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岗责体系 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办法

一、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
加强纳税辅导 。一是通过税企座谈会、政策说明会、各类培训班等形式,组织企业财会人员学习相关税法和会计知识,为企业防控所得税管理风险提供一定的税务业务保障 。二是始终关注积极参与重点税源企业兼并重组、重要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和重大经营决策,及时评估分析税收风险,提出防范建议,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利益 。三是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帮助企业设计税收筹划方案,充分利用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和税收风险 。加强过程控制 。一是帮助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会计核算情况,对可能产生税务风险的行为及时进行风险提示,积极防范税务风险 。二是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堵塞企业管理或制度执行中的漏洞,将税务风险消除在自查自纠阶段 。三是检查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防止税务风险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或被错误执行 。注意考核 。充分利用征管信息系统和第三方信息,结合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模型的指标,确定风险嫌疑人 。对高风险企业,要重点跟踪监控,通过信息提示、集中约谈、评级评估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向涉税纳税人发出通知书进行提示,及时消除税收风险;对评估后疑点未消除的纳税人,及时转入评估检查、税务稽查等程序 。并重点检查 。根据检查情况,进一步完善企业风险内控机制,降低企业税务风险 。建立风险团队 。有针对性地引导培养一批既能满足税收管理要求,又能及时消除税收风险隐患的专家,为企业发展服务,加强企业有效管理 。要增强队伍的税收风险管理意识,及时引导和督促税务人员通过规范管理行为,降低执法风险,提高税收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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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加强税收征管
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的重要基础和环节 。如何进一步改善纳税服务,是国家税务总局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我市税收征管部门在协调配合该局办税服务厅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税收负担的同时,在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办税流程为导向,充分依托信息技术,提升纳税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管关系,实现规范执法、降低成本、方便办税,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等 。然而,尽管如此 。因此,本文主要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纳税服务质量谈谈我的粗浅看法 。一、当前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一)征管力量薄弱,导致服务不足 。近年来,为适应当前形势,我市国税部门大幅精简了乡镇分局 。基层分局通过机构精简,由过去的行政区划改为现在的经济区划 。虽然节省了大量的人力资源和办公经费,但从管理和为纳税人服务的角度来看,监控强度大大降低 。由于税务管理员忙于琐碎复杂的日常事务管理,没有精力对纳税人进行深入调查和宣传辅导 。税收管理员日常检查次数远低于以前,对纳税人在税收征管、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知之甚少,影响了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制约了税收管理和服务的质量 。(二)管理手段落后,影响纳税服务效果 。从实际情况看,当前我市税收信息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税收征管仍处于从传统手段向信息化、程序化、科学化转变的过程中 。信息传递、反馈和共享的速度和程度都比较低,税收征管仍然依靠纸质的手工作业,征管方式没有从根本上脱离“粗放”和“人海战术” 。纳税人在办证过程中,尤其是一般纳税人办证过程中仍存在诸多不便,不仅影响了税务机关的办税效率,也挫伤了纳税人的积极性 。(3)评价体系缺失,服务工作流于形式 。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规定,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对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的考核,其中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要把纳税服务的考核做得更细,每一项纳税服务都要有具体的指标 。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对事情、单位、人进行考核,不能仅仅停留在文字上、纸面上 。通过考核,让每一个领导、每一个税务员真正把它放在心里,落实到行动上,做到“收入”和“服务”考核并重 。二 。加强税收征管提高纳税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一)优化功能,完善服务体系 。按照人尽其才、人尽其才的原则,根据辖区、户数、税源规模、人员编制等情况,对税收管理员进行定岗定员,实现分类管理,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和潜力 。要分解工作职能,制定统一的工作标准、行为规则和规范的业务流程,推进税收管理规范化,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发挥好机制保障作用 。加强税务业务和纳税服务的教育培训 。根据新时期的要求,税务管理人员应进行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训 。在注重提高税务管理人员会计水平、数据分析能力和
