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般纳税人要求 一般纳税人如何申请B级,C照直接申请换B照吗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视为B级,是什么意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视为B级,即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由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评定 。B级纳税人是税务机关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纳税人 。如果已达到纳税信用等级B,但登录查询平台后,提示为非B类纳税人(或未变更税种的一般纳税人),请向主管税务机关出示本人有效的纳税信用等级B级证明(或已变更税种的一般纳税人)进行补充备案 。扩展信息:纳税信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新政策:纳税信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取得使用新系统的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 。他们可以登录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和选择用于扣税或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如果找不到相应的发票信息,仍然可以对其进行扫描和认证 。来源:人民网——纳税信用B类一般纳税人也纳入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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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务等级评定是怎么回事
ABCD的四个等级直接反映了企业的纳税信用状况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收集到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和《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对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做出的评价 。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采取年度考核指标计分(采取扣分制,根据得分确定等级)和直接判D的方式 。A级:纳税信用在年度评价指标90分(含90分)以上;B级:年度考核指标纳税信用在70分以上但低于90分;C级:年度考核指标纳税信用在40分以上但低于70分;D级:纳税信用以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低于40分或直接定级确定 。评估对象未涵盖所有纳税人(《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即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范围为: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证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 。查账征收是指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 。此外,纳入信用管理范围的企业分为参与企业和非参与企业 。3、5类企业不参加评价,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补充评级的3类纳税人不参加当期评价:(1)纳入纳税信用管理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D级或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关联的企业不受此限制,直接授予D级);(2)本评估年度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生产经营业务收入指主营业务收入,不包括非主营业务的租金收入、销售商品收入等 。有无主营业务收入,根据税收管理制度确定纳税人在评价年度是否向税务机关申报了主营业务收入);(三)涉嫌税收违法尚未结案的;(四)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但尚未结案的;(5)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注:上述3.4.5案件结案或结案后,企业可申请补充评级 。扩展资料: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B、M、C、d五个等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认定和发布遵循谁评价、谁认定、谁发布的原则 。税务机关每年4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纳税人提供自助查询服务 。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做出评价的税务机关申请重新评价 。做出评估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复核 。税务机关动态调整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 。通过税务检查发现纳税人在上一个评价年度需要扣减信用评价指标分值或直接定级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调整上一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记录 。纳税人因取消第十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所列情形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办理 。当纳税人信用评价状况发生变化时,税务机关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告知和提醒纳税人 。税务机关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依法有序公开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主动公开A类纳税人名单及相关信息;2.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作为
信用A级企业是指连续两年(自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之日起两年内)经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收征收、税务检查、发票管理、账簿管理以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纳税人的社会诚信评价进行综合评价,具有良好纳税信誉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1 .开业两年以上,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申报银行账号、办理年检 。2.纳税申报率100%,准确率95%以上,应税入库率100% 。除此之外,税务机关要求的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提交;3.连续两年无偷税、抗税记录;4.连续两年无发票违规记录 。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在一定时期内评定的纳税信用水平 。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给予以下奖励:1 .主动向社会公布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2.一般纳税人可一次性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金额,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金额时即时办理;3.普通发票按需收取;4.连续三年被评为A级信用等级(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
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5、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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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D级期间购票预缴的增值税在修复为B级后是否退还?一、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纳税信用被评为D级纳税人领用专票时预缴的增值税是否要同时缴纳附加税费?1、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一般纳税人辅导期、D级纳税人领用专票发票预缴增值税不是实际缴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大于当期进项税额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时候,可以先抵减已预缴的增值税,抵减后仍有余额的应补缴增值税 。对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是否预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规定,由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所以对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不需要预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九条 辅导期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发售专用发票 。第十条 辅导期纳税人按第九条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可抵减下期再次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当预缴的增值税 。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三十二条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采取以下措施:(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2、会计分录预缴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月末: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3、结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D级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无论从税法规定还是从会计账务处理上看,都不应当同时预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及相关附加费 。二、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预缴增值税的是否需要缴纳附加税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 号)一、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会计分录预缴税款: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或者是“简易计税”明细)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贷:银行存款月末结转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注:简易计税的,在计提时直接贷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预缴时也通过该科目核算,所以不用结转到未交增值税 。月末结转附加税费:借:税金及附加贷: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税费 —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2、结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是需要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并缴纳附加税费 。要点提醒:1、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三项附加税费 。3、出口企业是否需要缴纳附加税费,要看企业是否有免抵税额以及增值税、消费税应纳税额,针对有免抵税额或增值税、消费税应纳税额,就需要缴纳附加税费 。注: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仅限于按照免抵退办法退税的出口企业 。4、出口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消费税是不退附加税费的 。即:“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
五、企业所得税方面,怎么样鉴定企业是A类还是B类所谓A类企业与B类企业的划分并不是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内容 。而是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方面的内容 。其要点是: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内容为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具体指标为:(一)税务登记情况1.开业登记;2.扣缴税款登记;3.税务变更登记;4.登记证件使用;5.年检和换证;6.银行账号报告;7.纳税认定情况(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等) 。(二)纳税申报情况1.按期纳税申报率;2.按期纳税申报准确率;3.代扣代缴按期申报率;4.代扣代缴按期申报准确率;5.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三)账簿、凭证管理情况1.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2.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3.发票的保管、开具、使用、取得;4.税控装置及防伪税控系统的安装、保管、使用 。(四)税款缴纳情况1.应纳税款按期入库率;2.欠缴税款情况;3.代扣代缴税款按期入库率 。(五)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1.涉税违法犯罪记录;2.税务行政处罚记录;3.其他税收违法行为记录 。前款指标累计值为100分,具体分值为:税务登记情况15分;纳税申报情况25分;账簿凭证管理情况15分;税款缴纳情况25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20分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项内容分值进行分解细化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按照第四条的评定内容分指标计分,设置A、B、C、D四级 。其中:1) 考评分在95分以上的,为A级 。2)考评分在60分以上95分以下的,为B级 。3)评分在20分以上60分以下的,为C级 。4)考评分在20分以下的,为D级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以鼓励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纳税遵从度 。(一)对A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给予以下鼓励:(1)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检查;(2)对税务登记证验证、各项税收年检等采取即时办理办法: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相关资料后,当场为其办理相关手续;(3)放宽发票领购限量;(4)在符合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5)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采取激励办税的服务措施 。(二)对B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除在税务登记、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退免、税务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常规税收征管外,重点是加强日常涉税政策辅导、宣传等纳税服务工作,帮助其改进财务会计管理,提高依法纳税水平,提升纳税信用等级 。(三)对C级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管理,并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1)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2)列入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对象;(3)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4)发票的供应实行收(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等办法;(5)增值税实行专用发票和税款先比对、后抵扣;(6)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应从严审核、审批;(7)各地根据情况依法采取其他严格的管理措施 。(四) 对D级纳税人,除可采取上述C类纳税人的监管措施外,主管税务机关还应当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强化管理,并可实施以下措施:(1)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2)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权 。
六、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申请一般纳税人要求 一般纳税人如何申请B级,C照直接申请换B照吗】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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