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29

张芝若原创分享238天

【2020-01-29】今天读书,我体会最深的是:反馈的内容要能成为当事人在努力建构解决之道的过程中,一个操之手中的有效工具。
在晤谈结束前给予反馈的主要目的,是让咨询师汇整,组织并凸显晤谈中所得的重要信息,也让咨询师有机会表达同意当事人对问题的观点,重述对当事人的理解,肯定当事人对自己的问题的看重,进而提供当事人增进生活满意度的步骤。
反馈的三大部分是赞美,桥梁,建议。
第一次晤谈的反馈,咨询师会直接告诉当事人,咨询师想要再见到当事人,而且在下次再见时会希望听到有哪些情况变好了。
接着咨询师还会询问当事人:“什么时候再次接受晤谈,对你是最有帮助的?”这样的问句所传递的讯息是:相信当事人是有能力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定,以及咨询师认为再次晤谈对他们会是有助益的。
人对于再次来谈有所犹豫时,咨询师便需进一步了解当事人所迟疑之处,需要加以澄清说明,只是当事人对咨询师或是自己的能力变得更有信心时,咨询师便会在于当事人确定下次会面的时间。
反馈在咨询的过程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而焦点恰恰特别注重这一点,注重以来访者的建构为主,在会谈中看到来访者的资源,赞美来访者的例外,赋能来访者,让来方者感觉到自己能够解决自己的问题,自己拥有解决问题的能力,不管是赞赏,桥梁,还是建议,都再次体现了来访者是自己解决问题的专家这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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