办理税务登记、税种认定、减免税资格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涉税调查事项 。实行一次性入户走访和调查结算 。纳税评估要综合纳税人申报缴纳的税种 。
评估,国、地税联合评估,一年1次,避免多次下户,多头评估 。三是规范申报 。对纳税人的涉税资料进行规范管理 。对已存入CTAIS系统按照“一户式”电子档案管理要求采集的各项基础信息,在纳税人办理登记类、认定类、申报类、审批类等各种涉税事项时,不得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税务机关在开展税收分析、税负调查等工作时,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涉税信息 。对于长期选择电子申报方式报送涉税资料,且数据质量比较高的纳税人,可确定报送纸质资料的时限 。如增值税、消费税的纸质申报资料采取年度报送,企业所得税季(月)度预缴申报采用电子申报方式,年度申报采用电子申报和纸质资料报送方式 。(三)创新征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 。国、地税机关在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基础上,联合评定纳税信用等级,联合开展税务检查和税收调查 。要落实国、地税联系会议制度,加强信息沟通 。加强分析比对,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真正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同时要加强与工商、财政、金融、统计等部门的沟通和合作 。大力开展外部信息交换,提高信息采集质量 。逐步实现联网,实行资源共享,形成社会合力,有助于提前发现问题,堵塞征管漏洞 。二是整合信息服务平台 。优化税务网站的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网上申报、网上下载税务表格等服务措施,提供发票真伪鉴别、有奖发票等服务事项的网上查询 。积极利用短信开展催报催缴、申报提醒、办税通知等涉税事项 。三是完善征管软件功能 。加快推广税收管理员平台等系统的开发与应用,增强征管软件的查询、监控、分析、评估功能,帮助税收管理员更高效地开展包括户籍管理、纳税评估、税收检查、数据分析等大量的日常工作,实现各级税务机关对征管工作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 。四是建立良性互动机制 。征、管、查在税收经济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工作中要进一步建立良性互动机制,使各工作环节衔接得更加畅顺,更好地发挥“以查促管,以管助查”的合力作用 。五是坚持办税公开 。完善公开程序,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强化监督制约 。按照纳税人办税流程,明确涉税事项的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以及承办部门等;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明确标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国、地税机关要严格评定,确保评定的客观性、准确性、公平性 。充分运用评定结果,积极推行分类管理和服务 。(四)建立考核机制,落实服务效果 其一要强化考核监督 。建立纳税服务责任制、考核制和奖惩制,坚持“三个结合”,即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 。其二要开展社会评议 。一要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置“服务评价器”,由纳税人现场对税务人员的具体服务行为进行评价 。二要采取问卷调查、税企座谈会、定期回访纳税人等形式开展评价与监督 。 其三要严格责任追究 。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纳税服务工作是国税部门根据当前税收征管工作实际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 。笔者认为,我们只有转变观念,做到“以人为本”,努力拓宽思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倾心服务纳税人,通过不断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来促进纳税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
三、如何有效地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和税收筹划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四种组织形式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公司与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在征税时对公司和股东实行双重征税,即对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股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得的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私营企业组织形式的筹划 私营企业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四种组织形式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由于公司与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在征税时对公司和股东实行双重征税,即对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股东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分得的税后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 。