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下班后用微信工作发病是否属于工伤(法院这样判)

近日,广东广州。一男子石某下班后用微信处理工作突发疾病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引发网友热议。

石某的妻子田某向当地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审判决不属于工伤,二审又判决属于工伤。工伤认定常存在争议,上下班路上出意外算不算工伤?工作时突发疾病责任谁来担?
人工智能|下班后用微信工作发病是否属于工伤(法院这样判)
文章图片
图片来源星视频截图

在一审时法院判决不在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不属于工伤,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后石某的妻子田某进行上诉,终于在坚持中得到结果,二审法院判决认定构成工伤。
从一审失败到二审成功,我觉得这起案件的成功可以树立一起案件标杆。对工伤认定范围也有了新的认识。
在家办公可以包括使用社交软件工作,在处理工作过程中发生疾病或意外事故的被认定工伤的概率会大大提高。
【人工智能|下班后用微信工作发病是否属于工伤(法院这样判)】如果没有二审,那可能就不认定为工伤了,也就没有赔偿了。
二审的审批结果更显得有人情味。
往期推荐
儿子满墙奖状却没考上重点高中,妈妈愤怒撕下痛哭:不读出去打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