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录像证据的质证意见 录像证据如何质证,录像证据如何质证真伪

录音证据该如何质证
在质证录音证据时,当事人应当针对证据证明力的存在和大小,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疑、说明和反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法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认定单一证据: (一)证据的原件、原件的复制件、复制件是否与原件、原物一致;(二)证据是否与案件事实相关;(3)证据的形式和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四)证据内容是否真实;(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是否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第六十六条法官应当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综合审查判断案件的全部证据 。第六十七条在诉讼中,对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而达成的和解所涉及的事实的认定,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第六十八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延伸材料:质证活动应围绕证据的三个特征展开 。1.只能认可真实的证明材料,可以否定一切针对自己的复印件、传真等书证;可以否定利害关系人(如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出具的证据;有疑问的证据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以确认其真实性 。2.认定与案件有逻辑关系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与案件相关,否则不予采纳 。司法实践中,虽然多方提交的证据客观上与案件有关联,但单一证据很难认定具有逻辑关系 。3.对有合法来源的证据进行质证时,可以要求对方说明证据来源 。对于非法取得的证据,其真实性存疑,且违反法律规定,不予认定 。参考:百度百科-盘问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刑事证据如何质证
刑事证据的质证主要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等方面进行,包括:1 。法庭上对被告人及从犯的供述进行质证;2.法庭上对证人证词的交叉质证;3.对受害者的盘问& # 039;的证词;4.对鉴定结论的质证;5.对勘验笔录的交叉质证;6.对视听资料进行质证;7.物证、书证、质证 。& quot三字盘问& quot模式是将同一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特征作为一个整体单位进行调查,这使得我国刑事审判的证据调查模式在某些方面颇具特色 。在中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法庭调查中一个著名的法庭用语是& quot请辩护人(公诉人)对以下证据三字发表意见& quot 。所谓的& quot证据的三个特征& quot指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055-79000第五十九条在法庭调查取证的合法性过程中,人民& # 039;检察院应当证明收集证据的合法性 。如果现有的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人民& # 039;检察院可以要求人民& # 039;人民法院通知有关调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 # 039;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调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有关调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 。根据人民的通知& # 039;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
刑事证据如何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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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证据如何质证 民事诉讼
你好!所谓质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出示各种证据后,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双方出示的证据进行核对,以确认该证据的证明力 。(注:谭斌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质证制度》,第5号,1995年) 。《法学评论》第六十六条规定:& quot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可见,当庭质证是合法且必要的程序 。关于《民事诉讼法》中质证的规定,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商榷:第一,《规则》第48条规定:& quot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保密证据,不得在法庭上公开质证 。"在法庭上公开质证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是合理的,但也应该进一步限制 。例如,在侵犯个人隐私的情况下,他人的秘密& # 039;美国人的私生活通常不经同意就被公开披露 。既然已经公开了,在法庭上公开质证就没有意义了 。特别是在法庭上,侵犯个人隐私造成的损害后果很难确定,而且这种质证不会进一步暴露受害人的隐私,所以应该属于质证的范围 。同样,损害商业秘密的后果也应公开质证 。第二,《规则》第49条规定:& quot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原件或者原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制作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经制作人许可制作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 039;s法院;(2)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副本或者复制件与原件或者原物一致的 。"该条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制作复制品或者复制件,但问题是制作的复制品或者复制件的证明力是否等于或者低于原件?这些还是需要澄清的 。第三,《规则》第50条规定:& quot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对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进行质疑、说明和反驳,重点是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该条规定要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证,但该条认为证据的证明力也属于质证的范畴,我认为不完全妥当 。因为证据的力量在于法官& # 039;的权限进行审查判断,它属于证明的范畴,而不是质证的对象 。第四,《规则》第55条规定:& quot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提问 。如果证人出席证词介绍时,人民& # 039;美国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可以视为出庭作证 。"这一规定主要是因为中国证人出庭率低& # 039;目前的做法 。有些证人不愿意公开作证,但愿意在私下场合作证 。这一规定有利于扩大证人证言的质证范围和证据来源 。但理论上的问题是,庭审前的证据交换不同于庭审 。庭审前的证据交换不具备质证功能,现阶段不能进行质证,不能将庭审前的证据交换与庭审在性质上混为一谈 。
录音证据如何质证
直接说对录音真实性有异议,申请司法鉴定 。质证主要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案件的关联性三个点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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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如何在法庭上进行质证
【对录像证据的质证意见 录像证据如何质证,录像证据如何质证真伪】1.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和第三人提出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存在和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的活动或过程 。广义的质证通常是指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与本案争议事实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是否具有证明力,是否可以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根据,进行说明、评价、质疑、争辩、对抗和辩论,并以其他方式证明证据效力的活动和过程 。狭义上仅指诉讼活动中、证据交换过程中或法庭审判的法庭调查阶段的前述活动 。2.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对证据本身和证明内容进行辨认、质疑和反驳的诉讼活动 。在质证过程中,法官可以向当事人询问相关证据,有的地方法院还允许当事人互相询问 。3.《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八种证据 。俗话说,证据是诉讼之王 。法官通过证据认定相关事实,不考虑案件的客观情况 。证据是否充分,证据链是否完整,将直接影响判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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