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征税时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用组织形式进行纳税筹划是每个“准纳税人”在注册登记前必须考虑的,这就要求投资人在确定组织形式前充分调研,搜集经营地的行业信息,估算盈利水平,综合分析所得税税负,依靠纳税筹划赢在起跑线上 。私营企业不同组织形式的所得税税负比较如表(见附表) 。假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Y元,可以计算不同组织形式的选择区间:30%Y-9750=20%Y,求得Y=97500元,税负无差别点的应纳税所得额为97500元,当全年应纳税所得额97500元时,选择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或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税负较轻,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还可以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临界点的计算并未考虑私营公司的股东获得工资薪金、股息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及股东的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可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因此在实际测算时,投资者应预估公司的盈利水平、利润分配情况,综合考虑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负及企业的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管理模式、投资额等因素,选择适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企业组织形式,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 。二、查账征税与核定征收方式的筹划 所得税的征收有两种方法: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 。对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采用查账征收的方式;对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采用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及其他核定征收方式 。以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征收方式而言,对不同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仅规定了比例范围,同一行业最低比例与最高比例差异较大,有利于税务机关操作,但缺乏具体的认定标准,随意性较大,很可能造成同一行业的企业税负不均,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和税负 。如果企业经营多业的,税法规定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可能导致适用较低应税所得率的业务按照较高的应税所得率征税 。此外,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不能享受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相比之下,查账征收的方式可以享受部分税收优惠待遇,涉税风险较小,便于投资者和税务机关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不少私营企业经营规模小,会计核算不健全,只能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甚至一些私营企业为逃避税收,缩小规模,异地经营,以大化小,退回小本经营的个体户状态,放弃查账征收的方式 。私营企业规模小,无法形成产业优势,会计核算不健全,降低了企业经营管理的水平,综合权衡,私营企业选择查账征收方式,不仅降低涉税风险,而且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这需要企业依照国家规定设置账簿,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并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三、将部分业务招待费转化为业务宣传费 业务招待费是私营企业必不可少的日常支出,不少私营业主将个人及家庭餐饮、食品、娱乐支出的发票拿到企业报销,这种人为增加企业费用的做法并不可取 。税法对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采用“两头卡”的方式,一方面,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只允许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将业务招待费中的个人消费部分去掉,另一方面,设定业务招待费最高扣除限额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防止企业多找餐费发票甚至假发票冲账,造成业务招待费虚高的情况 。由于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无论是否合理,都不允许全额扣除,首先,企业应控制并压缩业务招待费支出金额,严格区分业务招待费与其他费用,不要把差旅费、会议费、交通费、董事费等其他开支混入业务招待费,企业参加产品交易会、展览会发生的餐饮费、住宿费,应作为业务宣传费列支 。其次,企业可以将部分业务招待费转化为业务宣传费,增加费用的税前扣除金额 。例如,将某些餐饮招待费改为赠送给客户的礼品,在礼品上印上企业的名称或标志,附带企业的宣传资料,或者邀请客户参加企业举办的产品推介会,要求参会人员签到,并为参会人员提供餐饮和住宿,由此产生的费用作为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四、私营公司的捐赠与个人捐赠结合进行筹划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私营业主热心公益事业 。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利润总额只能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才能计算出来,而捐赠是在年度期间发生的,如果企业捐赠前不进行纳税分析,可能使企业因捐赠背负额外的税负,而将私营公司的捐赠与个人捐赠结合起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可获得节税收益 。