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何减免房产税土地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免征

一、2017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有哪些规定
房产税减免规定: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产均可享受免税,企业创办的学校、幼儿园等自用的教育机构、医院可享受免税;经房管部门和主管部门一致认定的危房和停止使用的房产,经市、县政府批准可免征房产税,社会组织或个人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可暂免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减免主要是基于企业或个人在不动产使用中对社会的贡献,做到有法可依,公平平等 。对于可以享受减免房产税的个人和企业,都做了自己的义务 。也相应降低了税负 。每年年度终了,需要申请减免的企业应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经营情况和相关证明,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总的来说,企业和个人可以享受的房产税减免,按照相应的规定可以减免,充分保障了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保护 。减免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所有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业务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些单位用于生产、经营等用途的土地不属于免税范围;市政街道、广场、绿地等公共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发展农林牧渔生产,鼓励土地整治,改造荒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生产用地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批准开垦和复垦的土地以及改造后的废弃土地 。从使用当月起,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至10年,具体免税年限由各国自行确定 。为体现国家产业倾斜政策,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国家对核能、电力、煤炭等能源开发用地,民航、港口、铁路等交通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特点,划分免税界限,给予政策减免和考虑 。除上述免税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税的,由省级财政税务机关审核同意,或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 。分机2 。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原企业投资主体仍然存在的,原企业将不动产转移或变更给合并企业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企业分立为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原企业将房地产转让或变更给分立企业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单位和个人投资的改制房地产,其房地产转让、变更为所投资企业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五、上述与改制重组相关的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转让任何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情况 。不及物动词企业改制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改制前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价款和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的相关费用,应当作为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予以扣除 。在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
七 。企业申请上述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房地产转让双方的营业执照、改制重组协议或同等文件、房地产权属及价值的相关证明、改制重组前转让方已缴纳土地价款的凭据(复印件) 。8.本通知所称不改变原企业投资主体和同一投资主体,是指企业改制前后投资者不发生变化,投资者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化;投资主体的存在是指原企业的投资者必须存在于改制企业中,投资者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化 。九 。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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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产土地税如何计算,房产土地税减免政策
1.房产税应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不用按月申报,只需按年或按季申报 。申报期与一般地税税种相同,自住房产按房产原值减10%至30%的残值,在申报期后的次月10日内(具体以地税机关规定为准)一次性计算缴纳税款 。出租房产的,以房产的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具体扣除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按照不动产残值缴纳的,税率为1.2%,按照不动产租金收入缴纳的,税率为12% 。即:中,应缴纳的房地产税=房地产原值*(1-扣除率)*1.2%或=房地产年租金*12% 。房地产税由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纳税期限由省政府规定 。2.土地使用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征收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 1.5元至30元,大城市;(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的具体适用单位税率,由市、县人民政府划分档次,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
三、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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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2号公告)文件的规定:“五、申请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人须在每年6月30日前就其上年度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提出减免税申请 。申请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未按规定如实申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补充申报后,税务机关方可受理其减免税申请 。……九、小微型困难企业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优惠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十、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何减免房产税土地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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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做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 规避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号)的精神,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决定下放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管理权限 。现将有关规定公告如下:一、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困难减免税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由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设区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审批;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困难减免税额超过50万元的,由设区的市地方税务局审批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钦州保税港区地方税务局的审批权限参照设区的市地方税务局确定 。二、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一)纳税人关闭、停产、撤销后停用1年以上(含1年)且无生产经营收入的自用房产和土地 。(二)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年亏损率(年亏损率=年度利润总额÷年收入总额×100%,下同)大于15%的 。(三)因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停用1年以上(含1年)的闲置房产和土地 。(四)从事国家、广西鼓励和扶持产业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发生严重亏损的,纳税人年亏损率大于30%,且累计亏损额大于资产总额50%的 。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禁止发展的行业,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减免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范围 。三、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桂地税发〔2007〕247号)第二条、第九条以及该办法中涉及城市房地产税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
五、在电子税务系统如何申请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抗击疫情的减免?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进入申报初始化界面 。(1)2020年一季度已经享受了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2020年一季度已经享受了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系统已将税源信息中减免终止月份进行了批量延续,极少部分纳税人的税源信息中的应税信息不规范,系统无法批量延续的,需做手工变更 。纳税人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表》时,如下提示:纳税人根据提示信息判断二季度是否仍然符合疫情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条件 。如果符合鲁财税2020年第25号文件规定免征条件的,点击确定继续申报即可;如果不符合鲁财税2020年第25号文件规定免征条件的,请先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变更税源信息(删除减免信息),再填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表》 。(2)2020年未享受过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2020年尚未享受过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申报表》时,提示如下:点击确定,接着看到如下提示:如果纳税人不符合鲁财税2020年第25号免征条件(或不符合但已申请),请点击不申请按钮,继续申报 。如果纳税人符合鲁财税2020年第25号免征条件,请点击“申请”按钮,填写《山东省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申请表》,如下图: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困难减免类型 。当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且属于六类行业(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电影放映)时,勾选“1.困难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当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勾选“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如下图:纳税人选择确认无误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按钮,系统提示如下: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跳转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集界面 。
六、土地税,房产税减免申请怎么写打上名头,然后简单说下企业情况,应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数额,然后把所减免的文件依据及文号打上,最后说明申请减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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