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和传统贸易的区别 什么是跨境贸易电商,跨境电商企业

一、什么是跨境电商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海关的贸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交付货物、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务活动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 。与物理空间相比,网络空间是一个新的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的世界 。网络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呈现出自身的特点 。主要分类是:1 。从进出口方向分为:出口到跨境电商,进口到跨境电商 。2.从交易模式上,可分为:B2B跨境电子商务和B2C跨境电子商务 。3.2013年提出电子贸易时,跨境电子商务分为一般跨境电子商务和E-trade跨境电子商务 。延伸资讯:跨境电子商务的挑战:首先,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制度亟待建立 。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法的冲击,主要是当今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不完善造成的 。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制定远远滞后于信息产业的发展 。因此,目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制定一些相应的电子商务法律来解决电子商务中的各种纠纷 。第二,信用评估和鉴定需要统一 。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的特点,既有传统商务活动的风险,又有自己独特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 。交易双方的行为,市场中介的行为等 。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失信行为在电子商务领域更为突出 。第三,网上支付需要安全的环境 。电子支付是国际电子商务的必要条件,也是实现交易的重要环节 。没有第三方支付,就没有今天的电商行业 。跨境电商离不开第三方支付 。因此,第三方支付的国际化成为占领未来消费市场的重要条件 。参考:百度百科-跨境电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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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什么是跨境电商?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海关的贸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交付货物、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务活动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 。与物理空间相比,网络空间是一个新的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的世界 。网络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呈现出自身的特点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消费者(B2C)贸易模式 。B2B模式下,企业主要利用电子商务做广告、发布信息,交易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网上完成 。本质上还是属于传统贸易,已经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 。在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包裹、邮件、快递,其报关主体为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未在海关注册 。参考资料:免税新规2018年10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文明确,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无有效购货凭证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一是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在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注册,在此注册 。二是出口货物在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三是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已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通知明确,海关总署定期向国家税务总局传输电子商务出口商品报关单电子信息 。各综试区税务机关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整理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加强出口货物的免税管理 。通知指出,具体免税管理办法由省级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商务部门制定 。各综试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筹推进部门间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落实,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出口统计监测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扩展资料:百度百科-跨境电商
三、什么是跨境电子商务?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关税区的贸易主体,主要通过电子商务的平台进行支付 。货物交易是通过跨境物流实现运输并最终完成交易的商务活动模式 。跨境电商分为进出口方向和交易模式两大类,其中进出口方向分为出口跨境电商和进口跨境电商,交易模式分为跨境贸易,即B2B模式,另一类是跨境零售,即B2CC2C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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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什么是跨境商品,跨境电商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海关的贸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交付货物、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务活动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 。与物理空间相比,网络空间是一个新的空间,一个虚拟但客观的世界
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 。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 。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却只承担最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 。这显然给税务机关制造了麻烦,税务机关无法查明应当纳税的在线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 。也就无法获知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不要说去审计核实 。该部分交易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隐身了,这对税务机关是致命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跨境电子商务
五、跨境电商是什么?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子商务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新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 。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B2B和B2C的贸易模式 。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 。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参考资料:免税新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文明确,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商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第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第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第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通知明确,海关总署定期将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传输给国家税务总局 。各综试区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加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 。通知指出,具体免税管理办法由省级税务部门商财政、商务部门制定 。