如某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5月打算以公司的名义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向西部农村义务教育捐赠400万元,公司2010年利润总额2800万元,该董事长获得红利280万元,预计2011年利润总额3000万元,该董事长可获得红利300万元,按照规定,公司捐赠的扣除限额为360万元(3000×12%),剩余40万元捐赠支出很可能不允许税前扣除,额外增加企业所得税10万元 。如果该董事长以公司名义捐赠360万元,以个人名义从红利所得中捐赠40万元,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由于企业所得税法设定了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比例,不少私营企业以公司名义捐赠得少,而以投资者个人名义捐赠得多,这是一种理性的做法 。从股东利益出发,企业限定捐赠金额是必要的,作为补充举措,大股东以个人名义追加捐赠,这样既表达了爱心,又减轻了税负,是理性的商业与带有感情色彩捐赠的最好结合 。五、注意划分企业经营支出和投资者个人支出 目前不少私营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要求财务人员报销其个人或家庭消费性支出,将企业资金用于个人或家庭购买汽车、住房也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以借为名公款私用偷税漏税,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会给企业和投资者造成严重的损失 。如某五金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板,2010年12月以消费性支出名义从公司支出买房款100万元,2011年5月25日税务机关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这个问题,税务人员认为该笔支出与公司开展业务无关,应视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0万元,同时调增企业所得税25万元,由于该老板少缴了税款,税务机关责成其补缴相应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老板对此很不理解 。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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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续管理的思考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后续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实际上减免税管理中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纳税人受利益的驱使,千方百计获取国家减免税,另一方面是现在征管量大面广,自上而下安排的各种工作堆在管理员面前,仅是完成上级的工作基层都有些难以招架,再加上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思想认识不到位等因素,减免税管理中的缺位问题较为突出,影响着税收优惠政策的最终贯彻落实 。1、加强减免税企业日常管理,做好事中监督税收管理员要结合日常户籍巡查、发票检查、评估、检查或其他涉税事项的调查,加强减免税企业经营情况、重大事项变化的监督检查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应结合纳税检查、执法检查或其他专项检查,每年定期对纳税人减免税事项进行清查、清理,加强监督检查”,所以,事中的巡查监管能及时发现纳税人减免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作出判断和处理,既减少了税收执法风险,又能及时提醒纳税人按政策规定经营,给纳税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从另一方面也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益 。2、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做好事后监督首先是对优惠政策到期企业的后续监督 。除了对减免税期满后的纳税人要及时通知其恢复纳税,按照税收法律规定如实进行财务核算,按时按实办理纳税申报,还要在所得税检查时,将恢复征税企业作为检查重点,对其收入和成本费用重点检查,同时比较企业利润在征免税期是否发生较大变化 。其次对备案类减免税企业,要逐户登记备案台帐外,还应加强对备案纳税人的实地核查,税收管理员要对纳税人备案的项目和实际经营项目进行核实,将纳税人账面收入、利润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对,防止纳税人弄虚作假,对需要备案的资质证书要注意核对证书内容、有效期,以便于纳税人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能第一时间掌握,主动采取应对措施,最大程度降低执法风险 。
五、如何加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一)加大税法宣传力度 。针对房地产商纳税意识薄弱的情况,将税法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可以不局限于税收宣传月,而定期对房地产和建筑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房地产业涉及的相关税收法规政策进行重点宣传和讲解 。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税收政策宣传,在有关管理部门和施工现场张贴公告,提高有关部门的协税意识和施工企业的纳税意识 。同时积极对那些诚信纳税的企业进行宣传并予以奖励,起到为其他企业树立榜样的作用,对纳税不积极和偷逃税款的企业予以严厉打击,以达到惩恶扬善的社会效应,全面净化税收执法环境 。(二)健全协税护税网络 。一是密切部门配合 。