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残保金怎么计提?
【最新残保金会计分录 山西残疾保障金如何计提,残疾人保证金要计提吗】剩余保险的计提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1 。如果不采用支取方式,付款时直接制证:借款:管理费用-剩余保险借款:银行存款(或现金) 。2.如果是支取:(1)支取时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2)借:其他应付款——剩余保险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伤残抚恤金的推出伤残抚恤金,是指为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国家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义务,平等承担社会责任,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收,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时间和方式,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应当在9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选择下列缴纳方式之一:33601 。打印《一般缴款书》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后,单位在银行缴纳;2.到地税服务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按照核定的金额自行填写后到银行缴纳;3.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市地税局的网络打印《一般缴款书》,然后到银行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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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残疾人保证金怎么计算,怎么缴纳?
残疾人保障金按公式(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人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得出 。一般是企业先向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申报,然后按照流程要求按时缴纳应付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必须如实报告企业内部残疾人就业情况,不得隐瞒 。第一,残疾人保障金不能挪用 。如果被发现,将面临刑事处罚 。二是用人单位必须按时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不能有拖延或不缴纳的情况 。工作人员不能利用职权为用人单位的宽限期提供便利,这会使他们触犯法律 。残疾人保障金是缴入地方国库的资金,属于国家财产 。任何人都无权随意动用残疾人保障金 。相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将收取的保证金存入当地国库 。不得玩忽职守扣押残疾人保障金,也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残疾人保障金满足自身需要 。这是知法犯法的行为 。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 。根据《残疾人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障基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生活保障 。支持方向包括: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职业康复支出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含助残活动) 。补贴雇主为残疾人就业所需的设施和设备的购买、翻新和支持服务的费用 。补贴职业介绍所的建设和运营费用 。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购买设施设备补贴、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
不需要计提 。2017年残保金的赔付金额要到2018年7月才能确定 。待支付,可直接计入费用账户 。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费”科目核算 。按照《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一、企业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335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335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335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付款3354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3354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滞纳金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注意,各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比例不同,不足一人的比例按实际比例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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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残保金一定要计提吗?如果需要计提的话,计提和缴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呢?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保障金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在职残疾人数与本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差额的乘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每年缴纳的保障金=(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的职工或者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
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第九条 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 。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保障金征收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条 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扩展资料:2017年,财政部发布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从4月1日起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 。通知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此外,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残疾人保障金的计提和缴纳分录咋做?你好,计提,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其他应付款-残保金缴纳时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六、残疾人保障金是如何计算的残疾人保障金计算: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 。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 。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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