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获得工资怎么报个税 两处工资所得的如何申报个税,有两份收入个税怎么交

一、两处工资如何申报个税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两个工资可以分开扣,结算的时候一起结算,看是否需要退税 。你也可以根据两份合同来查看是属于劳务还是工资 。如果是劳务合同,可以按照“劳务报酬”申报个税 。也需要解决 。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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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份工资怎么缴个税??
两份工资如何缴税?同月有两次以上工资薪金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计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用人单位 。对个体从业人员,应核定两地以上工资薪金,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即年终汇算清缴) 。方法/分步阅读1/10[Kn]一个人的月工资在A单位为10000元,在B单位为12000元,A单位和B单位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61号公告第六条的规定扣缴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中累计扣除费用可在扣缴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取得的工资性收入,不能由一个单位合并申报,属于个人自行申报 。3/103.根据现行政策,没有要求居民个人每月合并申报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的工资薪金 。但综合所得年度收入在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要进行最终汇算清缴,申请补税、退税 。4/10【续例】个人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内进行最终汇算清缴 。根据“居民个人综合所得,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只能减免 。5/104.同时,工资薪金所得是从两个以上的地方取得的 。同时还有一批符合要求的特殊附加项目 。并不是所有的专项附加项目只能在一个地方扣除,而是同样的专项附加项目不能同时在两个地方扣除 。6/10【例题】如果一个人同时在A/B单位领取工资薪金,有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那么:方案一: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在A或B单位扣除;方案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在A单位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在B单位扣除方案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在B单位, 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在A单元7/10选项4(否):子女教育专项附加在A单元,仍在B单元扣除8/10【例:10】在A/B单元同时领取工资薪金并有两个子女教育附加费的人,可以选择在一个单元扣除两个子女的教育附加费,也可以选择在不同单元扣除两个子女的教育附加费 。【提醒】员工本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纳税服务平台网站提交专项附加资料 。每个项目的申报方式应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选择到指定单位 。9/105.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两地居民个人取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不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因为同一纳税人一年只能使用一次年度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如果年终奖在不同月份取得, 可以选择以一个月领取的年终奖作为年度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一个月在另一个单位领取的年终奖应计入当月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10如果两地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在同一个月,可以合并,可以choo
法律分析:1 。同一个月有两个以上的工资薪金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规定,用人单位以本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为依据计算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不考虑其他用人单位 。对个体从业人员,应核定两地以上工资薪金,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即年终汇算清缴) 。2.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的工资收入不能由一个单位合并申报,属于个人自行申报 。3.根据现行政策,没有要求居民个人每月合并申报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的工资薪金 。但年度综合所得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要进行汇算清缴,办理纳税和退税 。法律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1 。取得综合所得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依法取得综合所得: (一)在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所得额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超过六万元的;(二)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年度综合所得减除专项费用后的余额超过六万元的;(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4)纳税人申请退税 。
两处获得工资怎么报个税 两处工资所得的如何申报个税,有两份收入个税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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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个税下两份工资如何申报
把两个地方加起来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一、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个以上地方取得综合所得,专项扣除后综合所得年度收入余额超过6万元的;(二)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年度综合所得减除专项费用后的余额超过六万元的;(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4).
纳税人申请退税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扩展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二、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包括以下情形:(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区别以下情形办理纳税申报:(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按照本公告第一条办理 。(二)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有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均未扣缴税款的,选择向其中一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非居民个人在次年6月30日前离境(临时离境除外)的,应当在离境前办理纳税申报 。(三)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四、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取得境外所得办理纳税申报的具体规定,另行公告 。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申请注销中国户籍前,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清算 。(一)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尚未办理上一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一并办理 。(二)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办理当年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还应当一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尚未办理上一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一并办理 。(三)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当年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申报当年上述所得的完税情况,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四)纳税人有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结清欠缴或未缴的税款 。纳税人存在分期缴税且未缴纳完毕的,应当在注销户籍前,结清尚未缴纳的税款 。(五)纳税人办理注销户籍纳税申报时,需要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 。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七、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采用远程办税端、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八、其他有关问题(一)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当一并报送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首次申报或者个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还应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二)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办法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五、在两个地方领工资该怎么缴个税最近流行起一个词,叫做“斜杆青年”,就是说有多种身份,甚至多个工作 。那么问题来了,这位青年从事多个工作,在两地或以上领取工作,该怎么缴纳个税?根据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税法规定,居民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税,在明年进行汇算清缴 。居民从两地或者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该在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从以上规定来看,对于综合所得是工资、薪金的收入,应该在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这些工资、薪金收入,我们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各位青年从业的企业单位在计算工资薪金的时候会代扣代缴对应的个税 。如果累计一年下来,多扣还是少扣,居民都要在明年,自行去税局进行汇算清缴,然后多退少补个税 。个人应该去哪个地方的税局汇算清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主要根据个人选择的固定工作或者任职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个人应该在领取多处收入期间如实申报 。如何计算两处工资的个税?纳税人要在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内,将多处收入进行合并,减去五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等费用,然后按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款,减去代扣代缴单位已经扣缴的税额,就是当期应该补或者应该退还的个人所得税 。综合以上分析,在日常中,如果你为两个单位工作,领取工资、薪金,两个单位会分别帮你代扣代缴个税 。最好你在两个公司如实申报自己的专项附加扣除和相关费用,如果你是自行申报这些扣除项,两个公司扣多或者扣少了个税的情况是可能出现的 。无论是否准确扣除,个人在当年有在两处领工资的,都要在次年3月到六月自行去税务机关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更多税务知识,请关注财税智囊团【shuinang】,合法合规申报纳税,以被免列入税收“黑名单” 。
六、一个人在两个地方有收入,个税如何申报一个人在两个地方有收入,可以在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 。多出所得可以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五项情形的纳税人,其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形另行规定 。扩展资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取得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所得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一)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二)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向中国境内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三)个体工商户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两处获得工资怎么报个税 两处工资所得的如何申报个税,有两份收入个税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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