健全内外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与发改委、房管、规划、建设、金融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制度,由政府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面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立项、开工日期、预计完工日期、建筑面积、销售进度、现金流量、房产交易租赁信息和预收房款情况、已付产权情况等各种信息,通过信息交换和分析比对,最大限度的掌握相关涉税信息,实行项目登记备案管理,加强房开项目的源泉控管 。二是加强信息的有效利用 。通过信息分析比对,对差异户进行实地核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漏征漏管问题 。三是加强银行账户预收款信息的监控 。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争取银行部门的合作,对房开企业设立的预售房款账户及相关账户进行有效监控,掌握销售收入情况,实现源泉控管 。并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楼盘销售的进度,加强对售楼情况的动态监控,保证销售信息、预收房款信息真实、准确 。四是加强关联方信息的监控 。到企业关联方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关系,看其收入、费用的划分是否合理、合法,不合理的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合理调整,从而达到有效监控税收的目的 。(三)优化税源管理手段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 。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结合房地产建筑业项目税收管理系统,建立模拟商品房模型,按照存量房销售状况分户录入房屋销售信息,包括房屋面积、销售价格、购房者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税收管理员调阅核实,并实行动态化管理,随时根据实地巡查等掌握的信息进行更新,对整个房地产税源实施动态的税源监控 。二是充分利用联动机制 。通过对税源信息的综合运用,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与纳税评估等管理手段相结合,与房地产税收预测和统计分析相结合,全面提高税源管理水平,推动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上新台阶 。三是实行房地产业、建筑业协同管理 。由地域管理转变为专业管理,即由一个科室统一管理房地产、建筑行业,充分利用两个行业的相关性,对房地产建筑业上、下游产业实行一体化的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针对性 。(四)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首先,在开发初期,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上报项目立项书、规划图、建房方式、主要材料供应方情况、建筑承包合同、销售方式、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项目总投资额、工程总造价、土地出让信息、拆迁补偿协议等涉税资料,并将企业上报的情况与实地核查的情况相比对,总体掌握工程的开发情况,为日后的监管打下基础 。其次,依托商品房模型管理软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过程监控 。在定期对房开企业申报纳税和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分析比对的基础上,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根据巡查的结果记录房开企业日常监控管理动态台账,同时更新商品房模型内的分户信息,通过台账和模型软件反映其商品房销售明细、预售收入纳税情况、账面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检查调整,对应缴未缴的税款进行补征 。再次,根据商品房模型管理软件的分户销售信息,逐一与购房者核实其购买价格,对经确认与销售方提供的销售价格不一致的及时进行调整,并补征税款 。最后,在项目竣工后,加强对存量房的监控管理,不定期地对购房户和有关知情人员进行走访调查,掌握存量房销售情况,并及时对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企业所得税汇算,防止企业故意拖欠税款,逃避纳税 。(五)强化重点税种管理 。首先,强化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管理 。一是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虚构建筑业务,虚增建筑工程成本的,按照施工合同金额征收承建商的建筑业营业税,以此控制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真实性 。二是对不同地域、不同规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分别设置企业所得税最低负担率 。每一个项目办理竣工结算后,按实际收入和实际成本进行项目应缴税款的结算,计算该项目的所得税最低负担率,达到规定标准的项目,可将产生的项目利润并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对于纳税人不能按项目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或项目完工结算后,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从而促进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的规范化 。三是在存量房出租营业税管理上重点突破 。通过采取多方询问、实地察看等措施,确定房地产企业存量房出租价格和收取的租金金额,及时补征税款,并将房地产企业出租存量房纳入日常管理的重点,防止企业逃避纳税义务 。其次,强化土地增值税的管理 。在合理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基础上区分住宅、商业用房情况随同营业税一同征收 。对已办理竣工结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严格审查土地转让成本及费用,及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对纳税人有《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采取核定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 。