3.家装公司还须提供预算报价单;4.以此类推,深圳其他税局外经证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都是大同小异,只需提前咨询相关税局即可 。
五、办外经证需要哪些流程和资料?纳税人需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的,可持以下资料、证明到主管税务机关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1.税务登记证(副本);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3.外出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复印件(适用于纳税人到外埠销售货物的);4.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及复印件(适用于纳税人到外埠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 。第二,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并发证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管理环节的部门受理纳税人填写的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外出销售货物的,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0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第三,核销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于10日内将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
六、办理外经证需要哪些资料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纳税人需提供以下资料:(1 )税务登记证副本;(2 )经营地经营项目的合同、协议等详细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缴销:符合缴销条件的,税务机关在“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上签署意见并办理缴销手续,收回“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证明联 。对逾期(超过半年)未缴销的,税务机关应督促纳税人办理缴销手续 。对未在经营地足额完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办理税款结算手续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经证》),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经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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