各综试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务主管部门应统筹推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落实,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出口统计监测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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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请问一般贸易和跨境电商贸易的区别是什么?一、性质不同一般贸易进口属于进口贸易,大多数是企业之间的一种商业行为,因此需要进出口合同、发票等基本商业单据,还需要提单等一系列货运单据 。跨境电子商务面对的在一般是直接的消费者,而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完成进口货物的通关是一件非常耗时耗力的事情,同时对于海关来说,也需要占用大量的行政资源 。跨境电子商务从本意上是国家想对跨境电子商务实现有效监管,消除“海淘”、“海代”等对进口市场的冲击,进行规范性的引导 。二、税收制度不同首先引入一个关键词“税制”,与大多数国家不同,我国在进出口环节实行的并非单一税制,对于进境商品,区分性质征收:货物税和物品税 。货物税就是针对一般进出口贸易行为产生的进出境货物所征税,其征税标准是《税则》,包括确定税号、完税价格、监管证件等一系列行为,征收的税种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双反税等等 。物品税则是指对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物品征收的税(《海关法》第46条),征税标准是《进境物品税目表》,分商品类别,确定几档征税,征收的税种就是进境物品税(行邮税) 。跨境电商常接触的一个词“保税备货”,关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 。规范的说法是“保税进、行邮出”(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6号有详细解释),简单说就是商品免税进入保税区,出区时候征收行邮税 。关于进境货物税和物品税,孰高孰低不能一概而论,但总体从税额上来说,物品税可能较低 。三、监管方式同新政提出要在跨境电商邻域推行一般贸易监管模式,在跨境电商行业引发了一场强震,并有可能成为压死综合试验区内跨境电商“正规军”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般贸易进口的监管更严格,手续要求更严格、更繁琐,耗时更长 。关于一般贸易检验检疫的繁复,以食品为例:办理通关单需随附原产地证书、卫生证书、食品成分分析表、进口许可证、企业首次进口食品类的进口声明、出入境食品包装备案书、安全性评估材料等10余种单据 。还需办理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境外出口商备案等前置性审批,不仅手续繁杂、办理时间长,且未能满足前置性审批条件的商品将无法进口 。四、环节不同在外贸电商时代,进出口的环节并没有任何缩短或改变,而跨境电商则要求尽量减少或缩短各种环节以尽量降低中间成本 。五、交易方式不同在外贸电商时代,交易都是在线下完成的,而跨境电商则大多在线上直接完成交易 。六、税收不同外贸电商体现的是传统的一般贸易,涉及到复杂的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等,而跨境电商面临的税收一般就要简单很多,如很多只涉及行邮税而已 。七、经营模式不同外贸电商的基本模式是B2B,而跨境电商的主流模式却是B2C 。显然,跨境电商的确不等于外贸电商,跨境电商体现的是一种与传统的外贸电商有极大不同的新型的运行模式;只不过广义的跨境电商也包含了外贸电商而已 。扩展资料:跨国电子商务贸易具有如下特征(基于网络空间的分析)一、全球性(Global Forum)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媒介体,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征 。依附于网络发生的跨境电子商务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 。电子商务与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个重要特点在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无边界交易,丧失了传统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 。互联网用户不需要考虑跨越国界就可以把产品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提交到市场 。网络的全球性特征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极影响是用户必须面临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产生的风险 。这种远程交易的发展,给税收当局制造了许多困难 。税收权力只能严格的在一国范围内实施,网络的这种特性为税务机关对超越一国的在线交易行使税收管辖权带来了困难 。而且互联网有时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 。二、无形性(Intangible)网络的发展使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传输盛行 。而数字化传输是通过不同类型的媒介,例如数据、声音和图像在全球化网络环境中集中而进行的,这些媒介在网络中是以计算机数据代码的形式出现的,因而是无形的 。以一个e-mail 信息的传输为例,这一信息首先要被服务器分解为数以百万计的数据包,然后按照TCP/IP 协议通过不同的网络路径传输到一个目的地服务器并重新组织转发给接收人,整个过程都是在网络中瞬间完成的 。电子商务是数字化传输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无形性的特性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控制和检查销售商的交易活动,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是体现为数据代码的形式,使得税务核查员无法准确地计算销售所得和利润所得,从而给税收带来困难 。三、匿名性(Anonymous)由于跨境电子商务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难识别电子商务用户的身份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 。在线交易的消费者往往不显示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这丝毫不影响交易的进行,网络的匿名性也允许消费者这样做 。在虚拟社会里,隐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导致自由与责任的不对称 。人们在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却只承担最小的责任,甚至干脆逃避责任 。这显然给税务机关制造了麻烦,税务机关无法查明应当纳税的在线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无法获知纳税人的交易情况和应纳税额,更不要说去审计核实 。该部分交易和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视野中隐身了,这对税务机关是致命的 。以eBay为例,eBay是美国的一家网上拍卖公司,允许个人和商家拍卖任何物品,到目前为止eBay 已经拥有1.5 亿用户,每天拍卖数以万计的物品,总计营业额超过800 亿美元 。四、即时性(Instantaneously)对于网络而言,传输的速度和地理距离无关 。传统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电报、传真等,在信息的发送与接收间,存在着长短不同的时间差 。而电子商务中的信息交流,无论实际时空距离远近,某些数字化产品(如音像制品、软件等)的交易,还可以即时清结,订货、付款、交货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提高了人们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传统交易中的中介环节,但也隐藏了法律危机 。在税收领域表现为: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往往会导致交易活动的随意性,电子商务主体的交易活动可能随时开始、随时终止、随时变动,这就使得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交易双方的具体交易情况 。五、无纸化(Paperless)电子商务主要采取无纸化操作的方式,这是以电子商务形式进行交易的主要特征 。在电子商务中,电子计算机通讯记录取代了一系列的纸面交易文件 。用户发送或接收电子信息 。由于电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传送,整个信息发送和接收过程实现了无纸化 。无纸化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使信息传递摆脱了纸张的限制,但由于传统法律的许多规范是以规范“有纸交易”为出发点的,因此,无纸化带来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乱 。六、快速演进(Rapidly Evolving)互联网是一个新生事物,现阶段它尚处在幼年时期网络设施和相应的软件协议的未来发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但税法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问题是网络,象其他的新生儿一样,必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无法预知的方式不断演进 。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也处在瞬息万变的过程中,短短的几十年中电子交易经历了从EDI到电子商务零售业的兴起的过程,而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更是花样出新,不断的改变着人类的生活 。而一般情况下,各国为维护社会的稳定,都会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税收法律也不例外 。这就会引起网络的超速发展与税收法律规范相对滞后的矛盾 。如何将分秒都处在发展与变化中的网络交易纳入税法的规范,是税收领域的一个难题 。网络的发展不断给税务机关带来新的挑战,税务政策的制定者和税法立法机关应当密切注意网络的发展,在制定税务政策和税法规范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贸易百度百科—跨境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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