(六)强化以票控税 。一是严把发票开具关 。销售不动产发票专人管理专人开具,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综合税率进行开具,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一律在开具发票时进行预征 。同时管理部门和发票管理人员应分别建立房屋销售台账和销售不动产代开发票管理台账,定期将代开发票金额与已完税销售收入进行比对,避免出现超出预缴税款代开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情况 。二是严把发票索取关 。对外来房开企业,要求其必须索取施工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建筑业发票,不得接受外来发票,以保证其建安成本的真实性 。三是严把发票审核关 。房开企业代开发票时应先由税收管理员审核房屋销售合同,对同类房屋销售合同标明销售价格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有疑点的进行实地调查并调整其销售价格 。四是严把发票处罚关 。对检查中发现违规使用发票的,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体现税法刚性 。(七)加大税务稽查力度 。充分发挥稽查的杀手锏作用,规范税收秩序,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专项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亏损、微利、售价偏低等疑点纳税户的重点稽查,同时在稽查中要做到“两个坚持” 。一是坚持实地查访 。针对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开发产品是不动产,具有不可隐匿性的特点,检查人员在工作中不能仅仅“就账查账”,还应坚持到实地进行“三看”,即看实际操作是否按规划进行,有无自行更改规划项目的情况;看住户的入住情况,对销售数量进行估计;看售楼部台账,了解检查项目已售、预售情况和销售价格 。二是坚持找准重点 。检查人员应在实施账簿检查前,通过询问的方式进一步了解企业在被检查年度开发、销售项目等情况;调阅开发项目立项批文、土地转让协议、房产预售证、物价部门的价格批复等;对搜集了解到的被查企业的静态资料信息进行案头分析,比对涉税核算项目的各类指标,对检查重点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制订检查方案,避免盲目的“就账查账” 。
六、如何加强税源管理税源管理是指对各税种税基的控管,是做好各项征管工作的基础 。税务局应围绕“紧盯税源、优化服务、加强管理、以管促收”的工作思路,对税源实行严格管理 。如何加强税源管理,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着手:一、结合“健全税源管理体系”,加强税源系统管理1、加强税源的事前管理税源管理的事前管理,是在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前,为保证纳税人依法及时履行纳税义务所做的基础性、准备性的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办理税务登记、督促其进行纳税申报等 。利用定时更换税务登记证的契机,加强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与传递 。积极加强协调,商讨信息交换传递的方法和形式,并应明确专人负责,定时联系,及时获取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原始资料,依托税收管理系统,建立情况真实、内容详尽的纳税人档案 。同时,结合税种核定工作,加强税法宣传的力度,对新办证的纳税人,由相应片区的税收管理员上门宣传地方税收政策,告知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不履行纳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处罚规定,督促其按时进行纳税申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努力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2、加强税源的事中管理事中管理就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和解缴税款期间进行的监控和管理,主要是通过深入调查,掌握和发现纳税人在税款申纳环节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税务局以深化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为载体,不断完善税源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税源的事中管理、动态监控 。具体来讲,基层税务机关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税收管理员应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深入企业,详细了解税源的现实情况及发展变化趋势,随时分析、预测和监督企业纳税情况,确保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同时,坚持税源管理与税源服务并重,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在纳税人依法享受权利,办理税收减免、申请多缴税款退库等业务方面尽可能地提供方便,确保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和权利不受侵害,在涵养和培植税源方面尽一份力量 。二是加强发票的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交旧购新、代开发票等制度,要求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发票保管、发票开具制度,确保发票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和开具的正确性、完整性 。三是健全社会综合治税体系,积极与当地政府各相关业务部门协调,每定期召开协税护税联席联席会议,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做好委托代征和税源控管工作,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税的网络,从源头上堵塞税源管理的漏洞 。3、加强税源的事后管理事后管理是指税务机关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根据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审计结论,对纳税人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查验、评价 。税务机关应依托税收执法责任制,不断深化执法监督,通过开展纳税回访、廉政访查、聘请社会监察员、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税源管理情况的监督 。同时,积极配合税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征管质量审计、专项检查等工作,认真查找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堵漏增收,防止税收流失,达到“以查促管”的效果 。二、落实“六项措施”,加强税源综合管理一是加强税源管理机制建设 。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征管协调机制,以查促征、以查促管 。具体作法是:1.稽查选案经初选确定检查的业户,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由征管部门填写《检查计划反馈书》,提出检查的具体要求和建议;稽查对征管提出的反馈意见在明确检查对象后,及时答复对建议稽查采用情况 。2.征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在偷逃抗骗税嫌疑时,及时填写《建议税务稽查书》,经局领导审批后,移交稽查局进行处理 。3.稽查部门下达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抄送被查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同时,稽查部门对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偷税特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出具《税收稽查建议书》,促进主管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 。二是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 。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要求,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将税收管理员的职能定位为“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税收宣传员、纳税评估员、税收监控员” 。坚持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人管”与“机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确保税收管理员集中精力从事税源管理工作,使税收管理员成为税源精细管理的第一道防线和主要力量 。同时,建立使用《税收管理员下户工作底稿》,使税收管理员对税源管理情况有记录,并能对过程进行监控、结果进行核查,切实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 。三是认真落实户籍管理措施 。认真落实户籍管理措施,加强税务登记管理、税种登记管理和户籍巡查管理,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逐户建立户籍管理档案 。定期化片巡查、税源调查、上门辅导,及时发现纳税人登记信息、生产经营的变动情况,全面、真实、准确地摸清税源底数 。四是加强税收分析工作 。强化对重要经济指标、宏观税负及税收弹性系数的综合分析,深入研究税收与经济指标的关系 。重点开展行业、分类纳税人、区域税源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行监测和评价,探索其规律性,确定合理的行业税负和预警机制 。五是大力推进以票控税措施 。发票是税源监控的重要手段 。围绕增强发票控税能力、提高税源管理水平的目标,从发票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种方式和手段上全方位推进以票控税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联式发票的使用范围,对非查帐征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不允许发售联式发票,一律只能发售定额发票 。二是扩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范围,除在货运行业、建安、房地产、销售不动产继续推行机开发票外,对因业务需要批准印制冠名发票的企业只能印制机开发票,如旅游景点的门票等 。六是切实加强日常申报征收管理 。对纳税人未按规定时限申报、缴税的,做到及时催办催缴;严格执行减、免、缓缴税款审批制度;加强欠税纳税人的跟踪管理,认真落实欠税告知、欠税约谈、欠税公告管理措施,加大催缴力度,严格执行滞纳金加收制度 。三、抓住“三个环节、两个重点”,加强税源重点管理1、三个环节即实地核查环节、发票核定环节、企业注销环节 。实地核查环节重点了解企业的主要业务及发展前景,掌握税源的基本情况;发票核定环节着重核实企业的实际经营地址、经营项目与注册经营地址、经营范围是否一致,确保核定信息准确;企业注销环节制定《企业注销工作流程》,严格进行纳税评估和注销手续的办理,防止税款流失 。2、两个重点即将重点税源户和重点行业 。即对所辖重点税源户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实现税源的动态监控;结合区域经济特点,确定重点行业,行进重点管理 。四、落实“五个精细化”,深化税源全面管理税务机关在税源管理中一定要做到“五个精细化” 。一是管理责任精细化 。坚持税源属地管理,划分区域,责任到人,构建税管员、科(所)长、分管副局长三级税源管理监控体系,层层落实责任 。二是管理对象精细化 。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经营特点、行业类别、财务管理状况和纳税信用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三是管理方法精细化,实行“周巡、月查、季考”的管理办法 。税收管理员每周对辖区税源进行巡查,税务所每月对税管员上报的户源情况组织复查,局每季度对各税务所税源管理情况明查暗访进行考核 。四是管理内容精细化 。及时发现和掌握纳税人情况,建立完善税源户籍档案,做到税源管理“十清楚”,即辖区内的税源结构要清楚,户管情况要清楚,税源变化要清楚,“三代管理”情况要清楚,征收方式要清楚,宏观税负要清楚,申报纳税情况要清楚,征、免情况要清楚,以票管税要清楚,对每户的涉税基本情况要清楚 。五是宣传服务精细化 。税收管理员送税法上门,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办理其它涉税事宜等进行全程服务,提供纳税辅导,促使企业自觉纳税 。五、进行“税源分类”,落实税源科学管理在实行属地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分类管理 。根据辖区内纳税户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措施 。对大型企业、重点税源户、外来建安企业实行专人、专业组管理 。对注销、变更、停歇业、未达起征点和非正常户纳税人,加强日常动态管理和监控,及时督促其办理涉税事项和履行纳税义务 。对个体工商户积极推行计算机定税、简易申报和银行批量扣税管理 。对集贸市场、边远地方零星分散、不易控管的税收采取简易申报、简并征收、定时定点征收、委托代征等方式进行管理 。1、按纳税规模大小 “排好队”要管好所辖区域税源,首先要模清税源家底,要对辖区税源进行全面分析调查,按纳税规模大小进行科学“排队” 。根据税源实际,按规模分为大、中、小三类进行监控管理 。其次是要依照“大户管精、中户管好、小户管住”的原则,按照管辖级别分别确定各自的监控重点,在全面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基础上,对税源管理责任实行分级分类 。通过对税源按规模和责任的分级分类管理,能极大的提升管理效益,明确税源管理责任,促进各项税源监控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要按照科学方法 “分好类”依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现有税源合理划分管理类别 。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统计口径确定行业类别,对所辖区域税源按行业进行科学分类 。既便于征收开票,又便于进行税收统计和税收分析 。在此基础上,要对每个行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工艺流程、投入产出比例、能源耗用、行业标准等经营信息进行全面调查,从而总结和分析出每个行业的税收规律,以增强分行业管理的指导性和实效性,提高分行业管理水平 。与此同时,还分行业建立包括投入产出比、产品能耗比、行业平均利润率及平均税负率等纳税评估预警指标体系 。根据行业税负预警值,对每个行业的重点税源户和连续3个月零、负申报和低税负申报的纳税人纳入重点纳税评估对象,有重点的进行纳税评估,以提高行业税收监控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六、明确管理主体,健全权责体系(一)、要按照各自岗位“履好责”税源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以掌握应征税款为目的,对税收来源(包括纳税人、课税对象、课税环节和税基等税源要素)进行调查、分析、评估、鉴定、预测和监督,以科学准确迅速地把握税基规模与分布的动态过程 。从税源管理的概念上可以看出,税源管理包括税收分析、税收管理、税收检查与监督等环节 。而在当前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模式下,这几个环节又是由征收、管理、稽查三个部门来分别完成的,要想将税源真正管好,三个部门要按各自岗位职责履行好自己的管理责任 。征收部门要根据征收环节各种信息资料进行税收分析,为管理部门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还应将纳税人开、停、注、非及发票比对情况和各类征收信息及时反馈至管理部门,以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管理部门要根据征收部门反馈的纳税人申报异常信息和发票比对异常信息,适时进行调查核实或进行纳税评估,对评估发现需进行税务稽查的,及时向稽查部门传递,从根本上提高纳税人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及税法遵从度 。(二)、要完善考核机制“把好关”一要以效能为标准,全面实施税务管理员制度 。为强化税源管理,必须使从事税源管理人员真正成为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税收宣传员、纳税评估员和税收监督员,为此必须全面实施税务管理员制度 。一是划片分区“分户到人”,使税收管理员与纳税人建立对应关系,从而促使税务管理员对税源情况进行全面而综合的分析和掌握 。二是责任明确“管事到位”,作为税务管理员必须全面掌握纳税人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加强对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负责所管纳税人的信息采集、资料收集,整理、立卷等工作,从而及时了解管区内税源变化情况,将税源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确保将所有纳税对象纳入信息系统的监控范围,与工商部门保持定期的联系,使税务与工商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着力解决税收管理员“管什么、怎么管和有没有管理好”的问题 。建立职能清楚、责任明确、监督有力、流程清晰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指标,强化监督考核,通过税务管理员记录工作日志以确保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到位 。二要严格绩效考核,不断提高税源管理人员队伍素质建设 。要改变目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在保留当前考核方式的情况下,强化对征管工作质量的考核 。一是将征管工作进行分解考核 。如:管户、申报质量、纳税评估、特定行业、征管资料等进行专门的检查 。二是实行巡查制度,成立专门的巡查工作小组,对征管工作质量不停地抽查;同时辅之以互查 。三是实行考核结果公开制度,以季度为时间单位不断将考核结果公开 。四是实行领导负责制度,将税源管理质量与领导的奖罚相挂钩 。税源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工作,税务机关应严抠细抓,认真管理,基础扎实了,税收任务就会顺利完成 。
【企业所得税岗责体系 如何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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